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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問題的由來和癥結(修改)
送交者: chang le 2014年08月31日10:22:4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香港地區原本是清代南海邊陲的荒涼之地。清末對於外國貿易要求,只是很有限地開放廣州。外國在南海邊疆尋求貿易橋頭堡,先是葡萄牙占據澳門,然後是英國占據香港。

 

1842年,英軍於鴉片戰爭中打敗清軍,翌年派砵甸乍簽訂《中英南京條約》,清廷將香港島連同鄰近鴨脷洲正式永久割讓與英國。1860年,清軍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即英法聯軍之役)中再次戰敗,簽下《中英北京條約》,把九龍半島南部連同鄰近昂船洲一同永久割讓給英國。九龍半島上的邊界位置就在今日界限街。1898年,英國通過與清廷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條約,租借九龍半島北部、新界和鄰近兩百多個島嶼(九龍寨城除外),租期99年。最後這部分租借地區,才是1997年到期的。

 

1980年代中英關於香港前途的談判中,英國希望繼續租借上述第三部分的地區,中國不同意。英國只有歸還租借地區,也就難以繼續擁有香港島、鴨脷洲、九龍半島南部和昂船洲,因為這些地區與租借地區早已形成一個城市,難以切分開,而且這些地區相對於租借地區很小,難以發展。因此英國允諾把割讓獲得的地區也歸還給中國,也就是把整個香港地區歸還給中國。

 

英國對香港的治理,長期實行的是兩權分立,兩權是行政權和司法權。行政權以英國委派的總督為首,由政策討論機構——行政局輔佐。行政局議員由總督在社會各方面人士中選擇委任。總督和行政局之下是各司局,由公務員(考取公務員資格後任職晉升,政治中立)組成。法院系統獨立,只效忠於法律。

 

立法機構是非民選的立法局,議員也是由總督在社會各方面人士中選擇委任。區議會部分議員民選。1980年代開始,立法局議員部分民選,被中共和追隨者指責為自己統治時不搞民主,要歸還時就搞民主,給中國找麻煩。

 

英國二戰後對於絕大多數殖民地都推行民選議會和政府,讓它們自治(除了外交和防務)或獨立,為什麼不對香港這麼做呢?答案是中共威脅提前收回,不准英國這麼做。2002年解密的英國外交檔案顯示,1957年時任中國總理周恩來要來訪的英國官員轉告時任英國首相麥克米倫,中國不允許英國讓香港自治。1960年時任國務院僑辦主任廖承志對來訪的香港團體代表說,英國如果讓香港自治,中國就要收回香港。香港是緊貼大陸的彈丸之地,英國無法保衛,甚至只要中國斷水斷農產品,香港就無法生存。因此英國不能在香港推動民選議會和政府以及自治。

 

中共在與英國的談判中,堅持香港回歸後維持20年的殖民專制統治:將總督改名為行政長官,實際上由中南海欽定的800名推舉者推舉,行政局改名為行政會議,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

 

近日香港行政當局草擬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程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核准,再送香港立法會審核。行政當局秉承中南海旨意,規定實際上由中南海欽定的1千多名推舉者推舉行政長官候選人,再讓選民選舉,這就是經過中南海篩選候選人的假普選了。

 

就一般政治觀念來看,香港和澳門是讓渡外交權和防務權的自治體,大陸也是,三者構成聯邦或邦聯。但是在頭腦古板的中南海統治者看來,大陸是秦代以來又一代中央集權帝國,香港和澳門是兩個外藩,如同康熙的六個外藩(朝鮮、琉球、安南、緬甸、南掌和暹羅)。秦政帝國統治者對於外藩統治者,要有冊封權,現在是更厲害的對香港和澳門行政長官的推舉權或篩選權。帝國一般不參與外藩的內政,但有例外,如駐朝鮮大臣袁世凱對朝鮮內政的深度捲入,現在是更厲害的中南海、港澳辦、駐港中聯辦/香港工委、珠澳中聯辦/澳門工委及其下屬系統對香港和澳門內政的深度捲入。

 

與古代外藩居民構成很不相同,從1949年到1980年代,大陸200萬以上的移民和偷渡者移居香港,原因主要是中共的剝奪、迫害和造成的貧困和饑荒。他們及其後代對中共對香港內政的捲入非常恐懼。加重這種恐懼的是中共搞的香港六七暴動(詳見附錄)。

 

中共深度捲入香港內政,要篩選2017年行政長官候選人,造成香港問題。香港問題的癥結,不在香港,而在於中南海統治者的古板頭腦。中南海統治者的古板頭腦難以進化,香港問題就無法解決。同樣道理,澳門問題、新疆問題、西藏問題、台灣問題,癥結都在於中南海統治者的古板頭腦,因而也會長期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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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香港六七暴動

 

19674月,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布了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發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注塑機部。

 

工潮在54日開始惡化,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又在工廠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無理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21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到黃大仙警署交涉,但遭當局扣押。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指事件是警方“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楊光和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但警方代表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置評,而左派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之後北京報紙稱“港英政府行為是民族迫害,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511日,工人警察發生暴力衝突,工人囤駐在新蒲崗街道,與警員對峙,石頭和玻璃瓶襲擊警員。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併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騷動者,期間一名13歲少年疑遭石塊擊中而死亡。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布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工聯會在512日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布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同日騷動持續,警方在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騷動至513日已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暴徒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攻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搗亂。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察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14日才稍為平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在515日清晨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爵士,遞交外交部的抗議聲明,把騷亂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勾結美帝國主義反對中國的陰謀”,又指“港英當局利用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對中國居民和工人進行迫害”,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府接受工人和居民的正當要求、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等5項條件。當日,有紅衛兵到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示威,《人民日報》亦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場。中國銀行亦在中環總行的屋頂裝上揚聲器,進行革命宣傳。

 

港督戴麟趾不為所動,在15日及18日兩度發表聲明,強調“維持和平與秩序,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最懇切的願望”,港府將盡力促使本港恢復安寧。英國政府在18日亦發表聲明,強調警方行動已保持克制,將全力支持港府履行維持法律及秩序的責任。

 

北京支持的消息對左派產生鼓舞,《文匯報》、《大公報》等左派報章廣泛報道,左派陣營更在16日於土瓜灣工聯會工人俱樂部舉行會議,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員有104人,而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通過對港英政府“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同日,在大陸政府組織下,北京40萬群眾遊行至英國駐華代辦處。

 

518日,北京市委舉行各界人士支援香港鬥爭的十萬人大會。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中央領導人出席了大會。副總理兼北京市革委會副主任謝富治發表講話。除了譴責港英當局的"法西斯暴行",重申外交部聲明中的幾條要求外,他又宣布,"香港同胞學習,宣傳,運用和捍衛毛澤東思想是他們絕對的、神聖的、不侵犯的權利。香港英國當局沒有任何權利干預。"

 

斗委會成立翌日,楊光、費彝民等17名斗委會代表到港督府,要求向港督戴麟趾呈交“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抗議書”,被拒之門外,眾人在港督府門外揮動《毛主席語錄》及高呼口號。同日,香港政府成立由副輔政司韓美洵(其後改由姬達出任)領導的宣傳委員會,專責發布新聞、製作短片、引導輿論、地區組織等政治宣傳工作。

 

20日,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港府重申要維持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群眾。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察訓練分遣隊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員及行駛中的公共交通。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驅散後,示威群眾即迅速撤回據點,讓警員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香港島區實施宵禁,是香港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宵禁。23日起,巴士、電車、煤氣公司、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

 

63日及10日,《人民日報》刊登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社論。

 

67日晚,“天星”渡輪,油麻地渡輪和九龍倉三個單位的工人,聯合舉行反迫害鬥爭大會。同日廣州十萬人集會聲討港英當局,海口,佛山等地也爆發了群眾遊行。

 

68日,港英當局防暴隊進入港英工務局屬下的電器機械廠鎮壓示威的工人。424個工人被捕,工人徐田波被捕後死於警署。當日下午,防暴隊又到中華煤氣場,驅散示威工人,逮捕六十名工人,工人黎松和曾明遇難。610日,港英政府機構與英資企業一萬多任務人加入罷工的隊伍。

 

618日,中國成功試爆第一顆氫彈,香港左派工人大受鼓舞。

 

622日,香港十家大專學院成立了“反迫害鬥爭委員會”,大專學生們在自己的學院裡散發傳單與標語。在英皇和皇仁兩著名的官立英文書院,也先後出現許多傳單和標語。同日左派工人各界為“三烈士”組成治喪委員會。

 

623日晚,港英軍警到港九樹膠塑料業總工會鎮壓工人,衝突中拘捕七十餘人,工人鄧自強被槍擊致死,工人鄒松勝和羅進苟在被捕後死於警署。

 

624日,左派工會發動聯合大罷工。約6萬名工人響應。政府及公共交通工具公司強硬對付罷工,將曠工雇員即時解僱。627日,左派學校罷課一天。629日,左派發動聯合大罷市,副食品價格一度上漲。

 

629日,工人“烈士家屬”舉行記者招待會,向港英當局提出五項要求:,一、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公布烈士死因;二、撥出永久墳場把烈士們安葬於同一個墳場內,並建築紀念碑;三、不得阻撓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為烈士舉行葬禮的要求;四、交出並嚴懲殺人兇手;五、賠償一切損失。同日,寶安縣集會遊行抗議港英當局。

 

72日,罷市停止。78日,沙頭角槍戰發生。7月初後,左派的暴力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交通,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了炸彈的製作工場。港府則對左派還擊,首次出動英軍搜查左派工會。之後陸續派軍警搜查各左派據點,使用緊急法例權力,拘捕及關押部分左派頭目,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遞解出境。712日,香港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同日下午五時,大埔鄉事會會所首次發生土製炸彈爆炸。

 

716日,港英當局試圖強行埋葬“七烈士”遺體,遭到左派譴責,717日工人集會追悼“七烈士”。同日7名記者被逮捕,720日港英當局判決新華社記者薛平入獄。

 

84日,政府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警隊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89日,根據緊急法令,警隊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言論的左派報社,包括《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在港九各處鬧市發現真假炸彈。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人心惶惶,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七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即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負責拆除炸彈的警隊爆炸品處理課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819日中國政府將駐北京路透社記者格雷軟禁,報復香港判新華社記者薜平坐監,後來港督戴麟趾將當時刑期最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的刑期由19712月減到196912月,而當黃澤122日放出之後兩日,北京才放返格雷。

 

820日下午中國外交部向英國政府提出限時照會,要求港英當局48小時內取消對三家香港報紙的出版禁令,釋放十九名被關押的駐港記者,否則一切後果由英國政府負責,並在報紙上公布。822日下午48小時時間到,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紅衛兵放火燒毀,駐華代辦柯利達被紅衛兵毆打,強迫給毛主席像下跪,柯利達堅決拒絕;《人民日報》報道:“首都紅衛兵和革命群眾一萬多人昨晚涌到英國駐華代辦處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在門前舉行了聲討英帝反華罪行大會,並激於義憤,對英國駐華代辦處採取了強烈的行動。”周恩來總理後來在197132日接見新任英國代辦譚森時就這次事件向英方作了正式道歉。之後幾天,中國駐英代辦處也受到英方的報復,中國使館人員和英國警察發生肢體衝突,有的還舉着毛主席語錄,幾名外交官受傷,期間還有英國的中國支持者前來支持中國使館。1971年中國外交部出資為英國代辦處修復房屋工程峻工。

 

至此,香港市民對暴力行為普遍出現反感,很多不受左派控制的傳媒都反對暴動論,支持政府及警隊維持秩序和治安。當中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斗委會的目標和行為加以諷刺及貶斥;並以《欲罷不能》為節目名稱,暗諷左派的罷工號召未能成功癱瘓香港。他稱工人為“無恥無良無能污穢邋遢下流賤格的港共分子”,有人寫信打電話警告林彬,林彬在電台上說道﹕“左仔,儘管放馬過來吧﹗”824日,林彬離開窩打老道山寓所往商台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兩名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兇徒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林光海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亦因為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暴動,收到死亡恐嚇而一度離港暫避。

 

1013日晚,左派暴徒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180號(現在的華懋世紀廣場)馬路中心放置炸彈,警員杜雄光和見習督察史丹頓於晚上7時許前往現場處理,期間有10余名市民從樓宇步出,警察即喝令他們離開現場,其間炸彈突然爆炸,杜雄光當場被炸至重傷,被送院後不治;另在現場的史丹頓及警目葉金有亦同被炸傷。同日亦有一名乘搭電車的中學生於灣仔被投擲炸彈炸死。19681月,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杜雄光死於被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詳人士謀殺。

 

直至10月以前,真假炸彈未告平息。10月底,政府為提高市民信心及製造太平氣氛,推出本土的香港節,以增強香港人對香港的歸屬感,抗衡左派的十一國慶及右派的雙十國慶,左派則以數百大小真假炸彈阻止市民參加。

 

115日,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電自行車途經銅鑼灣怡和街時,發現一可疑物體,當他把該可疑物體移走時,該物體突然爆炸,麥基雲當場慘遭炸死,手腳亦遭炸斷。

 

118日晚,太子道近荔枝角道交界發生騷動,其間有人投擲炸彈襲擊警車,警方防暴隊開槍,當場擊斃兩名暴徒,其中一人手上仍握着炸彈(另有說法指該兩名暴徒遭自炸身亡),同時拘捕一名於馬路渠邊放置炸彈之人士(羅水欣)。就在警方把羅水欣押上警車之際,該枚炸彈突然爆炸,導至39人受傷,包括7名輔警,其中3名傷者(張雲、周雲英、文圖業)後來傷重不治,另有一名在二樓家中做功課的兒童遭炸盲右眼。該事件造成5人死亡,包括遭警方擊斃的兩名左派分子和三名遭炸死的市民。涉嫌放置炸彈的羅水欣後被控三項謀殺罪,高等法院於翌年229日裁定三項誤殺罪名成立,判處羅水欣入獄12年。

 

129日,警員李觀生與另一名同袍在錦田警崗附近一帶巡邏,在距警崗30米祠堂村口華昌米酒莊處遭兩名左派暴徒搶奪佩槍,兇徒向李連轟兩槍,李負傷步回警崗,撥打直線電話報警,後於警崗內失救傷重死亡。警方及政治部連日行動中共拘捕了30多名左派分子,懷疑與案件有關,包括疑兇羅倫、左派打石工會主席兼斗委會成員劉三、鍾德及前警員蘇長壽等,被捕人士當中,有不少均與一左派武裝組織“新界戰鬥行動組”有關。至於另一名疑兇何祥(又名何樹祥),警方相信該人為黑社會成員,與8月份尖沙咀一宗金鋪劫案有關,並於此宗殺警案中搶走警槍,案發後一直在逃,據說何祥在潛逃大陸期間,自行把兩把從死者及另一名警員手中奪得之警槍交予當地的武裝組織,使警方無法尋回有關失槍。至1971922日,何祥於爆竊上水滙豐銀行分行期間失手,其後在八鄉一間木屋被捕。最高法院於同年12月判處何祥死刑,至翌年3月獲港督麥理浩發落,改為25年有期徒刑。

 

最後,因為得不到市民支持,到了12月中,周恩來不得不向香港的左派下令停止炸彈風潮,持續8個月的六七暴動以失敗告終。

 

根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2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務人員,一名駐港英軍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包括200名警務人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共發現8074個懷疑炸彈,以及1167個真炸彈。

 

(附錄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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