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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英譯本困境
送交者: 白衣子 2015年05月06日05:57:00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難以還原精彩


[摘要]芮效衛所譯的《金瓶梅》基本上都是直譯,可謂信而不美。

《金瓶梅》英譯本困境:難以還原精彩

什麼是翻譯?恐怕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非專業人士所想象的那樣,翻譯並不是代碼的互換。我們可以從芮效衛翻譯的《金瓶梅》中舉個例子。當女主角潘金蓮在花園中等待她新近的情人,同時也是她的女婿時,後者躲在荼蘼架之後,當潘金蓮經過,跳出來並用胳膊摟着她。這時潘金蓮叫道:“呸!小短命!猛可鑽出來,唬了我一跳”。

芮效衛譯為:“Phooey!” the woman exclaimed. “You little short-life! You gave me quite a start by jumping out that way”。

另兩個於1939年在倫敦出版的譯本對這句話的翻譯是不同的。克萊門特·埃傑頓(在老舍的幫助下)譯為:“Oh,” she cried, “you young villain, what do you mean by rushing out and frightening me like that?”

伯納德·秘奧重新翻譯了早前弗蘭茲·庫恩用德文所譯的刪節本,這句話譯為“You rascal, to startle me so!” she cried, scolding him and laughingly releasing herself.

在安德烈·萊維1985年的法文譯本中是這樣翻譯的:Lotus-d’Or s’exclama: “Oh, le mauvais garnement! Qu’est-ce que c’est que ces fa?ons de jaillir et vous causer pareille frayeur!”

不能說這些翻譯是不準確的,或者某一個比其他更準確。在每個版本中,譯者都把原文的意思把握得很好,但是當面對第二語言的讀者的需求時,譯者對於困境的處理是不同的。

這個淘氣的情人到底是a short-life, villain, rascal, 還是garnement的?“Short-life”是中文“短命”字面上的直譯;“rascal”和“garnement” 這兩個詞的選擇是不想直譯為對應詞的嘗試。直譯在何種程度上是合適的?埃傑頓所譯的“villain”是信任讀者可以從中感受到反語的意味------在這裡還算合理,但是這種信任可以持續多久?秘奧的譯文“laughingly releasing herself”並沒有在原文中出現,但肯定蘊含了這層意思。在另一種文化的讀者可能會錯過某些意思的時候,譯者可以像這樣添筆嗎?萊維的“Qu’est-ce que c’est que…”準確地捕捉到了金蓮的驚嚇,但是這個句子是中文本的兩倍長,失去了中文五五音節的韻律平衡。在與形式相符合和與意義相符合之間,平衡點應該處於何處呢?

最終,這些譯文都沒有讓人感覺到像原文,在這個意義上它們都失敗了。但是在這個標準下的失敗是不可避免的。譯者應該選擇哪些要保留,哪些要捨棄,這些選擇都無對錯之分,而都是有價值的判斷。

最基本的困境在於要在下面兩者之間進行取捨:一,要在怎樣的程度上將讀者帶進源語言中,保留文本的字面意思,並用腳註講出複雜的東西;二,要在怎樣的程度上與字面意義保持一定距離,更加“自由”一些,就像庫恩和秘奧大部分成功所做的那樣,給讀者提供或可被稱作“可比較的經驗”。雙關語是一個極端例證,所以可以被當作這個困境的清晰例證。翻譯中文的譯者總是忽視雙關語。有時他們在腳註中進行剖析,並且學者是讚賞這些剖析的,因為後者對內在器官更感興趣。但是手術刀會殺死雙關語,這是肯定的。一個死去的雙關語便不再有趣,正是這樣“可比較的經驗”中的一個方面便丟失了。那麼有什麼其他選擇呢?試圖在目標語言中發明一個相似的雙關語?這樣的努力需要匠心獨運和對外延意義進行自由處置的意願。

芮效衛意識到了這些困境。他有時試圖給當代美國讀者可比較的經驗。例如上文已示,“phooey!”對應於中文的呸,也可譯作“jerk!”或者 “get lost!”,有一種嘲弄的意味在其中。總之要比 埃傑頓和 萊維滿足於的“oh”多一些色彩。但是總體來說,芮效衛花了很多功夫在反思和解釋原文中的用詞上。他是學者中的學者。他做了4400個尾注並在導言中稱這些尾注對於正確理解這部小說是必要的。史景遷在芮譯第一卷的書評中寫道這些過度重視細節的注釋“讓即使是對專著閱讀比較有經驗的讀者也會露出懷疑的微笑”。

芮效衛所譯的《金瓶梅》基本上都是直譯,可謂信而不美。《金瓶梅》中精彩的語言,很難在非中文語境中還原。比如第十三回說西門慶是“頭上打一下腳底板響”的人,芮直接譯作“now this Hsi-men Ch’ing was the sort of man of whom it is said:’If you hit him on the top of his head, the soles of his feet will ring’”.中文裡那種渾身通透,善在別人話中捕捉弦外之音的機靈勁就感受不到了。

另外,正如上文引例,文中凡是俗語、諺語、歇後語之類的,幾乎全都與原句隔離出來,處理成引詩的形式。比如第一回“那婦人笑容可掬……”,譯成“The woman gave Wu Song: Such a smile you could have plucked it off her face”。第二回“氣生氣死”譯作:“... His wife was:So angry she scarcely cared whether she were dead or alive”。第十八回:“西門慶性命有如落日已沉西嶺外,卻被扶桑喚出來”譯作:“Truly, on this occasion, Hsi-men Ch'ing's life was like:The setting sun that has already sunk behind the western hills; When it is summoned forth once more to scale the Fu-sang tree”。

於是全書都穿插了這樣一句一句的“詩”,讀起來讓人覺得是“荷馬式套語”的堆積。而實際上《金瓶梅》的語言雖然來自民間,卻都是高度文人化的,全無陳詞濫調。芮譯把這些表達割裂開來,自然是出於降低翻譯難度的考慮,但鮮果化為醃貨,多少失去了一些口感。

小說中數量龐大的語言遊戲也是翻譯難點,是最能考驗譯者的,我拿到書首先就是看這些句子,比如第二回西門慶初見王婆,沒話討話,問隔壁賣什麼的,王婆說:“他家賣的拖煎河漏子,乾巴子肉,翻包着菜肉匾食,餃窩窩,蛤蜊面,熱燙溫和大辣酥”。《水滸傳》裡王婆只說“他家賣拖蒸河漏子熱燙溫和大辣酥”,到了《金瓶梅》就如此鋪張。而這裡提到的多種食物其實都是性隱喻,“河漏子”即河蚌,“匾食”就是餃子,大辣酥是蒙語的“酒”。所以西門慶一聽就懂,笑道:“你看這風婆子,只是風!”芮譯翻作“their stock in trade... is fried doughballs, cured coney, stuffed patty-cake, baked buns, noodles with cockle sauce, and hot Schlag in cider”。他解釋說“to suggest something of this exotic flavor, I have used the German word for whipped cream and punned ‘in cider’ for ‘inside her’”。後面王婆誇耀自己本領:“迎頭兒跟着人說媒……也會做貝戎兒”,芮譯作“I treat the ‘proper tea’ of every customer as though it were my own”,都做了拆字遊戲:前者是“賊”,後者是“property”。真是煞費苦心。

但是其他的語言遊戲,卻無法這樣解決,只好照字面譯。第十七回,“常言機兒不如梭兒快”就是“the loom may stay put, but the shuttle gets around”,這句諺語裡,“梭”即“說”,是指閒言碎語傳播很快。第十六回“我落得河水不礙船”,是說我說的都沒用,譯作“there's water enough in the channel for all the boats”,就很難明白是什麼意思了。

不過這種“硬譯”其實為英文增加了一些不同的表達方式,比如“泥佛勸土佛”:the earthware idol preaching to the idol of clay;“枕邊語”:pillow words;打老婆的班頭,坑婦女的領袖:The foreman of the wife-beaters, The leader of the lotharios等。英語畢竟已經是世界語言而非一國之語言了,這樣的生趣又何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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