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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房系列出租篇之二 — 租客拖欠房租怎麼辦
送交者: 江南採蓮 2010年11月07日22:58:25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投資物業,出租房屋可以獲得物業的保值和升值回報並且有穩定的房租收入,因而受到越來越多的投資者的青睞。但是在出租的過程中屋主與房客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矛盾與衝突。對於普遍出現的問題,安省屋主與租客管理局(Ontario Landlord Tenant Board)有詳細的管理辦法。本文對一些比較普遍的問題及其解決辦法作簡略介紹。如有偏差以Board的解釋為準。對於租客拖欠房租,屋主可以嘗試採用一下方式解決。

1、根據管理局的規定,如果租客未能按時交付房租,屋主需要書面通知房客提前終止出租合約並限期(至少14天)付清所欠房租(不含通知當天)。管理局官方網站提供通知表格(FORM N4),屋主可按照表格的要求逐一填報租客姓名、居住單元、時間、欠租計算等。並且簽名。租客要在期限內付清拖欠房租。否則屋主可以向管理局投訴。屆時租客不僅需要付清拖欠租費還有付$170投訴費。租客應在期限內搬離並付清所欠房費。如果租客未付房費搬離,屋主將不向管理局投訴而向法庭起訴。如果租客不同意屋主在通知中的內容可不必搬離,但需要同屋主協商。如果協商未果,屋主仍堅持投訴,租客可向管理局解釋自己不同意的原因。

2、向租客出具了FORM N4表格並書面通知到期後租客仍未搬離和付款,屋主可向管理局投訴(需填報FORM L1或FORM L9 ),管理局驅逐和付款令,投訴費$170。管理局接到投訴後排期聽證並郵寄書面通知屋主。屋主必須複印書面通知給房客。租客接到通知後可尋求法律建議,也可申請法律援助。租客需要與屋主溝通協商好付款計劃並按時出席聽證會,如有可能聽證會之前與管理局溝通付款計劃。

3、如果屋主並不要終止租賃合約只是希望管理局出具付款指令以使租客付清所欠房款,需要填報FORM L9,但屋主需要知道如果管理局出具付款令而租客仍然沒有付房款的話,屋主不得利用付款令驅逐租客。

4、屋主可以採取以下方法送交付款通知給租客:A)直接交到租客手中或出租單位內的成年人;B)將通知放到租客郵箱內或通常放郵件的地方;C)從出租單位的投遞郵件入口或門縫將通知投入室內;D)將通知傳真到租戶的生意或家庭傳真機,要註明傳真日期;E)也可通過特快專遞或郵局郵寄通知。 通過特快專遞,需要增加1天傳遞時間。通過郵局需要預留5天傳遞時間。F)不可以將通知貼到出租屋的門上來通知租客 。

5、發出通知後屋主需要注意的事項:A)保留通知複印件;B)如果租客未能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付清所欠房款並搬離,屋主可向管理局申請驅逐令和收取租金,但申請的時間不得早於通知規定的期限到期日;C)向管理局申請驅逐令和收取房租需要向管理局提交FORM L1 表和FORM N4的複印件以及CERTIFICATE OF SERVICE FORM, 向管理局詳細說明出具通知的有關細節。建議向租客發出通知後立刻填報該表以記住有關細節。D)L1表格和CERTIFICATE OFSERVICE FORM 可到管理局辦公室或網站索取。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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