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件往事,但老猿我想在此存記示警。
1999年年底,老猿我終於第一次在溫哥華西區買下一幢舊屋,三層7房,約2,800尺,因當時還貸壓力太大,自己住不起,也捨不得自住‘富
貴西
區’,和老婆商量好全屋出租。經過廣告,最終有一年輕(30多歲)體面的越南’華僑‘先談妥出2,300元租地上兩層,搬進來前又說他家一個朋友
願意出600元租地下室,我喜出望外,當即同意,在租約上加上了有關的名字。
頭4個月,該’華僑‘房客每月準時每月在1號交租,而且每次都是足額現金,期間從未因任何事打攪過我,喜得老猿我屁顛屁顛的。但是,5月1日
一整
天都聯繫不上他,因太覺意外,老猿我第二天一大早就到門外等,鄰居說他們好像早已搬走,還說他們怪怪的,常常半夜有人在後院活動。我便叫來警察,
一進門,看到房裡天塌地陷,斷垣殘壁,到處是電線泥土,垃圾成堆,我一下子心疼得腿軟,當場幾乎倒地,欲哭無淚,經警察告知,有人把整幢房子
改成 了大麻種植所,而這在當時的溫哥華市區還極為罕見,人們只是偶爾聽說郊區才有這種事。
後來,保險公司雖然賠了10,000左右加元,但經濟上還是損失了幾千,尤其是心理傷害更大。
後來才知,種大麻者,往往是冒充’華僑‘會幾句廣東話的越南人,他們非常’安靜本分‘,從不麻煩房東,總是準時交租,目的是避免你進屋查看,
即使你進屋,他們只會讓你看看非常體面的客廳。因此, 如老兄要在溫哥華當地主,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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