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紅樹林
萬維讀者網 > 五 味 齋 > 跟帖
監護權是由法院審判的事兒,目前的狀態
送交者: 柞里子 2009月01月15日14:39:2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你用拘留這個詞就是有誤導之嫌,文章中是監護權的意思。arendt 於 2009-01-15 14:32:27
就是拘留。不能回家,不是被拘留?小孩肯定哭着要回家。
什麼時候把你也保護性監護一下,你就該知道叫什麼了。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08: 上網有感
2008: 亞城中國城的一角新開的大三元飯店
2007: 麥當勞
2007: 一把鼻涕兩行淚
2006: 簡評朱令鉈中毒案中的各方過失
2006: 孫維在撒謊
2005: 母愛如佛
2005: 你傷害他們有多深
2004: 心殤 (15)
2004: 心殤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