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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窺豹:天津大爆炸,答案呼之欲出
送交者: 管中窺豹 2015年08月29日01:59:5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天津大爆炸已經有17天了,檢察調查專案組初步查明現有11名官員因涉8.12大爆炸,被以瀆職或濫權罪立案偵查和採取強制措施,其中最高級的是正廳級官員。雖然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徹查事故責任,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但目前檢察調查專案組的大量資源似乎集中在立案偵查瀆職犯罪的責任人員及相關的行業監管部門在審批、管理和監督等環節存在的嚴重失職瀆職問題,對查明事故原因卻一直沒有進展。對於事故和責任處理的邏輯關係是:惟有查明天津大爆炸的真實原因,才能決定事故責任人。而現在的情況正好相反,是不是檢察調查專案組在沒有能力查明天津大爆炸真實原因的情況下,通過對管理和監督等環節存在的嚴重失職瀆職問題的追究來表示其工作的開展?如果這是一起人為縱火的刑事案件,把調查案件引向一個錯誤的方向是不是另一種嚴重失職瀆職?

這起大爆炸有一些典型的特徵可以反映其大爆炸的原因,822日天下論壇發表的“天津大爆炸,一個不一樣的故事”,討論非常熱烈,感覺答案呼之欲出。現將該文重發,及網友莉莉88轉發的“張國:瑞海公司叉車工:在清醒的恐懼中等待”供大家討論。

天津大爆炸,一個不一樣的故事

天津大爆炸駭人聽聞,但真相卻撲朔迷離,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場大災難?網上眾說紛紜,但我覺得基本都沒有說到點上,比如網友阿妞不牛: 天津爆炸真相大白:你能接受嗎?”讀罷全文就沒有提到任何真相,簡直就是一個標題黨!而網友解濱的高見:天津大爆炸,根本原因還在體制!好像就咱們社會主義中國,共產黨領導就該天天要大爆炸,時時大災難,一歸還西方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立馬吉星高照天下太平,全然不顧日本福島核災難這一事實。這些網友從意識形態上,從哲學、及政治的高度去詮釋災難,其實不解決任何問題,徒增煩惱。我們大部分人的訴求其實很簡單,第一了解這一事件的真相是什麼?是一場意外?還是人為破壞?第二,如果是意外,那就要分析原因,避免下次再發生,由於事件特別嚴重,對當事人的懲處也是免不了的。如果是人為破壞,那就要將壞蛋揪出來,進行懲罰,那才能人心大快。如果找不到真正的原因,而讓罪犯逍遙法外,那是領導層的無能,社會的悲哀。那麼我們能不能找到事件的真正的原因,將大災難的元兇繩之以法?下面我們把這幾天事件發展再梳理一下。

812日晚1020左右,據報有輛汽車在港區着火,消防部隊接到報警於11點零6分趕到現場時發現有三、四個集裝箱着火。1130左右分別發生兩起爆炸,據地震網站測算,第一次爆炸相當於3TNT,第二次爆炸相當於21TNT。這相當於53個戰斧式巡航導彈對天津港襲擊形成的大爆炸。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一算法還是低估了此次爆炸的影響力,從爆炸的衝擊力來判斷,至少有1000TNT才能產生如此巨大的爆炸。大爆炸帶來重大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造成104人死亡、721人受傷,房屋受損嚴重,上萬輛汽車遭焚毀,以及不確定數量的受損倉儲物資。專家估計經濟損失在50100億人民幣的範圍之間。

目前涉事企業天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已經查明,企業老闆及相關經理人已經被警方控制。該企業成立於20121128日,註冊於天津自貿區(東疆保稅港區),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叫“只峰”;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公司共有兩位自然人股東,分別為李亮和舒錚。目前,該公司主要人員6人,李亮為董事長,只峰為法人代表和總經理,監事為陳雅佺,另有董事尚慶森、曹海軍和舒錚。瑞海物流官網顯示,該公司主要提供各類危化品的運輸、存儲服務,自稱天津口岸危險品貨物集裝箱業務的大型中轉、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公開資料顯示,瑞海國際以經營危險化學品集裝箱拆箱、裝箱、中轉運輸、貨物申報、運抵配送及倉儲服務等業務為主,年貨運吞吐量100萬噸,年營業收入達3000萬元以上。

由於發生巨大的爆炸事件,網上是群情激憤,基本是鎖定天津瑞海國際要為該事件承擔責任。並進一步深挖與該企業相關聯的領導及後台,比如網文“天津爆炸元兇繼續起底 後台越爆越大咖”;還有質疑法人代表人只峰與副市長只升華的關係等等。而天津瑞海國際的種種罪過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企業員工沒有從業資格證。

2:危險品倉庫離居民點太近,不超過1公里。

3:最新的調查顯示該企業還沒有更新港口經營許可證,也就是沒有經營許可證。

4:管理數據存在很大出入,說明可能涉及走私。

5現場累計存放危險化學品3000噸左右,其中硝酸銨800噸、硝酸鉀500噸、氰化鈉700噸。

爆炸原因也基本歸因為“氫爆炸”即貨場存放的金屬鈉及鉀遇水產生氫氣而形成的爆炸事件,但昨天的另一篇網文“悲劇 瑞海高管稱爆炸可能是這樣引起的”借公司高管之口說此次發生爆炸的原因是800噸硝酸銨爆炸引起的。雖然最初的着火原因還未能最終查出,相信“瑞海國際”的老闆和高管們都已經自認倒霉了吧,這件事他們是逃不了干係了。後面發生的事無非就是相關領導與“瑞海國際”進行切割,並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罰,根據社會的反應,處罰可能包括死刑及無期徒刑等等。“目前最高檢已派員介入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各位看官請看,在最初的着火原因還未查明的情況下,最高檢已定性為瀆職等職務犯罪。通過這幾天網絡信息的傳播和發酵,相信全社會已達成共識,“瑞海國際”罪大惡極!網文“天津港的爆炸案:倒過來講這個故事”更是把握時機,認為是時候寫一篇東西,把天津這個爆炸講清楚了。文中認為“天津港的危險化學品管理是喪心病狂,無法無天”!“問題出在涉事公司喪心病狂的不給員工正確的培訓,不提供完善的消防應對設備”,要“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讓“吃人不吐骨頭的這幫貨,把肉吐出來”。

天津大爆炸的真相是與最初着火的原因是緊密相連的,但是在各個傳媒報道中,恰恰是最初着火的原因正在被淡化、忽略了。因而有網友擔心真相永遠查不出來了,見“媒體悲觀:天津大爆炸真相恐石沉海底”,特別是當結果與各方利益牽扯不清時,追求真相就會非常複雜、非常困難。比如大爆炸究竟是由金屬鈉遇水產生氫氣而形成的,還是由硝酸銨爆炸引起的,對不同人群的問責是不一樣的。如果是由金屬鈉遇水產生氫氣,消防部門用水救火就顯得非常愚蠢,如果是硝酸銨爆炸引起的,消防部門用水救火就一點也沒錯,大爆炸的責任就必須讓“瑞海國際”抗。 因此不同的責任和效果是不是會影響消防部門對火災的客觀描述?現在全世界的目光都聚集在天津,觀看是事態的發展。對我們這些海外遊子來說,我們希望能見到真相,不被欺騙,無非出於人類的一些本能。但對於習大大及他領導的團隊來說,這倒是一場嚴峻的考試。如果習大大能夠撥開雲霧直指真相,通過這類嚴峻的考試,就能成就一代英明領袖。如果他不能發現真相也同樣被欺騙被愚弄,那麼展現在世人面前的就不是一個英明領袖而是一個草包領袖。對於某些人來說也許不care習大大是不是一個英明領袖,但對於習大大本人來說,這可是一個天大的問題,不亞於我們能否拿到下一個工作合同。這麼說吧,如果 他是一個英明領袖,美國總統都要跑到他的臥室來請安,更不用說來給他添亂了,他可以放心地做他的中國夢!那怕是人老了腿不能動,口不能言也沒人敢來傷害他。如果他被世人看出破綻,發現他不過是個草包領袖,呵呵,那結果可不好說了,真真的內憂外患就要找上門了。睡着了做的就不是中國夢了,是噩夢,醒來還是噩夢。很慘的!所以說呢,在尋求真相這一問題上,習大大和我們各位想法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更加迫切,更加焦急。

可惜的是現在調查的進展非常不給力,許多錯誤的結論大行其道,誤導人們的注意力。比如說大爆炸是由於金屬鈉遇水產生氫氣而形成的,這就是一個錯誤的結論。雖然貨場中有金屬鈉,金屬鈉遇水爆炸也能夠解釋消防隊員前來撲救後火勢更加嚴重並導致爆炸的這一事實。但是金屬鈉遇水爆炸不可能產生如此巨大的效果。為什麼呢?金屬鈉產生氫氣後有里兩種可能,一種是 燃燒,一種是爆炸。對於燃燒過程,根本就不用擔心,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產生如此嚴重的後果。而爆炸的威力要比燃燒要嚴重很多,爆炸過程本質上是一個能量集聚並瞬間釋放的過程,比如產生的氫氣沒有燃燒並不斷集聚然後瞬間爆燃產生爆炸。如果有足夠多的金屬鈉是不是可以通過瞬間爆燃形成如此大的爆炸效果?答案也是不可能的!這主要是由於氫氣的性質所決定,氫氣非常輕,在敞開體系下,很快就逃逸到大氣層的頂部,不可能集聚而產生爆炸。氫氣只能集聚在相對閉合的空間內,發生爆炸。如果集裝箱內有足夠多的金屬鈉,產生的氫氣就會在集裝箱中集聚,但是無論有多少氫氣產生,在集裝箱中集聚的氫氣其實並不多,因為2克重的氫氣要占有22.4升空間,一個集裝箱如果有22.4立方米的空間也就只有2公斤左右的氫氣。當金屬鈉產生的氫氣超過了2公斤,多餘的部分氫氣也就會跑到集裝箱外逃逸到大氣層的頂部,氫氣的能量並不能進一步集聚。而2公斤的氫氣發生爆炸產生21TNT的爆炸效果那是萬萬不可能的,3TNT的爆炸效果也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1000TNT的爆炸效果了。另外氫氣在燃燒和爆炸過程中生成的是水,不會有黑色的煙霧產生,而在汽車焚毀現場大量黑色的結碳及大爆炸產生的濃煙也進一步說明了大爆炸的主要原因不是氫氣爆炸。

既然不是氫氣爆炸,那會不會是硝酸銨爆炸?答案也是否定的。且不說引爆硝酸銨需要雷管,硝酸銨的爆炸產物是氮氣、水和部分一氧化氮及二氧化氮,在爆炸過程中同樣不會有黑色的煙霧和結碳產生。如果硝酸銨堆在貨場中爆炸,在爆炸中心點向外應該有明顯的溫度梯度和壓力梯度。也就是說在在爆炸中心點溫度和壓力最高,越向外溫度和壓力越低,不可能在400米外停車場上的金屬都融化了,而離爆炸中心50米的人還能存活(最後救出的人是在離爆炸中心50米的集裝箱中)。而停車場上萬輛被焚毀的汽車殘骸排列整齊,焚燒均勻並沒有顯示出這種溫度梯度和壓力梯度。這也充分說明了天津大爆炸的主要原因不是硝酸銨爆炸引起。

也許有人會說,那又怎麼樣?反正災難都是他“瑞海國際”倉庫里的危險品爆炸引起的,無論那種危險品爆炸,“瑞海國際”終究要承擔全責。其實不然,探索這些爆炸細節有助於發現真正的原因,找到天津大爆炸的元兇。如果這是一起人為縱火的惡性案件,它就是一起刑事案,相信我們大家也不原意看到在刑事案未能破案的情況下,讓無辜的人以瀆職等職務犯罪來枉擔天津大爆炸的罪名。如果天津大爆炸是刑事案,“瑞海國際”也是受害者,對“瑞海國際”的所有指控就得撤消。全社會更有責任和義務將縱火的罪犯找出來繩之以法,否則這些罪犯未來更有可能製造新的惡性案件危害社會。另外對於習大大及他的管理團隊而言,用氫氣爆炸或者是硝酸銨爆炸來解釋天津大爆炸的原因就等於告訴全世界,我們中國的領導人缺乏收集情報,分析問題,運用社會資源的能力。作為一個英明領袖,並不是要求他具有超凡的智力水平及各方面的專業知識,來解決社會上出現的每個具體問題,而是他應該知道如何開動這部國家機器,他的觸手能夠延伸到全社會的每個角落,善於運用社會的智力資源和物質財富破解難以想象的問題和困境。

現在全社會都把憤怒的矛頭對準“瑞海國際”,這裡我要講一個不一樣的故事,為“瑞海國際”辯護。希望全社會能從憤怒和悲痛中冷靜下來,在分析原因時多增加一個選項,多考慮一個可能,更有利探索到真實的原因。我們承認“瑞海國際”在經營危險品業務時存在5大缺陷,但仔細分析這5大缺陷沒有一條是引發起火的原因。我的這個故事與目前網絡上流行的都不一樣,主要從被大家廣泛忽略的因素出發,推測這一事件是一人為縱火事件而不是由於疏忽或者是員工操作不當而引發的大爆炸。主要根據是在812日晚1020左右,有人發現並報警有輛汽車在港區着火。當晚11點左右消防部隊趕到時,發現是集裝箱着火,並且分別有三處着火點。這裡如果是汽車着火引發集裝箱內危險品着火,不可能形成三處着火點,如果是集裝箱內危險品自燃,那麼怎麼同時會有着火的汽車出現?難道它們約好一起着火?另外集裝箱內危險品自燃怎麼會有三個不同的集裝箱分別意外自燃?着火的時間又是晚上1030,白天的酷熱已經退去,怎麼可能酷熱的白天集裝箱內危險品沒有自燃,晚上反而同時自燃?最可能的原因是有人縱火!這是一起團伙犯罪,先有人將汽車開到現場,將汽車點燃, 吸引人的注意,然後其團伙溜到集裝箱區打開集裝箱縱火。那麼都是那些人幹的呢?會不會是疆獨、藏獨等恐怖組織?估計不大可能。雖然這些恐怖分子破壞不怕事大,但是要促成這一爆炸事件還需要消防部隊的參與和配合,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如果各位看官設身處地的去想一下,恐怖分子要籌劃一起恐怖事件,必定會選人多熱鬧,影響力大的地方,而不是到一個海濱碼頭去炸幾個集裝箱。那麼爆炸事件又是何人所為?其中有沒有利益關聯?這應該是偵破此案的切入點之一。

俗話說,荒田沒人耕,開出來有人爭。這個“瑞海國際”自2012年成立,通過危險品倉儲這一商業賣點,短短三年做到年營業收入達3000萬元以上,這其中有沒有有走私夾帶,避稅漏稅? 如此豐厚的利潤,是不是讓人羨慕嫉妒恨?在寸土寸金的天津港,這塊肥肉憑什麼叼在“瑞海國際”的口中?垂涎這個生意的是不是大有人在?網上不是就有人在叫喊“吃人不吐骨頭的這幫貨,把肉吐出來”!呵呵,懲處“瑞海國際”是為了把肉吐出來呀。為了讓“瑞海國際” 把肉吐出來,相信在爆炸前就應該有人找上門了,是不是該有人要求分配利益的?有錢大家一齊賺嗎,你吃肉好歹我們也喝點湯嗎!不識相? 是不是該有人來刁難的?這個企業員工沒有從業資格證就是整治該企業的切入點!港口經營許可證遲遲無法更新,說明行政管理上開始不通暢了。相信這半年來這家企業諸事不順,各種麻煩事不斷。當然了,沒有金鋼鑽也攬不了瓷器活。同樣也要相信企業背後少不了所謂的“大嘎”,要不港口經營許可證不就是照樣更新 了?錢照收,票照開,生意一天也沒歇。網友夏雪冬雨在813號就發文“天津爆炸公司誇海口釀大禍”說該公司曾針對起火爆炸的可能性稱“不會對環境和周邊人員產生顯著影響”。這兒故且不去討論誇海口與釀大禍有沒有必然聯繫,他天津爆炸公司為什麼要誇海口?又是向誰誇海口?這種種現象難道不是說明了該企業在天津大爆炸之前就被盯上了,並遇到了種種刁難和麻煩,由於該企業的深厚的背景,對這些刁難和麻煩並不買賬,照常營業。但事實上核心問題並沒有解決,該企業已經深深地捲入了利益爭鬥的中心。如何才能打掉“瑞海國際”的囂張氣焰,搬掉“瑞海國際”背後的靠山?這應該是利益爭鬥的另一方時常考慮的問題。在利益面前,這個世界上永遠不缺少亡命之徒和窮凶極惡之輩。為了搶走“瑞海國際”的生意,採用製造危險品爆炸的方式,成了最後的選擇。時間選為北戴河會議期間,把事情搞大,扳倒“瑞海國際”背後的靠山也不是沒有可能。

有了這樣的一個思路,回頭再看 爆炸現場的迷霧,就可以看清迷霧下案件發生的輪廓。案件通過買通幾個亡命之徒實施放火點燃危險品,費用在5萬元左右,也有可能買通的就是“瑞海國際”內部的員工。同時在現場周圍安排好人等候拍照,這些都是扳倒“瑞海國際”的證據,可以放到海外網上,不怕“瑞海國際”背後的靠山封鎖消息。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看到完整的爆炸錄像,同時在爆炸背景下看到一批“專業”人士,在不同角度拍攝照片的閃光。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我們經歷這樣一個災難,我們會怎樣?想必是驚慌失措,如果想起還帶有相機,那也錯過了最初的爆炸過程。許多人都目擊了這場爆炸,又有幾個人拍下了這些照片的全過程?就是有人好奇,拍下了照片後都是匆匆逃離現場,萬不能在更近的距離內不斷拍攝。這個世界上不缺少膽大心細,鎮定自若的人,還有人能夠下到火山口去拍攝岩漿涌動的壯舉,但絕不可能好幾個膽大心細的人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偶發現場,以不同的角度在拍攝這一災難。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們知道今晚要發生什麼,他們在等候這一災難的發生!另外我們再細心傾聽視頻中人物的感嘆聲,通過對聲音音頻的分析,說話人沒有恐懼、驚慌,只有興奮!就好像說等了一個晚上終於爆炸了!其中說話人還假裝說是油庫吧?也暴露了他在說謊。視頻在剛開始時,火勢明明變小,並很快熄滅了(這一現象很重要,後面還要說),他確在說燒起來了,沒法救了。因為他知道這是危險品倉庫,今晚就是要燒光它!

我們再回顧現場,看看哪幾個放火的人都幹了什麼?當夜幕降臨以後,這兩到三人接到指令,今晚務必將貨場燒毀,不要怕!哪怕是燒光了也是“瑞海國際”自己負責。大概在晚上9點左右,這幾個人開着卡車,帶上引火的油料,潛入貨場,開始縱火。從網上提供的信息可知,現場累計存放危險化學品3000噸左右,其中硝酸銨800噸、硝酸鉀500噸、氰化鈉700噸。另外還有1000噸是什麼?那就是電石。電石是常用的工業物資,氣焊、氣割都需要電石,電石的需求量很大,貨場堆放1000噸電石,非常正常。但我奇怪的是,目前網上提供的信息很多,許多細節都非常詳細,但現場有多少噸電石卻被刻意忽略了。在介紹爆炸原因時,有介紹硝酸銨爆炸的,也有承認是金屬鈉遇水產生氫氣爆炸的,為什麼不去討論大量的電石遇水產生乙炔爆炸?難道這涉及到犯罪心理?難道給網絡提供信息的也是犯罪同夥?這些我們暫且不去討論,先看看這些危險品的 一些基本特性,首先硝酸鉀是種氧化劑,就是在高溫下也不會燃燒和爆炸,通過持續的高溫加熱可以分解生成氧氣及氮氧化合物,硝酸鉀只能與具有還原性物資混合後,比如木碳,才能劇烈燃燒產生爆炸。而氰化鈉雖然毒性很大,但其本質是一種鹽,對溫度和震動都不敏感,屬於不易燃的化學品。燃燒的汽車隔着一條馬路的距離是根本不可能引燃集裝箱內的氰化鈉。如果硝酸鉀和氰化鈉充分混合,倒是可以製成另一種炸藥。這裡硝酸銨是一種炸藥,高溫和強烈的震動衝擊可以引爆硝酸銨,但作為一種炸藥,硝酸銨往往需要雷管來引爆。而電石的性質很多人都很熟悉,其外觀象生石灰,遇水產生可以燃燒的乙炔氣體。在沒有水的情況下,電石也是非常穩定,附近的火源及明火都難以點燃電石。這些危險品不同於油料的燃燒,它們都是固體物質不流動,常溫下不揮發,要點燃這些物資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這幾個人進入貨場後,找到並打開裝載電石的貨櫃,大概有4個裝滿電石的集裝箱,分散在貨場不同的地方。他們首先引來自來水,流進其中三個貨櫃,然後在第四個距離較遠的貨櫃開始點火(可能從自身安全考慮),由於這個貨櫃離水源較遠,少量的水(可能是一瓶水,也有可能是一桶水 ),不能形成持續穩定的火焰,並很快熄滅。在反覆嘗試後未能有效地將貨櫃點燃,於是將所帶引火的油料潑灑進裝載電石的貨櫃及附近幾個貨櫃中,並將其點燃,其他人將多餘的油料潑灑到所帶的汽車上,並將汽車點燃,在汽車點燃後,兩人乘亂逃離現場,一人在50米外躲在空餘的貨櫃邊上繼續觀察。這裡點燃汽車的描述與開篇有所不同,開篇點燃汽車是趁亂混進貨場,這兒是趁亂逃離貨場,對照情節發展,趁亂逃離貨場更加可能。當時的時間是10點半,燃燒的汽車被很快發現,並報了火警。由於當時天氣有微風,其他三個貨櫃產生的大量乙炔氣體,被微風吹帶到下風口,並沒有遇到明火燃燒,由於乙炔氣體的密度是每22.4 26克,與空氣的密度每22.428克相差不大,所以乙炔氣體不會象氫氣一樣,很快向大氣層的上層逃逸,而是在隨後的2個半小時內,大量的乙炔氣體分散並積聚在汽車停車場附近16千平方米的範圍內。11點零6分,多輛消防車趕到現場,此時貨櫃中火苗已經衝出貨櫃,因此消防隊員看到的是幾個貨櫃都在燃燒。此時燃燒的性質屬於油料燃燒及電石炭化鈣在高溫燃燒的情況下直接與氧燃燒,此時燃燒產生的火焰相對後來的火焰較小。而躲在貨櫃邊上觀察的縱火者,看到火終於燒了起來,於是便躲進貨櫃,以免被救火的消防員發現,同時抽支煙,讓緊張的神經鬆弛一下,盤算着逃離現場的時機。當多輛消防車趕到後,大量的水傾注到着火的貨櫃及電石上,很快貨櫃的溫度下降,火焰被瞬間控制幾近撲滅,這就是大家在視頻上看到的遠方有很小的火苗很快就要熄滅。但是此時大量的水與電石產生大量的乙炔氣體很快迷瀰漫在貨柜上方,很快即將熄滅的餘燼點燃了乙炔氣體,爆燃產生了,這就是消防隊員最後看到的景象:“貨櫃被點亮了”因為乙炔燃燒是明亮的,大量的乙炔爆燃會產生象太陽一樣明亮而刺眼的光芒。爆燃的火焰很快點燃了其他三個貨柜上方的乙炔氣體,形成第一次三噸TNT規模的爆炸。此時爆炸的火苗順着乙炔飄散的軌跡在飛速傳播,10秒鐘的時間穿越200米在停車場的中心引發第二次爆炸。由於這次爆炸是積聚了三個集裝箱2個半小時生成的乙炔氣體,所以威力也更巨大,相當於21TNT的爆炸威力。同時這次爆炸中心就在停車場上方,在16千平米範圍內類似於雲爆彈產生的雲爆過程。這樣的爆炸過程才能解釋為什麼有濃煙產生?為什麼爆炸威力這麼巨大?為什麼停車場一片黑煙?為什麼離貨場中心50米還有人存活,而300米外的停車場汽車金屬都被融化?為什麼離貨場300米的的停車場爆炸後汽車殘骸排列整齊,而離貨場800米及1200米的居民樓門窗卻被衝擊波撞碎、撞倒。如此巨大的爆炸威力,如此驚人的傷亡代價,闖下了滔天大禍,我想肇事人也嚇壞了吧?

那麼故事講到這裡,這個故事有沒有證據支持?能不能找到犯罪嫌疑人呢?其實這個世界上的許多事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如果你的思路總在糾纏氫爆炸、或者硝酸銨爆炸,那麼你就要追查,這貨是從那裡發來的?誰最後驗的貨?又是誰運的貨?誰誰誰當時在不在場?誰誰誰又該承擔什麼責任?你怎麼可能找到原凶?如果你考慮到這是電石遇水引起的爆炸,那麼通過水源的流向,比如殘留的水管痕跡,和沒有關閉的水龍頭,進一步判斷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團伙犯罪,那麼尋找犯罪元兇也就有了方向,而不是到處深挖與“瑞海國際”相關聯的靠山。在此我再獻上三條毒計,讓參預的罪犯爭相自首。

第一條毒計,威脅

在天津電視台、報紙廣而告之,敦促案件參與者前來自首可寬大處理,參與而不自首,一經查實與主謀同罪。敦促案件知情者前來報告案情,知情不報者視為同謀。警告政府官員、公務員不得干擾、誤導案情調查,一經查實視為同謀。

第二條毒計,利誘

殺人放火,無利不往。既然是團伙犯罪,讓這些亡命徒去放火,請人去拍錄像,到網上散布信息,包括之前去“瑞海國際”講價錢,談條件都需要有利益驅動的人去完成。知道這件事,了解情況的人肯定不在少數。那麼為破此案,不妨照樣畫葫蘆,也出重金懸賞線索。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重要線索3000萬元,不信這些馬仔,吊絲不為所動。這案件只要有一個突破口,便會勢如破竹。

第三條毒計,監聽

其實當思路轉換到人為縱火的刑事案件時,嫌疑人基本上也就已經鎖定。前期前來談條件,找麻煩的這些人統統都有可能是嫌疑人。可憐現在“瑞海國際”的總經理、董事長等一干高管,已失去自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可能他們已經意識到是誰在害他們了。可是無憑無據,他們也不敢瞎猜測呀,猜出了也不敢講,講了也沒人信! 現在習大大要破這個案,那就簡單多了,提出“瑞海國際”的這一干高管,好言撫慰,鼓勵他們大膽猜測,看看可能涉及哪些人等,然後24小時監聽他們的電話及和他們有交接的人員電話,監聽範圍擴大到一千人左右,尋找證據,再配合第一條毒計和第二條毒計。呵呵案件指日可破。

在這案件中,最後從集裝箱中救出的人,距貨場僅50米,此人最為可疑,八成就是縱火者。如果此人是瑞海國際的員工,那他一定是被收買的縱火員工,正常的員工發現火災後會怎麼處理?肯定是跑回辦公室向領導匯報,報警等等,萬萬不可能躲在集裝箱中。如果他不是瑞海國際的員工,要解釋清楚跑到“瑞海國際”貨場來的原因就更不容易了。如果是前來圍觀的閒雜人員,早被大火燒死了。只有縱火者才不要看熱鬧呢,火就是他放的,他要看什麼看?他只需要躲在集裝箱等外面沒有動靜了溜走就好了。正是由於躲在集裝箱中保全了他的性命,同時爆炸劇烈的震盪把他震昏沒能及時逃走,為破此案提供了線索。雖然真相撲朔迷離,只要思路正確,線索也許就在你的手邊,突擊提審這位倖存者,也許真相很快就大白天下。當然這裡要對案件主謀的狡猾和兇殘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也就是說,沒準現在去找這位倖存者時,他已經早已死亡,醫生會告訴你他是吸入過量的氰化氫氣體中毒死亡,或者是他已經自行離開醫院走了,凡事種種,更加說明這起案件是一起人為策劃的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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