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東省高級法院對聊城的〝辱母殺人案〞進行二審宣判,於歡因護母刺死了一名黑社會催債人,此前被法院判無期徒刑,這次改判有期徒刑5年。網友紛紛表示量刑過重。
6月23日,山東省高級法院對於歡案二審宣判,認定於歡行為屬於防衛過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辱母殺人案〞背景
此案的背景是,於歡的媽媽、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因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借款135萬元,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
去年4月14日,在11名催債人,對蘇銀霞長達一小時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凌辱之後,催債人之一的杜志浩,脫下褲子,當着蘇銀霞兒子於歡的面,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
匆匆趕來的警員未能阻止這場羞辱。情急之中,22歲的於歡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剋死亡。
事發後,山東省聊城中院認為,雖然當時於歡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對方沒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今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人罪,判於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判決結果,一度在大陸網路掀起輿論狂潮,網民紛紛抨擊警方不作為、隨意敷衍塞責。
輿論認為,於歡之所以殺人,完全是因為追債人對其母超過底線的猥瑣侮辱,和警察的不作為。不僅追債一方的禽獸行為嚴重違法,而且警察的瀆職和法院的重判背後,被懷疑有官黑勾結的影子。法院對於歡判處如此重刑,也讓中國傳統美德的〝孝道〞面臨巨大挑戰。
3月26日,最高檢宣布介入,調查於歡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以及警員是否瀆職。
如今,於歡由無期改判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