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業餘作者”
文/姜尼
我們寫作一定是有感動才動筆,寫的是內心深處的一份激動,或是人生的思考、反省等等,總之是把內心深處的自我剖開來給大家看。
現在好像很流行的一件事就是各種各樣的詩歌大賽,寫作大賽,標出很多獎金來誘惑大家去參賽,幾多得獎就似乎成了好大的作家,多著名的詩人。可試想如果把寫作的目標定在得獎或出版,勢必遷就很多出版的事情,甚至評委的喜好等等很多不太情願的東西,那麼寫出來的東西很難就是自己想說的,文章寫出來也許自己都不喜歡。
很多職業寫者花了很大的精力在出版或是得獎,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必須得到同道認可,必須有名氣,才會有很多的business, 可無論他們寫作的水平有多高,他們寫的文字只能有目的的,或是為business服務,這種文章其實看不看兩可。假如一個人從前寫過很多東西,最後乾脆做生意了,如果他對文學有一種難以割捨的摯愛,可能還多少會有些文字;也可能五、六年乾脆根本就沒有文字了。這時候比較確切的定義應該是商人,很難再冠以作家的稱呼了。
所以,若想始終成為一個真正獨立人格的作者,就必須讓寫作與生存和business徹底絕緣,也就是必須有一個不以寫作為生的職業,或者乾脆有人養着,譬如有個好老公,那麼他的文字就比較容易保持獨立的思想,才不會為其他的事情所左右。
要想享受寫作,就應該做個業餘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