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孟晚舟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中國阻攔不了;律師阻攔不了;民眾更阻攔不了,一句話,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是鐵板釘釘,沒得變。
但是,孟晚舟可以回中國,一回去,官司就了啦。
她回得去嗎?回得去。
現在人們做的是找理由,想辦法不讓她被引渡到美國,這是常人之舉,是慣性思維,白費一番功夫而已。
高招是什麼?是裝作漠不關心,從而達到保釋目的,只要獲得保釋,24小時之內,孟晚舟就可以離開加拿大回中國。
要讓孟晚舟獲得保釋的根本條件就是中國和律師及民眾的“漠不關心”,只要“漠不關心”,一個四十幾歲的女人,在溫哥華還有家庭,並且又有18歲以下的孩子,加拿大司法部門不等她開口,就讓她回家等候通知了。
如果不“漠不關心”,就會引起加拿大司法部門的警覺,什麼力量也不能使她獲得保釋,加拿大司法部門牛得很。
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運作大家是知道的,沒有三兩個月時間,是辦不完一樁引渡案子的,即便美加是鐵哥們,司法囉嗦習慣還是改不了的,只要不引起加拿大司法部門的警覺,一個對加拿大社會沒有任何危害的中年婦女,家裡還有哭哭啼啼的小娃娃,加拿大司法部門是絕對不會讓她在拘留所等待“司法囉嗦”的。
第一次開庭,孟晚舟的辯方律師沒有說錯話,是靠得住的,但是要注意,在律師群里有一個曾經是賴昌星的辯方律師,這是個二百五律師,萬萬不要讓他插手,只要他插手,孟晚周就絕對不能獲得保釋。
當年的賴昌星是百分之百能獲得難民資格的,就是這位二百五律師幾句外行話一出,直到現在老賴還在牢房裡要死要活的。
孟晚舟是中國要救的人,只要獲得保釋,中國立刻就會將她救走。中國要在溫哥華帶走幾個人,那是舉手之勞。
本人為何要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孟晚舟,而是為了他父親,寫這篇文章有違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本人從來對生意人不感興趣,今天第一次在網上搜看了她父親的介紹,覺得她父親是個人物,能幫就幫一下吧。(顏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