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大理論原創者柯華慶舉報眾憲法學者 |
送交者: Pascal 2019年01月22日23:45:0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1978 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繼捉老鼠、三代表、科學觀、中國夢 —— 中國貢獻給世界四大文明理論之後,高居普世文明之巔峰 第五大原創理論 —— 黨導立憲制 作者柯華慶教授 江西九江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律經濟分析中心主任。中山大學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 法學研究所博士後,康奈爾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法律經濟學 協會會員。 高校調查憲法學教材 學者否認告密 來源:誠信在線手機版 發布時間:2019-01-22 11:10:30 內地高校憲法學教材正受到調查。 國家教材委員會本月要求內地各高校上報使用的「憲法學」教材,包括版本和主編姓名,以「進一步加強憲法學教材建設」。法學界盛稱事件源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柯華慶,疑似舉報多位知名憲法學學者參與編寫的教材「鼓吹西方制度」。不過昨日柯華慶回應本報稱:「我沒有舉報!」並反問稱:「你不了解中國政治嗎?!」 據網傳的一份國務院國家教材委員會發布的紅頭文件《關於開展高校憲法學教材全面摸底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級教育部門調查各地高校正在使用的憲法學教材,包括其主編姓名、出版年份、使用學科以及學生人數,並且在一月十五日前統計完畢上交至教育部教材部。通知落款是一月叄日。 據有法律學者在微博稱,該調查緣於政法大學教授柯華慶的舉報。 據稱,他舉報了一些憲法學教材,包括北大教授張千帆,以及清華大學 教授林來梵的教材「鼓吹西方制度,嘲諷社會主義」。事件令高校 法學界人人自危。 昨日本報從社交媒體聯絡到了柯華慶教授,他本不願意直接回應, 只說了一句「讓子彈飛一會兒」。但記者問道微博上有眾多關於他的 舉報傳聞後,他回應稱「我沒有舉報!」並反問道「我會舉報這種層次 的教授嗎?」「你不了解中國政治嗎?!」 本報再追問,「所以舉報事件是他人無中生有?」,他回應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呀!這些人不是憲法學者,只是以憲法之名幹革命之事,真正的憲法學者都信仰本國憲法!」 身處英國的張千帆教授則對本報表示,他也只是聽說了一些傳聞,包括自己的圖書下架,以及有接到學校通知,上報教材版本等等,但自己的工作沒有受到影響。他還表示,沒有和柯華慶直接接觸過,但他表示對方在學術界「挺有名」,曾明確提出過「黨導立憲制」(在憲法中明確黨的領導地位)。 對於其書籍下架信息,本報記者查詢後發現張千帆編寫的《憲法學》《憲法學導論》等仍然在噹噹、亞馬遜等網絡書店有售。 柯華慶:中國式憲政——試論 黨 導 立 憲 制 2015-03-10 19:07:18 作者: 柯華慶 註:該文是《憲法與黨章的二元憲政》(3月6日)的新版本,經過劉榮的修改潤色,特别致謝! 一年一度的兩會正在熱熱鬧鬧的召開,3月3日 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如期召開,3月5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緊接着也召開了。相比於去年的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兩會公開透明且熱鬧非凡,據3月5日的《參考消息》說,兩會議題成外媒“高度熱詞”。稍微對中國政治了解的人都知道,儘管每次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低調封閉,但其議題實實在在對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產生巨大影響,因而也將對世界產生不小的影響,而就媒體熱度而言卻沒有兩會這麼高,人民參與的程度也遠遠比不上兩會期間,當然是被動還是主動的“低調”和“不參與”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這就是現行中國政治的明規則和潛規則。從現行法律上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這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二條所明確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然而,實際上,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其由《中國共產黨章程》規範。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即五四憲法)時,毛澤東曾經說過,“一個團體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家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根本大法。”這樣一來,就有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章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作為領導黨章程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的關係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只是在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背景下更加凸顯出來,也到了不得不說的時候了。 我國的政治體制實際上是黨導立憲制,也就是憲法與黨章的二元憲政。憲政就是憲法下的政治,黨導立憲制是一種憲政形式。黨導立憲制就是由一個黨領導人民立憲,黨的權力和人民的權力在憲法中同時存在的二元政治體制。黨導立憲制堅持人民主權,而非黨主權,這是憲政主義的基石,但黨導立憲制肯定先進黨的制憲權和政治上的領導權。黨導立憲制既不是立憲的黨主制,也不是一黨憲政或者黨國憲政,而是一個黨領導下的國憲政治制度。如果說中國共產黨領導代表着社會主義方向,立憲政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那麼黨導立憲制也可以說是現代社會主義的立憲政治體制。黨導立憲制是中國的現實,只不過現在是以潛規則形式存在,不規範的地方很多。我們要不要將潛規則變成明規則?如果我們要真正推行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這個回答必須是肯定的,因為法治就是明規則之治。 自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頒布以來的黨導立憲制從結果上說是適合 中國人民願望和時代發展階段約束條件的,是成功的。為什麼我們沒有或不能 公開講出來?究其原因不外乎兩點:1、我們對我們的制度不太自信,所以不敢 講出來;2、我們還沒有為這一獨創製度找到理論依據,所以講不出來。但其 根本原因還是在於不自信,總是想在人類已有的理論和制度中找出成功案例, 然後把中國裝進去,好像就躋身先進國家行列了。現在發達國家的憲政體制 都是民主立憲制,我們如果提出一個黨導立憲制好像是“不入流”的政治體制, 說起來自己都沒有那麼理直氣壯,甚至想想都覺得心虛。這裡就涉及怎麼看待制度先進性的問題了,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的好壞取決於其是否符合這個國家的現實時代背景和發展需要,而不在於其是否“先進”和“主流”,正如衣服的好壞在於穿着是否合身好看而不在乎它是不是潮流新品一樣,否則會出現“東施效顰”的笑話。 現代文明國家的立憲政治是將一個國家的治理置於憲法之下,正像一個人的行為在中樞神經系統之下。立憲政治的基本要素有兩個。一是保障人權,二是實行權力的相互制約和監督,這兩者都在憲法中有明確規定。以這兩個要素為標準,中國毫無疑問是憲政國家,只不過不是英美等發達國家的已有成熟憲政模式:民主立憲制和君主立憲制,我們是黨導立憲制。其實,這三種立憲制的最大區別是是否“所有人”在政治權力上是平等的。簡單的說:民主立憲制是面對所有人(至少在法律規範層面),君主立憲制是劃分了君主和非君主兩類人,而黨導立憲制則是劃分了黨和非黨人群兩個群體。從歷史上看,即使美國這樣一個自詡和他詡為民主立憲典範的國家也是通過梯子一步一步從精英立憲制爬到現在的民主立憲制(公民的政治權利直到1964年才真正全民實現),而不是一下子蹦到了樓頂;而緊隨其後的“典範”國家英國至今仍然是君主立憲制國家。當然我們也可以看到,同樣是君主立憲制,君主的權力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和不同的政治體制中差別較大。例如,英國女王與日本天皇的權力有別,日本的天皇權力在明治憲法和昭和憲法中差別很大,中國的大清皇帝在《欽定憲法大綱》和《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中的規定也有天淵之別。說到底,憲法體制之下的權力分配實際上反映了當時政治勢力的強弱,而不可能憑書生的一廂情願。憲政的比較考察和歷史考察充分說明,不同國家的憲政不同,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歷史階段的憲政也不相同,憲政既是一個主體概念也是一個歷史概念,正像所有制度一樣,根本沒有那种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憲政制度。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立憲的黨導立憲制是中國政治體製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一個歷史的階段性產物,而我們是否有勇氣將黨章和憲法的二元政治體制合二為一,將潛規則變為明規則,為黨導立憲制找到理論基礎從而使之成為和君主立憲制、民主立憲制並駕齊驅的憲政形式,是對中國現代學者和領導人的巨大考驗。 中國共產黨領導立憲的正當性來自哪裡?首先,中國共產黨領導立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實。至今為止,儘管中國共產黨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中國還沒有哪一個政治力量能夠與中國共產黨匹敵和抗衡。當然,過去的成功並不必然能推斷未來的成功,事實也推不出正當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黨導立憲制的正當性做出了說明。2000年2月25日,江澤民在廣東考察時指出,“總結我們黨七十多年的歷史,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這就是:中國共產黨所以贏得人民的擁護,是因為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總是代表着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着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着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為實現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奮鬥。”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的“三個代表”首先是宣稱事實上的“三個代表”,儘管我們完全可以質疑中國共產黨是否真正“始終”三個代表了,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就不是。中國共產黨過去“始終”三個代表僅僅為中國共產黨過去作為領導黨找到了正當性,那麼未來呢?200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江澤民又特別提出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是中國共產黨對自身未來的嚴格要求,要實現“要始終代表”就必須對中國共產黨提出具體的要求: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努力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規律,體現不斷推動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的要求,尤其要體現推動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通過發展生產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努力體現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的要求,促進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堅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歸宿,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社會不斷發展進步的基礎上,使人民群眾不斷獲得切實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這只是中國共產黨的宣示,是否真正能夠做到始終“三個代表”需要未來的實踐檢驗。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中國共產黨早已經突破了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代表性,“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都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如此一來,中國共產黨不僅僅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具有全民黨的性質。如果中國共產黨在未來能夠始終“三個代表”,中國共產黨就具有了領導黨的正當性和優越性。中國共產黨既然能夠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產黨就理所當然應該領導中國人民制定憲法,領導中國人民實現現代化。 黨導立憲制是一個具有八千萬以上黨員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立憲, 毫無疑問比僅僅一個君主主導立憲的君主立憲制好得多。 至於黨導立憲制是否比其他發達國家的民主立憲制更好取決於在現實政治生活中中國共產黨能否真正始終“三個代表”。 如果中國共產黨能夠真正實現“三個代表”, 黨導立憲制毫無疑問就比多黨競爭的民主立憲制好, 如果中國共產黨不能實現“三個代表”,黨導立憲制與民主立憲制孰優孰劣就要看具體情況下的利弊分析, 我們知道民主立憲制也是既有優越性也有局限性。 既然黨導立憲制已經是中國的現實,也將是不短的未來的選擇,我們就既不能掩耳盜鈴,也不能拿着民主立憲制標準來批判中國的現實。正確的道路也許應該是怎麼有效地規範現在的黨導立憲制,將潛規則的黨導立憲制變成明規則的黨導立憲制。翻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五處出現“中國共產黨”,但都是在序言中。在憲法學理論中,憲法序言的法律效力一直是備受爭議的。除了序言之外,僅僅“總綱”第一條有中國共產黨的影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其他地方就再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痕跡了,其他法律更沒有對中國共產黨的規範。但是,現實政治中,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我國政治體制最根本的特徵。《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更是明確提出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第一條基本原則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據此,很多受過西方立憲理論影響的專家學者提出“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當然,提出這個問題是非此即彼思維的作祟,黨的領導和法治是可以並行不悖的,黨導立憲制與君主立憲制都是二元憲政體制,如果我們認可君主立憲制的一致性和有效性,那為什麼質疑黨導立憲制?事實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回答了這個問題:“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成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和八二憲法及其四次修正案都是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修改《中國共產黨章程》之後相應做出的。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立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沒有特別的事情發生,也將是未來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事實。十八大之後,中國共產黨將依法治國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我們可以預期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部憲法在不久的未來會出現。 新的憲法與黨章將是什麼關係?如果我們真的自信我們的制度,我們完全可以將黨導立憲制在第五部憲法中明確提出來。首先是將《中國共產黨章程》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後,確立憲法和黨章的二元憲政體制,使《中國共產黨章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約束。其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單列一章為“中國共產黨領導”,對中國共產黨的具體權力、具體領導方式、黨與人大的關係、黨與政府的關係、黨與政協的關係、黨與審判機關的關係、黨與檢察機關的關係等等內容進行具體明確的規範,使得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所形成的決議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國家權力安排實現按照法律規則的轉換,使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法治規則下的領導,將中國的政治變成公開透明的政治,黨導立憲製成為明規則,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也可以像兩會一樣對外開放。再次,憲法與黨章的規則應該體現人民主權與黨的領導的有機統一。只要是黨導立憲制,中國共產黨執政就是天經地義的,但執政方式應該隨着民眾民主能力的提高逐漸民主化,到一定階段,國家領導人的候選人通過黨內民主產生,但必須通過全民普選產生。最後,必須成立憲法監督委員會或者憲法法院保證憲法的實施。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提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這符合習近平同志講求實效的一貫精神。憲法實施的前提是憲法必須是規範性的和可實施的,作為中國最根本政治制度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在憲法的規範之下,憲法也不能規定現實政治做不到的事情,憲法的實施才有重要意義。如果我們不能在憲法中規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那麼《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就是空話,中國共產黨就永遠遊離在憲法法律之外,中國的政治就永遠是潛規則,在現實中只有通過黨的領導人的道德自律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就是空談,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就沒有保障。 我們到底是需要一個名義上的憲法還是一個規範性的憲法,這將是憲法學界能否接受黨導立憲制的試金石。 作者:柯華慶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研究所所長 中共的黨導立憲制及其合理性 柯華慶 2018-10-01 21:07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中幾乎所有的權利和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中幾乎所有的權利和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中幾乎所有的權利和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中幾乎所有的權利和自由, 例如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同時 增加了大量的經濟社會權利,例如休息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權、 男女平等權等等。當今社會,很多資本主義國家也關注積極自由,畢竟積極 自由與消極自由都是人民所需要的,合理的體制應該是實現消極自由與積極 自由並存的共同自由。我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開始更加強調對積極權利 的保護比較合理,畢竟與言論自由權利相比,吃飯更加重要。 ...... ...... 美國的分權是三權分立,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並立。 2018年憲法修正案通過之後 中國的分權是 六 權 分 立 , 中國的分權是 六 權 分 立 , 分別為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和檢察權,還有政協行使的協商權, 然而,中國共產黨總攬和協調這六種權力,因此,黨導立憲制具有權力分立和 制衡機制,但在最高層有一個統合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權。 ...... ...... 黨導立憲制 是與 君主立憲制、 民主立憲制並列的三大憲治體制之一, 是社會主義憲治,如果我們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論自信和文化自信, 我們就沒有理由不接受黨導立憲制。我們未來需要做的是怎樣將黨導立憲制 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 ...... 小龍魚 回復 驅逐韃共恢復華夏 美國的憲法, 只有39名代表簽署, 沒有全民參與公投, 一切披着憲法外衣的獨裁惡法都是非法 ! 所以,美國憲法是獨裁惡法,是非法 ! http://blog./post-10603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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