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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好文:很多華人都想質問黑人的兩個問題
送交者: 一草 2020年07月12日16:41:23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很多華人都想質問黑人的兩個問題 ZT

Original 項西行 北美新藥科普歷史網 Today

這第一問題就是:黑人,你們為什麼總是不知足!


寫下這句話,我心裡感到很難受,因為這是一句很傷人的說法。但是,你如果對北美華人的民情稍有了解的話,就會知道,美國三百多萬華人,有很多人的腦瓜兒里縈繞着這個疑問。


前幾天我看到微信中有華人在質問:黑人大約占加州總人口的6%,而在加州大公司黑人員工的比例已經接近了10%,超過了人口比例,但是很多公司依然堅持不懈推行“多樣化培訓”,以增加非裔和西裔僱傭的比例,這個比例要增加到什麼時候才夠呢?


美國絕大部分州在高校錄取中採用“Affirmative Action”,對非裔和西裔這樣在大學中比例較低的種族有一定的政策傾斜。而加州這個左派掌權的州,反而在1999年舉行了全州公決,禁止在大學錄取中考慮人種和膚色的配比。不過,最近加州立法機構以壓倒優勢通過了法案,把這個升學政策再次付諸全民公決,以期望讓種族因素成為綜合入學標準評定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進一步提升非裔和西裔學生在加州大學的比例。


最近一個叫弗洛伊德的黑人慘死在警察的濫用警力之下,引發了全國轟轟烈烈的民權運動,抗議警察系統內存在的系統性歧視傾向,卻也引發了相當比例的華人的側目和腹誹,他們的想法是,美國司法體系中真的存在對黑人的系統性歧視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上一任總統是黑人,同時他任下連續兩界的司法部長都是黑人呢?


這些都是好問題。俗話說,以史為鑑可知興替,如果我們從歷史的長河中去尋找類似的現象,也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啟示。


黑人為什麼不知足”這個問題,不僅僅困擾着很多21世紀的美國華人,早在60年前,其實也有一位美國總統在發出同樣的仰天長嘆。


他就是林登約翰遜總統。1963年,肯尼迪遇刺後,作為副總統的他繼承大統,同時也完成了先總統的遺願,僅僅在一年之後參眾兩院合作,簽字通過了劃時代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徹底推翻了在美國南方實行了快一百年的種族隔離制度(Jim Crow law)。 


但是,約翰遜總統和他所屬的民主黨,在走出這劃時代的一步的時候,也並非沒有代價。因為作為民主黨票倉的美國南部,在歷史上是和擁護奴隸制和種族隔離聯繫在一起的。約翰遜在違背基本盤的意志下簽署《民權法案》後,據說曾經做出過這樣無奈的表態:“We have lost the South for a generation”(民主黨失去了整整一個世代的南方選民的支持)。


不過,約翰遜依然借了全國人民哀悼肯尼迪的東風而贏得了自己的任期。在新任期初始,他有一個的宏大施政綱領:一個全國性的就業和福利法案,旨在給美國創建一個偉大的民生社會(Great Society)。這樣,集肯尼迪的民權遺產和屬於他自己的民生政績於一身,約翰遜可能再獲連任,把民主黨帶入輝煌。


他急需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幫助,他需要這位具有全國全球聲譽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為他鞍前馬後地講演造勢。


但是,約翰遜怎麼也想不到的是,在《民權法案》上欠了自己人情的馬丁路德金,竟然不懂感恩回報,拒絕了他的請求,反而是要求約翰遜繼續強推《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為落實黑人在南方的投票權鋪平道路。


美國50-60年代的民權運動大翻身,起點是1954年最高法院的判例,《布朗訴地方教育局》(Brown vs Board of Educatoin)。這個案例判決美國南方的白人黑人強制分校制度是違憲的,是美國歷史上象徵了公義戰勝歧視的著名案例,但是也引發了南方白人的激烈反彈,他們的擔心是,黑人是不會止步知足的,有了種族同校,下一步就是白人和黑人同住一間旅店,同在一個飯館吃飯,同在一個游泳池游泳...,這樣的連鎖反應,如不制止,國將不國。他們的反抗之激烈,讓當時的艾森豪威爾總統不得不派出在諾曼底登陸成名的101空降師到南方去,護送黑人學生進入白人學校。



從某種意義上說,南方白人種族主義者的擔心還真是有先見之明,他們的噩夢在十年後的《民權法案》中果然成真了,南方的洶湧民意要用手裡的選票懲罰約翰遜和民主黨。


從《布朗訴地方教育局》的高院判例,到1964年總統在《民權法案》筆走龍蛇簽下自己的名字,歷時10年,已讓約翰遜心力交瘁,讓民主黨選票流失。而馬丁路德金的居然要在短短一年之後就強推《投票權法》,這樣一個在白人父母官太歲頭上動土的激烈行為!


約翰遜對馬丁路德金的失望和憤怒,史有明錄,但是無人窺析他的內心深處。如果讓我斗膽猜一猜的話,他也許感到朋友在自己背後插了一刀,他內心的吶喊也許和今天不少美國華人是一樣的:


黑人!你們為什麼永遠也不知足?


馬丁路德金艱難而痛苦地向左右夾擊之下的約翰遜總統解釋:


在種族主義陰魂不散的南方,經常發生白人暴民謀殺黑人的惡行案件,最臭名昭著的是1963年阿拉巴馬的一個黑人教會遭到三K黨恐怖襲擊,四個黑人小女孩被炸死。但在這些案件中,即便是疑犯遭到逮捕,也會毫無例外地被全部由當地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宣布無罪(教會小女孩被炸死案,幾個兇手是在1977年和2002年才得到懲罰)。



那麼黑人為什麼不參加陪審團呢?


因為根據當地法律,只有註冊選民才有資格當陪審員。


當時美國南方有各種法律限制黑人的選舉權,比如選民註冊收費法,難得離奇的文化測試,等等。而白人呢,只要他們的父親或祖父當過選民就行了。一個例子是,在喬治亞州的Terrel郡,超過八千貧窮的黑人居民,只有51人有資格註冊成為選民,自然絕大部分進不了陪審團。


如果聯邦能夠廢除這些地方上的歧視性法律,黑人就有更大的機會進入陪審團,那麼種族主義分子在執行種族仇殺的時候就會多一份顧忌。


這才是馬丁路德金等對總統施壓強推《投票權法》的最直接原因。是否能夠真正投票,都是在次的考慮,因為黑人選民在投票站會遭到白人暴民的威脅,或者他們的投票站會被故意移走,在獲得投票權和他們的選票真正發揮威力之間,還有漫長的距離。


由此可見,一個可能被白人視為“太過分”和“不知足”的要求,其實是黑人用以保命的最基本訴求。


立法的時間線正如馬丁路德金所所希望的那樣,在《民權法案》之後的僅僅一年,1965年8月,約翰遜總統在馬丁路德金的陪伴之下,簽署了《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Act。這個法律在參院通過的票數是77票贊成19票反對,在眾議院是333票贊成85票反對,這是一個約翰遜總統在一年前想都不敢想的秋風掃落葉一般的勝利。



種族主義的反彈也正如約翰遜總統所擔心的,僅僅三年後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司法部長羅伯特肯尼迪遇刺身亡,全國陷入種族騷亂...



也許有人要問,這些幾十年前的事兒和我們今天有什麼關係呢?這就不能不說到華人最想質問黑人的第二個問題:


黑人為什麼總是不服從警察?


喬治弗洛伊德在5月25日遇害立即引發了全國的抗議潮,僅僅在3個星期之前,亞特蘭大一個名叫Rayshard Brooks的黑人在一家快餐店取餐道上睡着了,店方報警,倆白人警察來了和他和平交流了半小時後,變臉要逮捕他,Rayshard Brooks忽然驚慌逃走,在爭鬥中甚至奪下了警察的電擊槍,警察砰砰在他背後兩槍把他打到後,甚至做出踢踩屍體的行為。這個事件又引發了示威的進一步升級。由於喬治亞法律規定不允許警察在疑犯逃走時朝他背後發射致命武器,所以肇事警察被以謀殺罪起訴。


在這個悲劇中,很多華人最重視的是死者拘捕並和警察打鬥的過程,他們不能理解,為什麼黑人不服從警察的命令?有什麼問題回警局說清楚不就完了


也許,Brooks和警察的互動,從平和交談升級到暴力拒捕,這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那讓我再舉一個比較“溫和”的例子。


2015年7月,一個德州警察以“開車換道不打燈”為名把一個叫布蘭德(Sandra Bland)的28歲的黑人女性攔在路邊,在交談中,布蘭德點起一支香煙,這個舉動激怒了警察,命令她把煙掐了,布拉德說我在自己的車裡為什麼不能抽煙?雙方言語你來我往逐步升級,最後健壯的警察象老鷹抓小雞一般把布蘭德從駕駛室拖拽出來,實行逮捕。


人們也許奇怪,一般人見到警察也許如避貓鼠一般,這個布拉德為什麼反而噴雲吐霧地挑釁警察?


為什麼那麼多黑人不肯乖乖地服從警察的命令呢?這個答案也許能從一個叫布勞勒(Kalief Browler)的年輕黑人的經歷中窺到一些端倪。


2010年,17歲的布勞勒從朋友家聚會出來,被警察截留盤問並逮捕,懷疑他和一起搶劫案有關。檢察官給了他兩個選項:1)認罪獲得減刑;2)不認罪,選擇出庭,風險就是一旦被定罪,將面臨長得多的刑期。


前文中,我總結了美國司法系統的針對窮人,少數民族的三大弊政,第二條是所謂的認罪協議(Plea Bargain),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去讀,我在文中寫道:個人和體制去斗,是沒有希望的,所以大部分黑人,窮人,選擇的是第一個選項,認罪,也就是用給自己帶來永遠污點的犯罪記錄,以換較短的刑期,或者是緩刑。


你也許很難想象,年僅17歲的布勞勒已經處在緩刑期,因為他在16歲的時候就一項非暴力罪的指控已經和司法機關達成了協議,認罪以換緩刑,免坐班房。


但是這一次,布勞勒卻決定要成為那個“和體制斗”的少數人之一,他拒絕認罪,要求走司法程序來洗清罪名。保釋金為3000美元,必須出的預付款是900塊。曾有一項統計發現,超過60%的普通美國人銀行賬號的存款不足以應付超過1000美元的緊急事件,那麼來自紐約Bronx一個窮區的布勞勒家,顯然是拿不出這筆款子的。


拿不出錢就要在大牢裡蹲着,同時禱告庭審快點來到。布勞勒也許萬萬想不到,他這一蹲就是三年。


在這三年裡,他經歷了被單獨關小號,被同監的犯罪分子暴打,被監獄看守暴打,精神出現幻覺和抑鬱的症狀。


不過,在這場與“體制”的對決中,布勞勒還真贏了,也許是檢察官覺得對他的起訴實在不靠譜,缺乏證據,就把罪名主動取消了。於是布勞勒帶着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創傷,回家了。


據說這個保釋金制度的源頭是13世紀的英國《大憲章》,其本意是用來減少疑犯被拘押的時間,保護尚未定罪之人的人權。但是發展到了現代,反而成為富而有罪之人用金錢換取自由,貧窮無辜者付不起保釋金而把牢底坐穿的制度幫凶了



由於貧困拿不出保釋金而在庭審前坐監,成為貧困黑人社區青少年失學犯罪現象的催化劑。比如,有一家叫做Laura and John Arnold Foundation智庫做的研究,發現哪怕只有幾天的坐監時間,就顯著增加了被指控者再次入獄的幾率,除了受到監獄不良文化的影響外,拘在監獄裡的疑犯,缺乏和律師會見的自由,沒有時間給自己找證人,被定罪的可能性遠高於有經濟能力和人身自由的嫌疑人。布勞勒在被關了三年後被告知起訴撤銷,簡直算是幸運的了。至於在拘留期間導致誤工和失業,那就更是家常便飯了。


現在我們也許有幾分理解黑人在面對警察和司法機關時可能面對的後果了?


一個月前背後中槍而死的Rayshard Brooks,恰恰也是身處在緩刑之中,再多一次的逮捕記錄,對他未來的前景幾乎是災難性的打擊,這也許解釋了他在和警察平和交流時的配合態度(心存僥倖希望矇混過關),而當他最終意識到逮捕不可避免,就登時失去了理智而企圖奪路逃走,忘記了車還在停車場,警察總能通過追查車牌號而讓他落網。


布蘭德在因為“開車換道不打燈”被警察截停的時候,身上已經欠了幾千塊錢的債無法償還。因此,一個中產階級如果被警察開百八十塊的罰單,最多也許就罵一聲“倒了血霉”,而對布蘭德來說,卻可能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關於她面對警察噴雲吐霧的“蔑視”態度,事後專家採訪了心理醫生,得到一致結論:一個煙癮比較大的人在緊張困頓的時候,點煙的行為恰恰是他們保持鎮定和理智的本能舉動。


換句話說,布蘭德這貌似“挑釁”的點煙,和Rayshard Brooks激烈的拘捕逃走行為,非但不是某些華人思維中的“為什麼黑人總要和警察找麻煩”,而反而是他們向警察發出最後的絕望請求:我不想找麻煩。


Leave me alone, Please.



當年,馬丁路德金不惜得罪約翰遜而強推《投票權法》,爭取的是黑人的註冊選民的資格,他挑戰的是英美法系中最核心部分的話語權,由平民組成的陪審團制度。美國的普通法系源自英國,它有幾個關鍵的角色:


地方警長(County Sheriff),      民選產生;

地方檢察官(District attorney),民選產生;

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       民選產生。


美國地方司法體系,如此多的核心部門都由民選產生,這在整個西方法制體系中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現象。其優點是地方自治,住民決定其父母官的去留。而缺點就是,如果民意被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所左右,那麼其司法體系中的種族主義靈魂,就很難清除


奧巴馬總統是一個黑人,他麾下連續兩位司法部長都是黑人,這沒有錯,但是這些頭面人物能起到的作用,和美國立國250年的種族歷史相比,還遠遠不夠。


拿警察來說,美國的早期歷史中根本沒有警察這個職業,南方最早的警察叫“奴隸巡查隊”(slave patrol),顧名思義,是專門防止黑奴暴動和追捕逃奴的,奴隸制散夥後才發展出維護地方治安的功能。


內戰過後一百年,南方白人針對黑人的種族犯罪行為依然曾層出不窮,我們可以隨便看一看兇手的職業:


1946年,一位剛剛二戰退伍的黑人老兵,自豪地穿着軍服在南方乘坐公交,被一個種族主義分子打瞎了雙眼,兇手姓名:Lynwood Shull(後來被全白人陪審團赦免),職業:警長


1963,亞拉巴馬州伯明翰市,三K黨炸毀了一個黑人教會,造成4名黑人女學生死亡。數小時內的混亂中,又有兩名黑人青年被射殺。其中一個兇手的職業:警察


1964年,三位黑人民權活動分子在密西西比被3K黨徒集體殺害,其中一個主犯名字叫:Cecil Price,職業:副警長(正警長叫Lawrence A. Rainey,也被起訴,因為沒有親自參與殺戮而只是知情不報,沒有定罪)。


美國司法體系對少數民族,窮人,特別是黑人的制度性偏見,不僅僅體現在警察系統的歷史包袱上。


從上世紀70年代起,美國開始執行所謂的“War on drugs”的國策,可卡因是一個重點打擊的對象。社會上流行着兩種可卡因毒品的劑型,粉末狀和Crack。粉末狀的比較貴,可吸入鼻子或注射,白人用的多;而Crack是摻在香煙里吸食的,見效快又便宜,在貧困的黑人社區更流行。


1986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規定,對持有和傳播Crack的懲罰力度,要超過粉末可卡因100倍。比如,聯邦法規定持有5克Crack的最低刑期是5年,而持有500克粉末可卡因才會得到同樣的懲罰,這個制度持續了20年。


如此一來,本來黑人和白人在嗑藥這個社會問題上比例差別不大,但是通過對Crack特別從重的懲罰,造成了黑人不成比例地陷入司法系統的陷阱和怪圈。


很多人認為這是種族主義在作怪。


美國只占世界5%的人口,監禁人數卻占了世界的25%;在法律制度和美國類似的英國,單位監禁人口的比例僅為美國的1/6。在這個怪圈裡,主要的受害者是黑人,西裔,窮人。


因此,弗洛伊德在警察膝蓋下痛苦窒息9分鐘慘死,Rayshard Brooks被警察背後開槍而亡,僅僅是美國司法體系針對黑人的巨大黑洞的幾個集中體現而已。


如今,黑人得到了Affirmative action的幫助,社會上如果有了種族歧視的言論,也會得到輿論的即時譴責。但是,黑人和美國社會各個階層團結起來要求種族平等和公義的訴求,絕對不應該被視為“得寸進尺”,“永不知足”。


為什麼?


2015年7月,由於“開車換道不打燈”和“拒絕掐滅香煙”而被捕,坐了三天班房的布蘭德,在羞辱憤怒和絕望的驅使下,用一根繩子結束了自己28歲的生命。


就在她死前的一個月前,布勞勒在成功清洗罪名出獄的兩年後,飽受精神創傷的他,用一跟繩子把自己懸掛在自己臥室的空調上,結束了自己22歲的生命。


因為很多無辜的人依然命懸一線。



(圖片來自網絡)


參考資料:

Time to Abolish Cash Bail

https://washingtonmonthly.com/magazine/januaryfebruary-2017/time-to-abolish-cash-bail/

How the U.S. Got Its Police Force

https://time.com/4779112/police-history-origins/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caine and crack?

https://www.drugpolicy.org/drug-facts/cocaine/difference-c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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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扯。黑人天生不喜歡文明世界。  /無內容 - 北美朋友 07/12/2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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