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權?槍管?死刑?正義? |
送交者: 孟什維克 2011年07月24日17:42:1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自由,是否包括殺人的自由?人權,是否包括生命的權力?擁槍,是否應該以他人的
生命為代價?希望右派同學就挪威事件發表各自的見解。 挪威無死刑,最高刑罰是21年。也就是說,Anders Behring Breivik到53歲時,又 可以成為一個自由公民,他可以寫回憶錄成為百萬富翁,儘管他在32歲時槍殺過至 少93人,其中包括82個少年。 Anders Behring Breivik平靜地向警察繳械,他的生命尊嚴受到法律的保護。然而 也正是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受法律保護,所以他才可以經松自由地剝奪無數人的生命, 這就是現代文明和社會正義嗎? Anders Behring Breivik是個心智正常的人,請精通人權、自由、社會正義的右派 同學討論挪威事件,別假裝沒看見啊!火車事件,可交由左派處理。 右派敷衍,打右派PP。左派敷衍,打右派PP。現在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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