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膊上陣 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張大律師缺少中華文化素養, 生搬硬套禍國殃民,當年王明與蔣介石都犯過的錯誤。 法律本身是要與經濟與社會基礎相適應的。 管理社會都是靠硬法律軟道德共同完成的,而那些事情交給道德規範,那些交給法律,判斷準確乃是政府成功的秘訣。 否則,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而百姓不認同就變成害人的累贅, 翻過來損害政府的合法性。  中國確實在摸索法律與道德的邊界在哪裡, 也在探索司法與行政權力的移交問題, 法律之上之後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嗎, 就拿美國辛普森殺人和劉勇黑幫殺人案比較可以說明一個問題, 法庭也可能成為罪犯菜市場, 律師可以變成二道販子, 也需要監督的。 幾千年都沒有找到合理制度? 開玩笑 中國領跑世界2000年靠什麼? 那個生產條件下的農業資本主義制度是比西方 先進。 近來300年西方工業資本主義制度比滿清制度先進,追趕滿清的過程與中國現在追趕西方不是一樣的? 評價一個制度好壞不能靠現在水平, 而是靠發展的速度。 中國起步晚基礎差,現在追上美國當然不是靠經濟投入而是制度先進。 一個人拿三塊錢與另一個人拿1萬塊錢一起做生意, 60年之後兩人手中財富差不多了, 難道不說前者管理水平高? 也就是制度好嗎? 中國有問題需要改進, 但是改成和美國一樣絕對是錯的。 美國有我們可以借鑑的地方,但是美國社會主體結構是不如中國的。 轎車與轎車相撞, 轎車承受的加速度是客車的3倍, 這點物理嘗試都不懂。 中國小清新傻地可愛。 張大律師更傻地可愛, 西方市長多數是房地產開發商,合法劃分建設區而牟利, 不過律師不會不什麼是合法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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