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中美俄三個彈道導彈大國的裝備序列當中,唯有中國列裝有諸如東風-21、東風-26之流的“中程彈道導彈”,這是因為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美國和蘇聯簽署了限制射程從500千米到5500千米內導彈武器的《中導條約》。
但在近日美國聲稱退出中導條約之後,現裝備中程導彈最多的中國就難免“躺槍”,有不少聲音稱中國積極發展類似武器是美國“退群”的核心原因,事實真是如此嗎?
首先,從《中導條約》的條約文本來看,所謂“中程導彈”實質上只是指代地面發射,也就是發射井、發射架、機動發射車搭載的,射程在條約規定區間內的導彈武器,彈道導彈和巡航導彈均在此列。
因此,即便美國的“陸基戰斧”導彈和發射車均被銷毀或改作他用,海基發射的“戰斧”巡航導彈卻不受限制且繼續發展,美國空軍的空射巡航導彈也得以繼續保留。而必須強調的一點是,無論是潛艇搭載的海基導彈,還是轟炸機搭載的空射導彈,其生存性要普遍高於陸基同類武器。
如果把舞台放在西太平洋,零星的島嶼要更不利於陸基導彈的生存。若美國打破《中導條約》是為了在這些島嶼上布置所謂中程導彈,威懾大陸架上的陸權國家,那麼這些島嶼上的導彈掩體或基地就要做好面對核鑽地武器的準備,這在生存可能性上顯然不如美國布置在西太平洋的潛艇來得更為可靠,廣袤的大洋以及難以探測的深海始終是當前的衛星技術難以逾越的高峰。
但若舞台是在美蘇,乃至美俄對峙的東歐,乃至西歐平原,海洋和陸地之間的優劣就截然相反。在地中海,發射的導彈須途經地中海巴爾幹各國乃至土耳其,造成的結果頗不可控;在北海,俄羅斯於蘇聯時期構築的反潛網依舊犀利。
相比之下,歐洲平原發達的公路網非常易於輪式的導彈機動發射車轉移。而不同於部署在北大西洋的潛射彈道導彈,可能部署在波蘭-德國一線的中程導彈將極大壓縮俄羅斯反導系統的反應時間,具體上可能小於10分鐘。
而在歐洲各國消極對待美國“增長防務預算”要求的今天,廢除中導條約無疑是對歐洲各國的“用力敲打”:在冷戰結束後,由於蘇聯以及華約壓力的消失,歐洲各國都一直在削減防衛力量,並在嘗試令美國保持“協防”力度的同時,試圖將美國的核部署排除出去。
因此,美國退出中導條約首先是激化歐洲與俄羅斯的矛盾,試圖讓因《中導條約》感到不受導彈威脅的歐洲人再度站起來對俄羅斯施壓;其次,美國好以此威脅盟國,使其提高國防預算,或直接承擔起供養駐歐美軍的經濟壓力。
相對而言,中國作為從未加入中導條約,不受條約限制的國家,因中程導彈感到威脅的歐洲顯然不會對中國產生過激反應,也就談不上將中國拉入這一條約解體造成的漩渦當中。
但對美國人來說,若能“一石三鳥”那是再好不過,因此也就有了“中國必須銷毀中程導彈”的無賴說法,不過這依舊改變不了“退出中導條約”本質上是針對俄羅斯和歐洲的計策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