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的談話中,有三個內容值得重視,整體而言,習近平明松實緊,他將過去空洞的呼喚,化為具體的步驟,整篇談話更具有時間緊迫感。
整個談話最鮮明的表述與倡議就是"探索『兩制』的『台灣方案』",這是北京首次將"一國兩制"主張,從口號進入到實踐層次的一次嘗試,習近平旨在表明,"兩制"的內容不是北京單方面的規定,而是由兩岸共同"探索"出來的制度。
"一國兩制"在40年前告台灣同胞書發表時只有概念,還不存在這個名詞,就像"九二共識"這個詞彙在九二年也並不存在一樣。10年前即"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10周年,前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發表的《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談話,"一國兩制"雖然提出,仍只停留於標題與號召的層次,"一國兩制"意旨為何,仍要回歸葉劍英與鄧小平當年的說法。
其中1981年葉劍英所提出的內涵是"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以及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不變,財產私有制也不變。而鄧小平1983年則是來訪的楊力宇教授對談時,再加上"司法終審權"。
由於鄧、葉的元老地位,"一國兩制"的內涵從此即未曾更動,不過,無論葉、鄧,其特色都在於"兩制"的條件是由北京單方授與的,而不是經由兩岸協商,"兩制"中的台灣這一制應該如何,台灣並無真正角色;習近平今天的說法,則是授予台灣對兩制內涵的置喙或修正之權力。
這個倡議,與胡錦濤10年前主張"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可以相提並論,但前者談的是統一之後的"兩制"下的"台灣方案",後者卻是統一之前的"政治關係",兩者卻不可同日而語。這顯示,習近平雖給了台灣統一後的前景置喙的空間,卻不再談統一前的定位,希望加深台灣內部對於統一前景的思索,以及對統一議題的緊迫感。
其次,習近平今天談話的另一重大改變是,兩岸的和平方案不再是兩岸當局負責商談或制定,而是"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所推舉的"代表性人士"出面,而"和平協議"這個更具有對等意涵的法律詞彙也已經全然消失。
胡錦濤在10年前的談話中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但到了習近平卻只剩下"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
其中胡錦濤的"和平協議"是由"兩岸"即兩岸政府各自授權之代表負責磋商,但如今的"制度性安排",台灣這一方卻顯然只能由非官方性質的"政黨"、與"界別"的代表負責跟北京商量。
第三個重大的差別在於,習近平重拾了江澤民1995年"江八點"中"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說法。這顯然是針對台灣的"台灣人"認同升高到歷史高點而說的,亦即,兩岸"和平統一"的前提是:兩岸皆是"中國人",如果台灣內部的認同竟然進展到了幾無"中國人"可言的境地,那麼"和平統一"的前提也就消失了。不過,相反地,如果"中國人"認同上升,卻可以"中國人幫中國人",讓台灣享受更多的經濟利益與發展機遇。
這三個與胡錦濤10年前談話的重大差別,凸顯了北京在主導兩岸關係上大幅增進的自信與實力,台灣顯已不被當成一個足以與中國匹敵的對等實體,而是被時代潮流牽動的籌碼,習近平不認為台灣還有時間蹉跎,他將統一更為赤裸地拋在台灣的面前,逼着台灣去面對這個不太舒服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