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初將一批F-16戰鬥機和500枚AIM-120C-5先進中程空空導彈“打包”出售給巴基斯坦,就是為了“威懾對抗印度”的。怎麼到了印度口中就變成不讓使用了呢?
在2月27日空戰中蒙羞之後,印度方面一直指責巴基斯坦違反與美國的軍售協議,“非法”出動F-16戰鬥機,導致其一架米格-21被擊落(巴方稱擊落兩架),甚至次日就迅速拿出自稱是巴軍F-16發射的AIM-120C-5導彈殘片作為證據。
3月8日,巴基斯坦《黎明報》引用時任美國駐巴大使寫給美國國務院的信件批駁印度,指出美-巴軍售交易允許巴基斯坦使用F-16威懾對抗印度(Deal
allows Pakistan to use F-16s as “deterrence against
India”),並可以防止兩國發生核衝突。
報道稱,2008年4月24日,關於對巴出售500枚AIM-120C-5空空導彈,時任美國駐巴基斯坦大使安妮·帕特森(Anne
Patterson)在給美國國務院的信中寫道:“一個增強型F-16計劃也具有威懾價值。在未來與印度發生衝突,這給予巴基斯坦時間和空間採用傳統方式做出反應,而不是動用核。”
帕特森大使在2019年3月18日的另一封信還從側面證實,是美國幫助巴基斯坦空軍訓練F-16戰機部隊,提高其近距離空中支援能力……
對於《黎明報》引用帕特森大使的消息,印度媒體早前就給予了證實。《印度時報》稱,美國向巴基斯坦出售F-16及導彈不只是為了打擊恐怖主義,也讓巴基斯坦在未來發生衝突時可以“威懾”印度。
此外,《紐約時報》南亞記者瑪麗亞·阿比-哈比卜(Maria Abi-Habib)指出,印度堅持認為巴基斯坦的F-16被限制在只用於反恐。但與印度的指責相反,即使巴基斯坦空軍動用美制F-16戰鬥機擊落了印度飛機,可能也不違反與美國的銷售協議。
被巴方擊落後墜毀在巴境內的印度米格-21戰鬥機殘骸。被巴方擊落後墜毀在巴境內的印度米格-21戰鬥機殘骸。
哈比卜說,如果印度飛機侵入巴基斯坦領空,巴基斯坦在防禦時使用F-16,並不違反與美國的軍售合同。如果是巴基斯坦首先用F-16攻擊印度,那才是違反協議。
軍事觀察人士表示,就美國軍售而言,所有購買方的一個基本目的就是提高自身的防禦能力。如果出現外敵入侵,卻被美國以交易限制條款為由不准使用。如果這個基本邏輯成立,那還有誰願意買美國武器呢?
也是有目共睹的,2月27日印巴空戰的結果,是印度空軍的一架米格-21被擊落墜毀在巴方境內。更何況巴基斯坦軍方完全否認其F-16參戰。
印度方面一直揪着“F-16參戰”的問題不放,更像是在戰場上打輸了,想通過“口頭”法律戰挽回一點顏面罷了。十足的弱者形象,這樣的戰場輸家不值得可憐。
另一方面,印度的指責實際上也在給美國製造麻煩。而美國方面出於多重考慮,尤其是印度如今的利用價值,並不願意輕易做出回應。
儘管美國方面表示要調查,但是仔細看美國人的表態,其實和印度期望的是不一樣的,而且也很有意思的:
3月3日,美國駐伊斯蘭堡大使館表示正在調查巴基斯坦是否使用F-16戰鬥機擊落印度米格-21。美國大使館發言人說:“我們知道這些報道並正在尋求更多信息”,“我們非常重視所有關於濫用國防部文件的指控。”
美國大使館的表態,實際上是針對2月28日印度軍方展示作為證據的AIM-120C-5導彈殘片後,巴基斯坦媒體根據上面的編號信息迅速找到了美國國防部的官方文件,並指出該文件證明印度手中的殘片是屬於美國出售給中國台灣地區的同型導彈。巴媒爆料的這些情況,才是美國主要的調查方向。
而3月6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說:“我們看到了這些報道,我們正密切關注這個問題”,“我們的立場,美國的立場是,我們繼續敦促雙方繼續採取措施緩和局勢,包括通過直接溝通。”
又是在和稀泥,只有被某些印度媒體當成了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