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控的問題對戰術飛機來說,毫無疑問影響要更大
同樣在本周的3月12日,解放軍海軍航空兵一架飛豹戰機在海南省樂東縣境內組織飛行訓練時失事。消息稱,戰機上的兩名飛行員不幸犧牲。儘管此次事故原因尚未查明,但飛豹戰機作為我軍現役戰機中事故數量較多,且事故飛行員生還概率極低的一款型號,在其過去服役生涯中發生的多次事故都多少與該機的飛控系統有關。
這種關係主要和飛豹殲擊轟炸機最初設計研製的技術限制有關。在上世紀80年代中航一飛院研製飛豹戰鬥轟炸機研製時,由於當時國內航空工業技術水平的限制,以及一飛院在超音速戰術飛機設計領域的經驗缺乏(一飛院此前主要進行運輸機和轟炸機的研製),飛豹在整體氣動布局上較為簡單,早期飛豹雖然用作反艦導彈載機在海上低空突防還行,但是在試飛中就曾暴露出低空大迎角飛行特性較差,容易進入失速或者尾旋的問題;加之為了照顧飛機的超音速性能以及為了突出載彈量等技戰術性能,飛豹的最大可用過載也要比常見的戰鬥機小。
由於該機採用的傳統飛控系統,因此當在低空高速進行飛行訓練的飛豹戰機進行大過載機動時,無法像電傳飛控那樣自主限制飛機的機動過載,防止該機做出超出本機性能限制的動作,從而可能導致戰機過載超出飛行承受能力,引發嚴重的結構性損壞甚至空中解體。
這種問題在技術上幾乎沒有快速廉價的改進方法,更換電傳飛控系統,重新進行試飛定型的工程量,幾乎相當於研製一款大規模改進型號,對於飛豹系列這樣一種已經停產的老戰機並不現實。比較現實的方法,是限制戰機本身在訓練使用中的過載,防止用該機執行過於嚴苛的低空超低空突防任務或訓練——隨着越來越多殲-16戰機的入役,這些使用傳統飛控的戰機需要的訓練強度和作戰特點,顯然也在發生不少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