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給乞丐捐錢是自願行為,不能強迫;第二,叫警察,警察肯定不管,不在警察管轄範圍內。但是你要是把捐錢改成繳稅,IRS就要管了 - 這是公民的義務,不交是犯法的。
所以呢,你用這個例子來說明政府行為是不恰當的。完全是兩回事。
我不知道你是否用這個例子在說明打疫苗,政府管得太寬。疫苗不是強制的,你可以不給你家孩子打。但是,你要是讓孩子上公立學校,沒有打疫苗的record,不能登記。你可以選擇不打,可以選擇去私立學校讀書。這是非常公平的,你有你選擇的自由,但是要承擔後果,只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普世價值吧。不能說,我為了顯示我的自由傾向,就是不給孩子打疫苗,還非要上公立學校。一個公立學校有上百個孩子,萬一你的孩子因為不打疫苗生了什麼傳染病,危及到其他的孩子,你認為這是因為你在實踐社會公正自由還是自私?
撫心自問,要是你真有了孩子,就你會給孩子打疫苗還是不打?
通過這個例子,你應該知道你盲目追求自由的缺陷了沒有?
所謂的個人有自由的權利,政府不要管太多。聽上去是很美的,但是在實踐中是有困難的。因為每個人對自由有不同的理解,我的自由不是其人想要的自由,其他人的想要自由不是我的自由。政府的職責是保證絕大部分人的自由,至於個人想從政府那裡得到更有利於他們的自由,要自己去政府爭取。
你有一點和這裡的大部分人不一樣導致了你的很多人的想法不一樣。你是一個人生活,當你考慮問題的時候,你更容易只考慮自己的意願和利益而不是及其他的人。而這裡的為父為母者,他們更多的是考慮集團(家庭)的利益,比如說,整個集團的壯大繁榮,進步,安全,和諧以及在此之下的個人自由。因為家庭是一個a whole package. 由家及國,道理相同。
昨天五香豆說你和大家的想法不一樣,是因為其他的人理念是支持中共的統治方式的,我認為那是很bullshxt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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