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還是先弄清楚什麼社會裡的內容是需要他律來管理的,什麼 |
送交者: 西岸 2016月04月28日17:53:49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其實這裡很多人並不理解責任的真正含義,每個人都有責任,就像你 由 冬冬 於 2016-04-28 16:26:14 |
是自律來管理的。前者是法律,是強制,後者是基於道德的自覺,是選擇。因為你明顯把這兩類不同的範疇混在一起當成一回事。
關於小孩吃飯,你如果十天不給孩子吃飯,你看看政府管不管?別說吃飯,你向孩子動一個指頭都可能失去孩子的撫養權,這是法律強制的。 凡是保護社會弱勢的,都是用法律的形式保證的,沒有例外,否則就是法律不全。道理很容易理解,如果沒有法律保護弱勢,弱勢就只有自生自滅,或被欺負而滅亡,這種結局。 你以為那些因為吸毒或抑鬱症等而失去理智的父母不愛他們的孩子,沒有責任的概念?政府不管誰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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