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政府的強制力問題。每個人都懶惰以及貪婪, |
送交者: 冬冬 2016月05月02日21:00:1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我傾向於認為, 由 Box 於 2016-05-02 20:41:14 |
為了"公平"用政府的強制力逼迫企業主提高最低工資。企業主已經繳稅了,個人所得以及公司所得。
已經盡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就像我們其他人一樣。企業主提供了工作機會。自己也要承擔風險以及壓力。 相對來說,企業主的壓力和風險更大一些。員工找到工作後,那些工資就是肯定可以拿到的。 但是企業主還是不一定的。不論贏利與否,企業主都要付錢。 批評企業主貪婪的話,那為什麼批評的人不自動把自己的所得捐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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