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獵(四)
我把車開進了公園的停車場,想了想,又開了出來,一直開到岩洞附近的路上,停在了路旁。從這只要走一百來米就進入斜坡底了。從停車場到這要穿過幾個球場,拿着槍在公園走太招搖了。
這 岩洞口有堵半截的磚牆,裡面有廢棄的水管水龍頭,還有些雜物。來到 岩洞前,我貼了張20厘米見方的靶紙,順手在磚牆頭上放了幾個在附近撿到的空可樂罐子。然後我拿出槍,開始裝子彈。
打槍對我來說並不生疏。中學學軍,大學軍訓,單位民兵訓練,我雖然有時會找理由不參加練習,但從未缺席過實彈射擊。
這是一支半自動小口徑步槍,彈匣可裝10發子彈。 我裝好子彈後,對着大約20米外的靶紙開始了立姿射擊。認真的打了20來發吧,雖然成績不錯,覺得這也有點單調,就開始了實戰練習。看着洞內能看到的東西,噼里啪啦一陣聯射,很快打完了一盒子彈。
再裝好子彈,我開始瞄準洞內的一個水龍頭開關一發一發的單射。看看要多少發才能把它打斷,我想。
“停 !” 突然間我聽到頭頂一聲大喊。抬頭一看,一個警察右手摸着腰間的手槍站在岩洞上面的坡頂上。“公園巡警在你身後,把槍放在地上。” 那警察說。
警察(Police)管治安,公園巡警(Ranger)管公園,包括防止有人違規打獵。
我乖 乖的把槍放在了地上。這種時候不能對着幹。
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