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侃“擠韻”(曹雪葵)
文思兄近日大作:
《漁歌子》(文思)
餘輝引着雁人歸,
新芽枝上鳥啼飛。
明月照,浪花陪,
不盡琴聲忘家回。
文思兄問曰:“第一句中輝字與歸同韻, 使得讀起來比夕陽更順. 如何看待同一句中使用同韻字?”
細看這句“餘輝引着雁人歸”,其中“輝”和韻腳“歸”的韻母一樣,出現同一句中,這個現象被習慣地稱為“擠韻”,擠者,擁擠也。一首中能否出現擠韻?這個屬於風俗習慣,而不屬於法律。但個見以為要竭力迴避,尤其在律詩中。這一點嚴重附議子云兄意見。
因為屬於風俗,故每人的看法往往不同。俺是這樣看待擠韻的:
1- 如確屬詩意必須,任之。
2- 擁擠程度較輕的,任之。腫麼來評估擠韻的嚴重程度呢,俺採取如下標準(以七言句為例):
2a- 一句之中,出現在1、3字位上的,因為距離韻腳頗遠,且不在“音步點(2、4、6)”上,可以任之
2b- 一句之中,出現在2、4字位上的,2雖然在音節點上,但距韻腳頗遠,可以任之;但4就要小心了,若非詩意所必須者,要考慮換字。而文思兄這句“餘輝引着雁人歸”,“輝”字在2的位置上,可以任之。(在宋詞六字句總,有時候第二字反而刻意與韻腳押韻,以渲染韻律和諧的效果。這一點附議子云兄。如陸游的《沁園春》裡有:交“親”零落如“雲”,又+豈料如今餘此“身”,其中“親”即是暗韻。)
2c- 一句之中,出現在5、6位置上的字若擠韻,應該換字,因為離韻腳太近了。
2d- 上下聯相鄰的兩句之間,比如 一首律詩的第二句和第三句,若第三句的1、2、3字和第二句的韻腳韻母相同,也會造成“擠韻”。如:
我駕扁舟獨自歸。--- 這是一首詩的第二句,“歸”是韻腳。
餘暉照眼額加手,--- 這是一首詩的第三句,“輝”就和上句的韻腳“歸”擠韻了。換字與否,作者自行斟酌。
2e- 一句之中,如果第一個字的韻母和韻腳相同,也是擠韻。有人問了,不是說離得近才算擠韻嗎,頭尾又離得那麼遠?答:可能是因為頭尾太引人注意了。哈哈。不信可以試寫一下,會覺得非常地擠韻。如:
“歸”立長橋看落“暉”。
還是那句話:如果因為詩意必須造成了擠韻,可以任之。另外因修辭的需要,如宋詞中的暗韻等,也可任之。
另外阿立兄提到:
追憶依稀古道邊
這句中的“憶依稀”是否算擠韻?因為“yi+yi+xi”三字的韻母都是“i”。大家知道,“擠韻”是專門針對韻腳而言的,而“憶依稀”的韻母與韻腳無關,因為韻腳的韻母是“an”。雖然如此,從全篇聲韻旋律的角度上看,它也屬於“聲韻的擁擠”,容俺臨時給起這麼個名字。也是能避則避,不能避任之,而分辨其擁擠程度的標準也與“擠韻”類似。
其實這類在一句之中或兩句之間避免“聲韻的擁擠”早在南北朝沈約的“四聲八病”里就已經提到過(注意啦:這“四聲八病”是專門針對五言句為例的),其中:“四聲是平上去入”,略過不說,“八病”的前四病,是“平頭、上尾、蜂腰、鶴膝”,討論的是句中平仄應該如何搭配,俺懷疑這其實就是唐代近體詩(格律詩)的源頭,也略過不說。而最後四病則與如何避免“聲韻的擁擠”有關。逐一道來:
大韻:一聯兩句之內“不可以”有與韻腳同韻母的字,這一點類似咱們現代人說的“擠韻”。如:
胡姬年十五,
春日獨當壚。
--- 胡+壚,韻母都u,不可以。
小韻:一聯兩句之間不可以有同屬一個韻部的字。如
古樹老連石,
急泉清露沙。
--- 樹+露,韻母都是u,不可以。連+泉,韻母都是an,也不可以。再如
薄帷鑒明月,
清風吹我襟,
--- 明+清,韻母都是ing,不可以。
旁紐:一聯兩句中,不能雜用與韻腳聲母相同的字,一時找不到例句,俺自造一句說明:
刀劍新磨礪,
披掛斗前坡。
--- 披+坡,聲母都p,不可以。(哈哈,按這規矩來,詩詞甭寫了)
正紐:一聯兩句之內,不得雜用聲韻和韻母都相同的字,如:
我本漢家女,
來嫁單于庭。
家+嫁,聲母韻母皆相同,唯讀聲不同,不可以。
不難看出,這後八病對詩詞中運用聲韻的要求過於苛刻,有的也並非必要,儘量避之可也。
注意啦:這“八病”之說,傳到今日,“流派”已多,也不知誰為正宗。若見到如俺所言不同者,無須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