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與處決
同一新聞事件,橫看成嶺側成峰,主次本末輕重各不同。
順理成章,新聞報道貴在做!毋庸諱言,為名為利,如
何抓住“新聞眼”做大做強,為我所用,是現時新聞人
的不懈追求。
李鐵映在十屆人大第十七次會議上做了關於檢查中華人
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烏紗障目,新聞
做下來,生產安全不安全,生產安全不安全到什麼程度,
不是“新聞眼”,無法引起新聞家們的興趣。媒體做出
來的最耀眼新聞是《因安全事故責任5年來國務院處理9
名省級幹部》。
李鐵映報告本來做得就不咋的,明明承認“幾乎每一起
特別重大事故的背後都存在着腐敗行為”,但針對諸多
礦難,報告還是照准治標口徑,做成了黑惡官商首肯和
欣賞的《瓦斯爆炸已成為我國煤礦安全“第一殺手”》。
那意思,惟利是圖,安全設施和措施的投入和落實不到
位,不顧工人死活,腐敗和殘忍的黑惡官商至多是“第
二殺手”。
報告做得不咋的,新聞報道做得就更荒唐。報告埋怨瓦
斯是禍首,言外之意,人禍難敵天災;新聞做出來,客
觀效果則是稱許頂戴做陪葬。瓦斯作祟,頂戴受罪,足
見我們XX夠意思,很嚴厲,無罪重罰,對遇難礦工算是
有交代。
頂上烏紗與項上人頭孰輕孰重,報告和報道是不稱量的。
5年事故處理9名省部級幹部,可五年來,單煤礦責任事
故造成的無辜死亡人數都在5000以上,致死500名才處
理一名省部級幹部,中外比照一下,多嗎?值得醒目標
題大書特書嗎?報道偕報告出籠,瓦斯點燃頂戴,障眼
法有了,主觀動機或許是:人們惋惜乃至同情省級高官
被處理同時,對腐敗和殘忍的仇視就消解了。
而所謂處理到底又是怎麼回事呢?阜新孫家灣礦難發生,
《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遼寧副省長因礦難停職》,聞
聽消息,我當晚寫了帖子《副省烏紗祭礦工》。但我想
不到,三個月後,消息傳來,《遼寧省副省長因礦難被
記大過》,劉省長烏紗並未被褫奪。前些天,近在咫尺,
《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來綿陽考察》的新聞更證實劉省
長烏紗完好。隨後,查檢新聞,我發現,即便停職期間,
《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到大理視察》之類新聞仍充斥媒
體。
另一個知名例證,非煤礦安全事故,重慶開縣天然氣礦
井噴,243條生命罹難,6萬人受害,我曾憤激寫下帖子
《井噴肇事方有故意殺人嫌疑》。差不多半年後,中石
油總經理馬富才引咎辭職,但一年後,馬富才就到新成
立的國務院能源辦“低調履新”……《但願引咎辭職不
是自願調職》落空,《當承諾與問責都成為秀》,我們
不得不問,《免馬富才的辭職有意義嗎》?
“做新聞”,有被動被迫的,更多是自覺自為,《因安
全事故責任5年來國務院處理9名省級幹部》之類新聞,
自覺自為的嫌疑大。直面屈指可數的處理,回顧兼展望
嘆為觀止的處理秀,我對“做新聞”特別反感。恨到深
處,恕我直言,“二○○○年以來,中國有九名省部級
高官因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被處理”之類新聞能改一個字,
我服膺,老百姓大多服氣,官僚們會服管,可這一個字
人民專政意味太濃,走資派和資本家以及它們的走犬,
那些道貌岸然搖唇鼓舌的媒學師爺們可能不愛聽:“二
○○○年以來,中國有九名省部級高官因安全生產事故
責任被處決。”
“做新聞”和做報告的,能把我的直言做成事實嗎?有
限做成,項上人頭動不了,把頂上烏紗永遠徹底地斃掉
也可以,行嗎?
20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