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猛於虎,在現實生活中已經得到無數次的驗證,尤其是當下社會轎車越來越普及,對于越來越多的車禍更是不得不防,而由“法輪功”的車禍神跡引發潛在和現實危害性也愈加突出。
李洪志是車禍神跡始作俑者
李洪志創立“法輪功”之初,為了推銷“法輪功”,極力神化他自己,在《轉法輪》中吹噓了兩例車禍神跡。弟子不論是被小轎車還是吉普車撞飛,都是一點危險都沒有,都是站起來直接拍屁股走人。李洪志據此推斷,“像這類事情,都是來取命的,可是不會遇到危險。”“這一點我可以保證得了。”“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李洪志吹噓的這兩例車禍神跡是否真有其事另當別論,這樣的沒有時間、地點和具體人名的“三無產品”也無從核實,但由此推出的“法輪功”車禍神跡結論卻害人不淺,李洪志是“法輪功”車禍神跡的始作俑者。
“法輪功”媒體是推波逐浪者
“師父”言之鑿鑿舉例,又信誓旦旦保證,“法輪功”的車禍神跡油鹽鋪就算開了張,十多年來,“法輪功”媒體的車禍神跡系列劇一直不絕於耳。舉最近的兩例。一例2018年6月15日發的,說的是2018年4月15日發生的事,媳婦在上班的途中,被後面一輛急駛而來的小車撞擊,媳婦當時被撞出去兩米多遠,鞋子也撞飛了。然而安然無恙,還有一例是6月14日發的,說的是摩托司機半年內三次車禍毫髮無損的神跡。當然,這兩例神跡故事毫無例外地都是受到了“師父”的“法身”保護。沒有李洪志的“法身”保護,這兩名弟子早就被碾壓成了肉餅。“法輪功”媒體的宣傳讓弟子確信,有了李洪志的“法身”保護,弟子可以在馬路上隨心所欲,橫行霸道,否則小伙子也不會半年內三次遭遇車禍,這樣的說法其實孕育着巨大的危險。
“法輪功”弟子成為神跡犧牲品
神跡故事吹大了,總會有人付出生命的代價。普通弟子就不必說了,李洪志的“法身保護”顧不上,被撞死也就算了。連“法輪功”的高層弟子也頻頻遭殃。2006年9月1日,在泰中國法輪功骨幹張孟業在赴曼谷世樂園練功點的途中發生車禍,經搶救無效於曼谷時間9月4日晚死亡。2007年12月,韓國“法輪大法學會”骨幹全判烈因車禍身受重傷,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2012年11月30日,“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副會長”金正浩因車禍醫治無效在韓京畿道日山市死亡。車禍無情,“師父”無能,李洪志連高層大法弟子都保護不了,又怎麼能保護境內普通弟子呢?
行文至此,聯想到“法輪功”的師父李洪志也是個開車不要命的,在美國曾經兩次交通違章被罰,其中一次是超速,另一次是未系安全帶。也許李洪志也被自己一手炮製的車禍神跡忽悠住了,也許李洪志也輕信自己的“法身”能夠輕鬆保護自己,也許下一個深受“法輪功”車禍神跡之害的就是李洪志本人,結果自己挖個坑把自己埋了。這樣的事情誰能說得清楚呢,無知者無畏,“法輪功”車禍神跡害死人,一切皆有可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