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由舊約和新約組成。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舊約聖經主要是耶穌基督救恩的預備,預表和預言,指向耶穌基督;新約聖經是耶穌基督救恩的應驗成就,傳揚,詮釋和完成。
讀新約聖經需要以舊約聖經為基礎,才知道其背景和緣由。耶穌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就是指舊約聖經。
讀舊約聖經需要在新約聖經的亮光和啟示下,才是完全的。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否則,讀舊約聖經會在理解和解釋上有偏差和誤解,甚至產生不對的情緒和心態,影響我們對神的話語和心意的領會和領受。
讀舊約聖經時有五個方面的具體要領需要放在心裡,加以考慮。
1. 人與神的關係中,被神悅納和看為義人的,不是因為人遵守神的律法,做了多好或為神做了什麼和給予神什麼,而是因為信神,“因信稱義”。這是貫穿整本聖經的原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2. 人要能遵行神的道德或律法命令,只有得着耶穌基督的生命,有新的心和新的靈,並且在聖靈大能幫助下,信服神的道,才能帶來生命的改變和更新,遵行和活出神的律法。
3. 神在舊約顯明祂的聖潔,公義和審判,是要人敬畏神,遠離罪惡及其後果,過聖潔的生活。同時神也是滿有慈愛和恩典憐憫的神,永遠都是呼喚人悔改轉向祂,藉着信耶穌基督得救。“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4. 舊約中的聖約﹑會幕聖殿﹑祭祀﹑禮儀﹑節期等都是指向或預表耶穌基督,在基督里得完全的啟示和實體的彰顯。“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5. 神在舊約中應許物質的祝福,如後裔和土地;但神賜恩給人是要人經歷他的恩典和能力,使人的生命改變,成為一個去祝福別人,舍己愛人的生命—就是耶穌基督生命的主要特徵。但終極地,神要人在基督里成長,追求“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追求神的天國和永生及天上永恆的基業和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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