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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崇案早已尘埃落定
送交者: 55h55 2015年01月02日23:46:57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沈崇案:1946年北大女生沈崇被美军强奸事件

1946年北大女生沈崇被美军强奸事件,对近代中美关系影响甚巨。近年来,不断有声音质疑此事实乃中共地下党所策划,以借机鼓动反美学潮。但翻检史料,可知此说并不成立。

 

一、从沈崇案的披露经过来看,并没有中共参与策划的痕迹

所谓沈崇案,系指1946年12月24日晚,北大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外出看电影的路上,遭两名美军士兵劫持强奸。案件被披露后,产生了深远影响。 国统区几十个城市掀起了一场以学生为主力的反美抗暴运动,直接影响到稍后的美军撤离中国;对国民党之内战实力,亦是一次沉重打击。国民政府当年就曾宣称此 案系中共策划,但考之案件披露过程,这种说法实在没有根据。

1、美军驻华期间,侮辱妇女案件时有发生,媒体也多有公开报道;沈崇案并非个例

1947年1月5日的《新华日报》,曾发表《一年来美军侮辱我国女同胞的事实举隅》,罗列了各地媒体对美军士兵侮辱中国女性的报道,从1946 年1月到12月共15起。如“四月十日,上海《辛报》载,某女中学生放学经过‘美国军人俱乐部’所在地桥弄,两个美国水兵从三轮车上跳出,‘老鹰捉小鸡般 的抓住一个女学生,拖回车上,两个女兵狂搂着她。’”又如“六月二十八日,重庆美兵四名,竟公然闯入会仙大厦旅社女浴室,对正在沐浴的妇女百般侮辱,复纠 集美兵二十余人将该旅行大肆捣乱。”文章所列事件大都止于性骚扰,或意图强奸未遂,属于“奸淫”的包括沈崇案在内有三起,另有一起致妇女重伤。

上海《文汇报》驻津记者李西成说,他当年在天津看到“美国士兵三五成群地溜达街头或开着吉普车横冲直撞,口里打着口哨,嚎叫着,还常常用纸球或 摔炮,掷向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女学生,有不幸命中的,他们便纵声大笑。”从驻华美军的这些日常表现可知,美兵在1946年圣诞夜强奸女学生的事情是完全做得 出来的。

2、沈崇案发生后,由私营通讯社率先发出消息,稍后多家报纸不顾当局禁令跟进报道

12月25日,亚光社总编辑王柱宇从一个黄包车夫那里得知了沈崇案,随即编发了一条题为“女生看电影,归途被侮辱”的稿件:“大学女生某,年十 九岁。昨晚九时,赴平安电影院看最后一场《民族至上》影片。散场后,忽见身后有美兵二人尾随。迄行至东单大操场地方,该二美兵即对该女施以无礼。该女一人 难敌四手,大呼救命。适有行路人闻知,急赴内七分局一段报告。由警士电知中美警宪兵联络室,派员赴肇事地点查看。美兵已逃去其一,当将余一美兵带走。该女 生被强奸后,送往警察医院,检查后,转送警局办理。”这则消息除了事发时间有错(沈崇被美兵纠缠是在电影放映前,而非散场后),其他内容都与事实相符。

北平市警察局局长汤永咸得知亚光社要发布消息后,找来王柱宇和其他报社的一些记者,让他们当场具结作保,承诺不报道沈崇案。汤永咸还不放心,又打电话给中央社,通报了北平的情况。

中央社很快发布了一则“启事”:“顷警察局电知本社代为转达各报:关于今日亚光社所发某大学女生被美兵奸污稿,希望能予缓登。据谓此事已由警局 与美方交涉,必有结果。事主方面因颜面关系,要求不予发表,以免该女生自杀心理更形加强。容有结果后,警局当更发专稿,特此转达。”

谁知到了第二天,《世界日报》、《经世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和《新民报》五家媒体都刊登了亚光社关于沈崇案的消息。其中《新民报》 尤为大胆,将中央社的启事改头换面,以“圣诞节恼人消息,美兵酗酒施强暴”为题,刊发稿件:“据悉平市治安当局昨晚曾电各报,关于亚光社昨日所发新闻稿, 某大学女生被美兵酗酒奸污消息一则,望能缓予发表……容有结果后,治安当局当另发事稿。”汤永咸很恼火,对《新民报》的发稿编辑方奈何说:“我已经答应美 军当局不发布这个消息,现在叫我如何下得了台?”

3、当时北平城内并无中共报纸,报道沈崇案的几家媒体里也没有共产党人从中发挥作用

在1946年圣诞节前,中共在北平开办的报纸《国光日报》、《鲁迅晚报》和《解放》都相继被关停了。此外,中共地下党势力最为雄厚的《益世 报》、《大公报》都没有参与沈崇案的首轮报道。后来找到沈崇在北平住处的《益世报》记者刘时平回忆,“那时,北平在白色恐怖中,北平《益世报》采、编部门 的地下党员,虽占优势,但老板是一个反动家伙。采写这类新闻,是不可能得到发表的。”由此可以知道,沈崇案发生时,中共并没有能力在第一时间将消息发布出 去。

亚光社的王柱宇是北平《实报》的老记者,除了报道社会新闻,也写些反映市民生活的专栏文章。王柱宇在文化界人脉广泛,与余叔岩、马连良、齐白石等关系很好。他从未参与过什么政治活动。《实报》停刊后,王柱宇在进入《世界日报》的同时,还开了一家小型通讯社,即亚光社。

刊发亚光社消息的五家媒体中,《经世日报》是国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辕的机关报,由行辕主任李宗仁下令创办。《北平日报》的名字出自时人回忆,或许 是指北平市政府所办的《北平时报》。《世界日报》创办人成舍我是立法委员,《新民报》创办人陈铭德是国民党员、国大代表,合伙人邓季惺是国民党员、立法委 员。这两家报纸对国民政府和共产党都有过批评,立场一贯中立。《新生报》规模较小,至今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在1946年12月前曾与中共发生关系。

与上述几家报纸同天刊发沈崇案消息的还有上海《文汇报》,稿件出自该报驻天津记者李西成之手。李西成晚年回忆:“就在亚光通讯社发出这一消息的 当晚,我还在天津。有人给我通了电话,告我详情。我旋即与北平《益世报》联系,问清原委,并经编辑部向北大学生会得到证实。于是,我当天晚上就给上海发去 了专电。因此《文汇报》得以同上列五报同日刊登出这一新闻,比一般报纸早了一天。”虽然李西成被看做是“进步青年”,供职在左倾的《文汇报》,联系的又是 中共影响的《益世报》,但从他的叙述来看,他事前并不知道会有沈崇案的发生。


二、从沈崇的个人身份来看,其确系北大学生,与延安并无联系

质疑沈崇之身份与延安有关,并不始于今日。国民政府当年也曾持此说。但国民政府当年即缺乏证据;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新史料的发现能够证实此说。

1、沈崇出身名门,曾祖系晚清名臣沈葆桢,父亲乃交通部官员,本人确是北大先修班学生

在五家媒体把美军士兵强奸女学生的事情披露出来后,中央社又在12月28日发布了北平警察局的声明。北平警察局声称,案件受害人“二十余岁,似系良家妇女,惟伊不愿发表姓名,仅云曾在本市某学校就读”。

12月27日,北京大学训导长、先修班班主任陈雪屏听说美军强奸事件后,下令抹去了先修班座次表上沈崇的名字。陈雪屏对来访的学生说:“该女生 不一定是北大学生,同学们何必如此铺张?”美联社更有报道说,“被控犯强奸罪之两美兵自言系于街上遇该女向其招呼,并云:‘如肯出美金五元,即可陪赴旅 馆’,美兵云身边只有三元,但该女仍随美兵至马球场。惟其中美兵一名,当即离去,该美兵亦承认曾与该女发生关系,惟坚称未使用暴力云云。”

第一个搞清受害者身份的就是上面曾提及的《益世报》记者刘时平。她自言“根据各方面可能有的线索,打听到了这位女士姓沈”,刘时平先去辅仁大 学,找只到了一位与圣诞夜受害者同名的学生。刘时平接着又去北大,查到先修班有一位沈崇已经几天没来上课了。她从一个学生口中得知了沈崇家的住址:东城八 面槽甘雨胡同。仔细来看,刘时平的回忆存在着漏洞,比如她说只知道受害人姓沈,那为什么知道去辅仁和北大找名叫沈崇的人?又如何那么恰好碰到一位知道沈崇 住址的同学?这些疑点还需要未来挖掘更多的材料来予以解读的。

刘时平通过甘雨胡同的派出所,查知胡同14号的杨正清家住有一位沈小姐,是不久前才从上海来的。刘时平当即去按了14号的门铃,开门的老佣人请 示后回复说,这里没有住着一位沈小姐。凑巧的是,此时有一个邮差送来一封写着“杨振清先生转交沈崇”的信。刘时平跟着邮差就进了杨家大门。

出来接待刘时平的是沈崇的表姐杨太太,杨太太介绍了沈崇的家世:“沈崇小姐住在这儿休养,不愿意和任何人交谈。因为她的祖父是两江总督沈葆桢, 父亲历任交通部处长等要职……”后来进一步查明,沈葆桢是沈崇的曾祖父,乃是林则徐的女婿,官至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沈崇的父亲沈劭交通部的简任技正,是 级别最高的技术官员;母亲出自福建望族林氏,是翻译家林纾的晚辈。沈崇的姐夫杨振清是资源委员会下属华北电厂主脑。沈崇家世不凡,当然不会为了几元美金出 卖自己。

杨太太继续说,沈崇是1946年“12月初跟联大的复员煤船转道来平,是本届北大先修班在沪录取的新生……”刘时平拿着这条线索又回到北大,终于讨来一张卡片:“沈崇,19岁,福建闽侯人,先修班文法组新生,永久通讯处:上海古拔路25号。”

学者李秉奎研究表明,先修班学生被北大归入“正式生”,拥有学籍。他在《国立北京大学民国三十五年度学生名册》和《国立北京大学三十五年度第一学期先修班学生名册》中也都找到了沈崇的名字。因此,沈崇作为北大先修班学生的身份是确凿无疑的。

2、沈崇并不热心政治,没去过延安,也没证据表明她与中共党组织有来往

沈崇案发生后,北大出现一张署名“情报网”的大字报说“最近延安曾派若干女工作人员赴各地,专门以各种技术诱惑美军,造成事件”。与之相呼应, 在北师大也出现了“情报网”的手笔,声称沈崇“是共匪女谍,故意勾引美军,施行苦肉计”“共产党制造学潮,同学勿受利用”。美国驻北平总领事馆也怀疑沈崇 案与中共有关,以至设立了一个电台,用来监听来自延安的电波。

这一说法之所以被当时一些人相信,那是因为国民政府早就在防范中共鼓动学生。教育部曾在给北大的电报中说:“平市各大学已由共党派人潜入活动, 以大量金钱收买平津各大学学生,每人每月供给法币壹万元。”就在沈崇案前的1946年12月14日,教育部还转发了内政部的一份报告,说到“奸匪近派青年 貌美女工作人员二百七十人由哈尔滨陆续派遣潜伏我各军师各省市,内有充任谍报,有充任职员者。”在这种草木皆兵的情况下,沈崇案就自然被怀疑是中共策划 了。

沈崇毕业于上海女子中学,如果她是延安方面的人,那上中学时必然已是一名“进步学生”。然而在1946年6月,上海女子中学开除30余名参加反 内战运动的学生时,未曾提及一个叫沈崇的人。后来上海发生反美抗暴游行时,中共地下党只是在“沈崇妹妹”所在的中西女中组织活动,而没有利用沈崇的母校 ——上海女子中学。这从侧面说明,上海的中共地下党并不清楚沈崇的履历,很可能不知道她曾经就读的中学。

 

3、所谓”沈崇文革中坦承自己没被强奸,只是引诱美军“等说法,乃是编造之言

网上流传一种说法,“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弩回忆: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 逊,实际上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积极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聂绀弩确实曾发表过一篇《沈崇的婚姻问题》,但那是在1947年2月 21日。他借当时“有人在为沈崇的婚姻问题担心”的舆论,批判了中国人传统的贞操观。聂绀弩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沈崇事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在上面那个传言中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沈崇当真是中共地下党,那她色诱美国大兵,掀起一场反美浪潮,正是大功一件。她为党保守秘密,怎么能说是“弥天大谎”?

这个说法还曾出现在另一个看上去相对靠谱的地方。香港《开放》杂志1999年第11期刊有蔡咏梅《百年中国十大政治悬案》一文,说到沈崇案, “文化大革命后据中共党内披露,原来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阴谋,而美军士兵强奸北大女生则根本为莫须有罪名。原来沈崇本人为中共地下党员,她奉命色诱美 军,与他们交朋友,然后制造强奸事件以打击美军和国民党政府,结果证明相当成功……据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后改名换姓进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现大陆不 少七、八十岁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另一说法是,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间被红卫兵批斗时揭穿身份,她向红卫兵承认,她并未遭美军强奸,之所以这样说是 为了党的事业。”

有一位学者在一次演讲中引用了蔡咏梅文中的材料,以至引起轩然大波。当年曾参加抗议美军暴行活动的北大学生李凌、胡邦定和沙叶发表《驳关于沈崇 事件的一种谬说》,文章说,“在这里,‘演讲’还是用当年‘情报网’的手法,说什么‘有人认为’,‘据中共党内披露’,甚至把捏造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红 卫兵批斗沈崇时的供词都拿了出来。这些都是可以随意编造的说词,能作为证据吗?当年北大学生对‘情报网’提出的质问,演讲者也必须回答。‘有人认为’,是 什么人认为?‘中共党内披露’,是什么文件披露的?等等。”这个质疑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能回答这几个问题,蔡咏梅的材料也就失去了可信性。

 

驻华美军使用的“中国指导手册”

三、从法庭审判来看,美海军部无视证人证词推翻判决,并不合法

沈崇案之所以留至今日,仍有种种猜疑之论,与当年的法庭审判逻辑殊不合情理有很大关系。因事先设定以“中共阴谋策划”为本案解套,法庭复核案件时,纯用“想当然”作为依据,而无视证人证词,导致强奸犯逍遥法外,正义亦因政治博弈而缺失。

1、军事法庭最初认定皮尔逊强奸罪成立,判处15年监禁劳役

在蒋介石和国民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沈崇案很快就走上了司法轨道。只是依据《依据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美军在华犯罪,中国法院可以 逮捕,但须移送美军司法部军法处审办。”按美方规定,“审判终结后,被告罪行不成立部分将公开通知,至既定罪行之判决,须俟较高当局复判后始能公布。”

1947年1月22日,美国驻华海军陆战队加强第一师军事法庭宣判,皮尔逊强奸已遂罪成立。旁听席上以监护人身份出现的胡适对记者说:“本人1 月6日对各位谈话时,就表示相信美军事法庭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今天的判决果然证明了本人的信心。”有记者问:“校长认为此案判决如何?”胡适回答:“极 为公正。”

2月1日,另一被告普利查德也被宣判有罪,他的罪名有两项:“(一)不尽全力将皮尔逊侦查逮捕,使其受到应得之处罚;(二)对良好秩序及军纪妨碍。”

3月3日,加强第一师司令霍华德核准了对皮尔逊和普利查德的判决:判处皮尔逊犯有强奸罪,降为普通士兵并不光荣地开除海军军籍,处监禁劳役15年,服役期间不给工资或津贴;普利查德判处监禁劳役10个月。这个判决要由海军部长做最后核定,然后才能生效。

中国各界苦苦等了几个月后,6月17日美联社发布消息称,对皮尔逊等两人,“美国军事法庭总检查长宣布:所控罪状不能成立,俟由海军部长核准后 该被告即可恢复原职。”胡适听到消息后极为震惊,他对记者说:“我对此新发展表示失望。审判皮尔逊时,我曾列席旁听,根据一切证据,被告犯有强奸罪。在审 判之前及审判期中,我一再申述我对美国法律尊严的信任,现在我依然如此,所以我希望美海军部长不会批准取消皮尔逊之罪状。”

让胡适失望的是,到了8月11日,时为美国海军部长的福莱斯特宣布:“皮尔逊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其职务。”

2、美国海军部复核意见与证人证言不符,让强奸犯逍遥法外

海军部的复核意见否认了沈崇被皮尔逊强奸的事实,相信沈崇是自愿与皮尔逊发生性关系。因此,持中共策划沈崇案观点的人就将复核意见作为重要依 据。如果仔细查对沈崇案的庭审纪录(即《美国海军威廉姆斯·G·皮尔逊案卷 1947年1月17日》),就会发现,复核意见有好几个结论都与证人证词相违背。

复核意见说“当夜值班的宪兵军官作证说,被告被从阅兵场带来时,对被告没有任何控告。假如有强奸的指控,被告就会被关起来,而不会作为嫌疑人释放听候传讯。”

警察刘志平此前作证时说,他与报案人来到案发现场时,沈崇说“海军是在强奸她”。中美警宪联络室警官策绍明说,他带着沈崇、皮尔逊到海军陆战队宪兵队时,向欧道中尉“通报了一个美国兵强奸北大学生的事情”。

复核意见说“据法庭记录显示,有数名宪兵到了中国警察逮捕被告的现场。他们作证说在现场被告用手臂搂住原告,原告显然是同意的。一个证人作证 说,被告和原告试图一同离开跑马场,另一个证人作证说,他认为那个中国姑娘看来‘完全轻松’,不像‘受到刺激或者哭过的样子’,而是‘对整个事件表现平 静’。”

内七分局警察关德俊在回答美兵是否搂抱沈崇的问题时说:“女生一直试图躲避,当时很多人围观,美国兵没能成功地搂住这个女生。”至于沈崇当时的 精神状态,策绍明说“我看到她的衣服没有系扣子,我看见她的头发蓬乱,面容憔悴;外套屁股的部分已经湿了……当时看起来她是被吓坏了。”说沈崇“轻松”地 被皮尔逊搂住的仅有三名美国宪兵。

复核意见最核心,也是最无视证词的是以下这点:“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哭过或者反抗过。与此相反,其他控方证人作证说,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的那么长的时间里,证人既没有听到他的哭声,也没有看到她挣扎反抗。”

事实上,中方多位证人都听到沈崇的哭声。第一个发现案情的孟昭杰在回答“她的哭声很大吗”的问题时说,“不是很大,但也不是很温柔地哭。”汽车修理工强志新说,“我只是听到她在哭。”警察关德俊说,“因为女生在哭,对于黑夜来说,她的哭声非常响亮。”

艾群在《“沈崇事件”真相》一书中还列举了复核意见违背事实的另外几点依据,包括美国海军部不相信当时过路人无力救援沈崇、沈崇没有呼救、没有 支持沈崇曾经激烈反抗过的证据。其实推翻以上结论的证词都是存在的。早在庭审期间,检察官费兹吉罗就已通过证据证明:“本案中的被害人,在每次受到攻击 时,已尽与其年龄、力量、周边事实及伴随情况最大程度相符的反抗。且该反抗一直继续,她未在任何时候同意过强奸行为。”

沈崇在案件发生中和发生后,没有保护证据的意识,是导致此案出现争议和疑点的重要原因。华中师大左双文教授分析说,“沈崇在保留犯罪证据方面毫 无经验,皮尔逊在她身上曾两次得手,但因她拼命挣扎,竟未在她身上及衣物上留下罪犯的任何体液,因而在后来的审讯中显得相当被动,实在不像是有意设局、以 酿风潮所应有的表现。”

 

北平学生抗美暴行游行队伍经过美军总部门前

参考资料:艾群:《“沈崇事件”真相》;左双文:《1946 年沈崇事件:南京政府的对策》;《抗议美军驻华暴行运动资料汇编》;李秉奎:《沈崇身份疑点补正》;李凌等:《驳关于沈崇事件的一种谬说》;刘时平:《采写“沈崇事件”的回忆》;……等。

结语:

通观沈崇案的现有史料,一种最合理的解释是:这是一起偶发的暴力强奸案件;事件发生并造成舆论影响后,中共地下党才正式介入,继而成功掀起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反美抗暴运动。所谓“中共秘密策划”一类传言,乃毫无史料根据之阴谋论。

延伸阅读:美军当年在华暴行

美国军队在华的犯罪问题非常严重,根据天津国民党**当局的挡案统计,自1945年10月1日到1947年9月,驻扎天津的美国军人共实施重大 车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捣毁财物等犯罪案件365起,导致中国民众死亡、重伤达2000余人。没有一名美国军人因以上罪行受到实质上的刑事追究。

其上海:1946年3月26日,美军士兵在上海百老汇路强行挟持中国女青年唐巧珍,企图强奸,因唐反抗,被美军从快速行驶的汽车上抛下摔死,本案没有追究到责任人。

1946年9月22日,美国水兵赖令奈在安乐宫舞厅门口因拒绝向人力车夫支付车费,将人力车夫当场打死,本案虽证人、证据充分,但凶手最后仍被无罪释放。

1945年11月14日,美国军舰在黄浦江上将一中国渡船撞沉,该美国军舰拒绝施救,导致渡船上20余中国人被淹死;

北平:1947年11月3日,美军车队在大红门附近的公路桥上将女青年刘玉梅双腿压断,将另一女青年刘玉花撞成重伤(后死亡),事故发生后,美 军拒绝救治,逃离现场。国民党伪警察局对报案不予受理,要求受害者家属自行处理死伤者。正在干活的铁路工人王恩弟,被3名美军作为比试Q法的活靶子杀害。 北平辅仁大学附中学生曹桂明,只因穿着一条美军咔叽裤,竟遭到美国宪兵的Q击。

1946年9月3日,北平西调度站,三个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因比赛枪法,将中国工人王恩弟选做了练枪目标,将正在指挥火车进站的王恩弟当场击毙,死者脑浆飞溅到火车上,现场十分凄惨。本案未见到处理结果。

南京:1947年八月二日,4名美军宪兵在中和桥附近无故寻衅,将两名正在乘凉的中国百姓抛进河中淹死。本案因性质太恶劣,又发生在伪“首 都”,故四名美国宪兵被起诉,伪法院认定美军的该行为是美国人的游戏传统,只是因为中国受害人不会游泳,才发生了严重后果,最后判其中三人无罪,另一人终 身监禁,但须在美国服刑。该美军回国后和沈崇事件的当事人一样很快被释放。

在上海,美军暴行“日必数起”,仅1945年9月至1946年1月,即发生美军吉普车撞死撞伤中国人事件495起,1946年8月至12月,又 发生800多起。7月30日,一美兵雇车,车夫因不懂英语,动作稍慢,美兵即拔刀砍掉车夫5个手指。车夫吕银贵因向美军索取车资,竟被打致残;

在天津,美军汽车肇事案件占全市此类案件的70%,驻津美军当局甚至规定:“轧死一个中国人赔法币10万元,轧死一头驴则赔偿135万元”;

在重庆,4名美兵打入会仙大厦旅社女浴室,对正在淋浴的妇女百般侮辱,复纠集美兵20余人将该旅社大肆捣毁;

最恶心的事情发生在武汉明景楼事件:美国空军人员以舞会的名义,邀请武汉三镇当地国名党要员,名人的妻子和小妾等参加舞会,中途封闭门窗实施集 体强奸,两个多小时里国民党伪警察局不敢进行干预,事后也不敢追究美军任何责任。本案最后伪法院以若干中国妇女“勾引”美国友邦人员从事**活动为名,判 若干中国妇女徒刑结案。

据当时报刊资料的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仅上海、南京、北平、天津、青岛5市,就发生美军暴行3800起,受害同胞死伤在3300人以上,受凌辱的妇女达300多人。

中国人民对此早已义愤填膺。1946年12月24日,两名驻华美军在北平东单操场强奸了北京大学先修班女学生沈崇。28日,北平《新民报》等几 家报纸冲破国齤民党当局的封锁,公开报导了这一事件。当天,北京大学的民齤主墙上就贴满了表示要誓雪耻辱的壁报。次日,北大召开系级代表和各社团代表大 会。

12月30日,北平学生5,000余人抗议美军暴行,高喊:“抗议美军暴行!”“美军退出中国!”“美国立即改变对华政策!”等口号。运动爆发 于北平,迅即扩展到全国。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青岛、重庆、台北等几十个大中城市的学生纷纷举行罢齤课。参加斗争的学生达50万人。学生的抗暴 斗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同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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