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外逃商人郭文貴,近日因一筆拖欠九年之久的8800萬美元債務,被債主告上了紐約法庭。
2008年,郭文貴以旗下的海外公司名義,並通過個人擔保,向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下稱PAX)借得巨款,後經多次展期,至今分文未還。儘管PAX長期追償沒有結果,郭文貴卻於2015年初以6700萬美元的價格在紐約中央花園東南角、第五大道767號,買下與Sherry-Netherland Hotel同處一座大樓的第18層一整層豪宅。PAX於2017年4月18日向上紐約南區法庭提起訴狀,並指出了其擁有豪宅、欠債不還的這一事實。
不僅拖欠PAX的長期債務,2016年,郭文貴還曾因拖欠紐約搬運工兼司機的加班薪水而成為被告。
2017年4月18日,原告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PAX)起訴郭文貴。起訴書稱郭文貴控制的公司,由郭文貴個人擔保,在2008年向其借款,至今本息合計約8800萬美元未償還。在借款公司清算後未收回任何款項後,原告將郭文貴告上紐約曼哈頓法庭。
原告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PAX)為香港太盟投資集團(PAG)旗下公司。據太盟集團網站,作為投資管理公司,其管理的基金資產超過160億美元。一名接近太盟的人士稱,借款給郭文貴的基金投資標的很多,其中一項業務就是向地產公司發放高息貸款,該部門全部由外籍人士組成,當時的負責人目前仍在太盟任職。
根據起訴書,被告是郭文貴——以他的三個漢語拼音名和五個英文名,包括簽署借款文件時使用的Kwok Ho Wan和Kwok Ho、Wan Gue Haoyun、Miles Kwok、Haoyun Guo。
根據起訴書,郭文貴控制的公司在2008年借款3000萬美元,至今本息合計約8800萬美元。
原告稱,過去九年間一直和郭文貴協調還款方式:經過不斷更改協議、展期、變換還款方式,卻分文沒有收回。這包括:雙方在2011年簽署新的協議,約定後者要在一年多的時間內還清本息,未果。2013年,原告希望郭文貴用其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盤古投資)的房產及資金抵債,但並能兌現。此後又經過三年內的四次展期,直到2015年初,“以房抵債”仍未實現。雙方後又商定,由郭文貴公司引入新的股東償債,亦無下文。此後,郭文貴不再回應相關債務問題,催款公文石沉大海。
原告也並不是第一次付諸法律行動。在2016年初,本息累積到8200萬美元時,PAX曾在英屬維京群島勝訴,郭文貴用以借款的殼公司被清盤,但沒有追回任何款項。於是PAX將郭文貴訴至紐約法庭,寄希望於法院拍賣其紐約房產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