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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大林:“愛國”是如何成為“賊”的
送交者: 心理语言機 2017年07月13日23:05:5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這幾年,有個名稱流行起來,叫做“愛國賊”。以前只聽說有“賣國賊”,如明朝的洪承疇、吳三桂,清朝的李鴻章,“抗戰”時期的汪精衛等等。“愛國賊”顯然是從“賣國賊”反用過來的。一說起“愛國”,人們就會想到屈原、岳飛、文天祥等崇高形象,以及高舉“德先生和賽先生”大旗的“五四運動”等等。“愛國”這樣“高大上”的事怎麼會與下三濫的“賊”聯繫在一起呢?  
  國家是由國土、人民(民族)、文化和政府四個要素組成的。“一方水土養一方人”,“甜不甜,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月是故鄉明”。人們愛自己的家鄉、親人和文化,具有故土難捨的家國情懷是人之常情,當然是不會成為“賊”的。  
  問題就出在“政府”即國家權力(主權)上。政府代表國家主權,愛國是很難把政府與國土、人民、文化斷然分開的,於是就發生了愛國會不會成為“賊”的問題:如果政府的權力產生於人民的授權,具有合法性,政府及其首腦、官員能夠履行自己守土保民的職責,愛國也愛政府就順理成章,當然不會是“賊”;如果政府權力的產生是非法的,政府不能保衛疆土,也不能保護人民自由幸福的生活,甚至壓榨迫害人民,愛一個由“非法政府”代表的國家,就有可能成為“賊”。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王充)。人民是國家的主體,是國家主權的所有者。人民生活得是否自由幸福,是衡量評價政府和政治得失的根本標準。“賊”即是害人者,“愛國賊”的含義是,所愛之國是一個由害人民、害國家的“非法政府”代表的國家,在“愛國”的幌子下干的是害人民、害國家的勾當。
  今年我國將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說一句不合時宜的話,如果當年沒有美蘇等國際力量的援助,中國很可能如同蒙古人滅宋,滿清人滅明,再一次被日本人滅亡。日本人可能在中國建立“大日本帝國”,大和民族將成為中國57個民族中排在第一位的民族。中國人很可能像接受蒙古人和滿清人一樣接受日本人的統治,日本統治者一定會開動媒體,大力宣傳日本如何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國拯救中國,以及襲擊“珍珠港”,抵制西方“敵對勢力”的輝煌歷史,禁止研究討論“南京大屠殺”的真相。天皇會派他的秘書擔任“帝國社科院”的院長,成立“天皇光輝思想研究會”,學者、教授們也會紛紛領取經費,寫出煌煌專著、燦燦文章,探討“共存共榮”的“東亞模式”,煞有介事地論證天皇對中華民族復興的“十大功績”和不可動搖的“歷史地位”。各地都會開展“唱皇共榮”活動。“帝國”的各級政府都會傳達貫徹天皇的“最高指示”不過夜,組織部門也會依據能否堅持“共存共榮”的“理想信念”和學習貫徹“天皇光輝思想”的政治標準和政治紀律,選拔任用幹部。一批中國人的“精英”會參加“考試”,進入“帝國”政府聽差,他們喊着“天皇萬歲”、“帝國萬歲”,大談“理想信念”,對上司點頭鞠躬,諂媚逢迎,沒準也能混個科級、處級什麼的,在華人中得意又風光。  
  “帝國”每年都會舉行“國慶”活動,還會開展各種形式的“愛國主義”宣傳教育。如果我也和很多中國人一樣刻苦鑽研、“活學活用”“天皇光輝思想”,接受了這種洗腦教育,成為一名“自信”而又虔誠的“愛國者”,你們一定會罵我是“愛國賊”吧。
  我當然是該罵的,因為日本人是侵略者、征服者,他們用暴力建立的政權不具有合法性。還記得慈禧的那句名言嗎?就是“寧贈友邦,勿與家奴”。日本人征服了中國,中國的土地和財富都成了日本統治者的家產,人民也都成了統治者的“家奴”。阿Q要姓趙,趙太爺說,你也配姓趙?我只是主子的“家奴”,不敢反抗征服者的暴政,不敢爭取做人的權利,苟且偷生地貪戀着“家奴”的“美好生活”,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竟然舔着臉要“愛”主子的“國家”,我配去“愛”嗎?我他媽能不是“愛國賊”嗎?  
  可是,難道蒙古人、滿清人不是侵略者、征服者嗎?還記得“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的慘案嗎?滿清人的殘暴絲毫不比日本人遜色。而元朝和清朝卻都赫然列入了中華民族的正史。“最高指示”把征服者成吉思汗與“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並列,稱之為“英雄”和“一代天驕”,誰敢說他是“認賊為祖”。效忠於滿清統治者的林則徐、鄧世昌都被我們當做“愛國者”來紀念,而同樣效忠於滿清人的吳三桂卻成了“賣國賊”,區別只是吳三桂原為明朝官員,但是,對於老百姓來說,國家是主子的,清朝取代明朝只是主子換了,老百姓的“家奴”地位並沒有改變,“愛國”還是“賣國”對老百姓有何區別。就連盲目排外,濫殺無辜的“義和團”,只因打出“扶清滅洋”的旗號,也榮列“愛國者”的座次了。愛日本侵略者的是“愛國賊”,愛蒙古和滿清侵略者就成了光榮的“愛國者”,這是什麼邏輯?  
  再說,秦滅六國,對於六國的人民來說,秦始皇是不是侵略者、征服者?秦將白起就曾一次坑殺趙國降卒40多萬。同樣道理,劉邦、李世民、趙匡胤、朱元璋是不是侵略者、征服者?“都說朱元璋(明太祖)是民族的革命者,其實是並不然的,他做了皇帝皇帝以後,稱蒙古朝為“大元”,殺漢人比蒙古人還厲害”(魯迅)。我們不應當愛“日本帝國”,難道就應當愛同樣都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秦、漢、唐、宋、明“帝國”嗎?給外國人當奴隸不行,給本國人當奴隸就應該嗎?從人民主權的立場來看,效忠於宋朝統治者的岳飛、文天祥到底是“愛國者”,還是“愛國賊”?政府(統治或管理階層)是國家主權的代表者,我們要“愛國”,是不可能把政府排除在外的。可是,那個體現人民主權的“國”究竟在哪兒?
  國家權力是一國之公器,應當“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孫中山)。掌握國家權力的人(國家首腦及官員)應當“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人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人釋其害”(黃宗羲)。但是,在中國歷史上,一股一股的豪強勢力打出各種時新旗號,逐鹿中原,相互砍殺,其實只是為了“爭奪一把舊椅子”(魯迅),即統治人民的專制權力。一代一代的王朝“打江山、坐江山”,通過暴力和世襲(傳位於子孫或同黨),把公權收入囊中,據為私有。以一家一黨之私,冒充頂替“天下之公”(朕即國家,朕在國上;黨即國家,黨在國上),“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黃宗羲)。  
1945年9月,毛澤東在回答英國路透社記者的提問時說:“‘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然而,“大救星”一坐上那把“舊椅子”,就全然忘記了自己的承諾,不僅大權獨攬,一意孤行,大搞“政治運動”,陷國家於混亂倒退之中。而且不顧人民死活,竟然在餓殍遍野之時,動用巨款為自己修建行宮,口中念念有詞“為人民服務”,卻享盡人民為他的服務。
  莊子說:“竊國者為諸侯”。在莊子看來,把權力據為私有的統治者就是竊國之“賊”,你要愛一個以“盜賊”為元首的國家,你能不是“愛國賊”嗎?孟子說:“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老夫子認為,那些輕視人民、殘害人民的統治者就是不仁不義、傷天害理的獨夫民賊,人民可以把他們當做仇敵看待,並推翻他們。你要愛一個在“獨夫民賊”把持下的國家,你能不是“愛國賊”嗎?
  釣魚島和庫頁島都是中國固有的領土。釣魚島是一個無人居住,面積只有4.3平方公里的荒島。庫頁島面積7.6萬平方公里,是釣魚島的1萬7千多倍,超過台灣島的兩倍,島上有居民60多萬,還有森林、石油等豐富的資源。中國某些“愛國者”撿芝麻丟西瓜,不敢爭庫頁島的主權,卻叫着嚷着要保衛釣魚島。他們“耗子扛槍——窩裡橫”,把“愛國”口號喊得震天響,卻對俄羅斯長期霸占庫頁島等中國廣大的領土,裝聾作啞,戰戰兢兢,不敢有半句埋怨。他們還踐踏法律,對自己的同胞又打又罵,砸壞很多同胞的汽車,完全是一副流氓無賴的德性。他們不是“愛國賊”又是什麼。  
  辛亥革命後,宣統帝退位。根據《清室優待條件》,清皇室暫居故宮,保留一千多名太監。太監們感到大勢已去,前途迷茫,競相盜竊宮中的古玩玉器、名人字畫等珍寶,溥儀不得不遣散大部分太監。1924年,馮玉祥發動政變,強迫溥儀等皇室成員離開故宮,太監也被全部遣散。太監除了會伺候皇上、皇后及嬪妃,沒有任何生活技能,太監也沒有孩子和後代。太監只能依附於皇權,皇帝一倒台,誰還需要太監,他們怎麼活。在兩次遣散中,太監們有的哭天抹淚,有的高聲叫罵,有的一出宮門就投河自盡了,反映出他們對皇宮生活的無限留戀和對未來的絕望。這些太監既是皇權制度的受害者,也是清帝國最忠實堅定的“愛國者”。太監身體和心理的殘缺醜陋,見證了皇權制度的殘缺醜陋。他們不能沒有清帝國,因為他們被閹割了的身體和心理都維繫在皇權制度上,只有皇權制度才能給他們活路並體現出他們“存在”的價值。
  今天,已經沒有身體被閹割的太監了,卻有很多思想被閹割,崇拜並依附於“領袖”的精神太監。他們習慣於響應“領袖”號召,學習“領袖”指示,感恩“領袖”栽培,充當“領袖”的工具,歌頌“領袖”的“豐功偉績”,迷戀、熱愛“領袖”領導下的黨權國家。因為他們已經高度“腦殘”,失去了“自我”和思考能力,只有在“領袖”的召喚下,他們才會熱血沸騰、激情燃燒,感到自己還活着,還有價值。“領袖”的英明偉大,其實只是他們卑微、殘缺的精神需要填補提升而產生出來的幻覺。太監“愛國”是一種被閹割的殘缺畸形的“愛國”,無論身體還是精神上的太監都是“愛國賊”。  
  如果說太監“愛國”是出於畸形的人性,那麼貪官“愛國”就是出於正常的人性。自利是人的本性,“千里來做官,只為吃和穿”,口好美食,目好美色,人性皆然,貪官利用權力謀私是符合人性的。如果國家制度十分便利官員貪腐,能讓官員“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料想大多數官員都會笑逐顏開地“愛”(擁護)這樣的國家。然而,國家權力是服務於人民大眾的公器,權力滿足了官員的私利就會異化成人民的“公害”。官員所“愛”的國家,一定是人民抵制、反對的國家。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反貪反腐依靠所謂“理想信念”的教育來改變人性是徒勞的,除了產生一批巧言令色,說一套做一套的“雙面人”,不會有別的結果。只有限制權力、監督權力的制度構建,才可能遏制人性貪腐之“惡”。良好的官風官德是在激勵清廉、懲治腐敗的制度之上形成的。不怕官員腐敗,就怕制度腐敗。不怕制度腐敗,就怕制度腐敗了,還認為它是“好五倍”的最優越的制度。判斷國家制度是廉潔還是腐敗,最直接有效的標準就是看貪官是否“愛”它、擁護它。貪官擁護的制度不可能是廉潔合理的制度,貪官“愛”的國家不可能是廉潔健康的國家。從已經抓出來的貪官看,沒有一個是不擁護現行制度和不“愛國”的。  
郭伯雄曾在一次會議上強調:“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領域鬥爭;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朱和平曾在光明日報上撰文說:“思想文化陣地是國家的核心陣地,事關黨、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西方敵對勢力對我們的滲透攻擊無孔不入、步步緊逼。他們打着‘自由’、‘民主’、‘人權’的旗號,攻擊詆毀我們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對我意識形態核心陣地構成嚴重威脅”。兩位貪官不約而同地一口咬定,“自由”、“民主”、“人權”思想的傳播,是“西方敵對勢力對我們的滲透攻擊”,已經“事關黨、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因此,必須“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打一場堅守意識形態陣地的“上甘嶺戰役”。難得兩位貪官如此憂黨憂國,他們是多麼“愛”這個不給人民“自由”、“民主”和“人權”的國家啊!千萬不能讓它受到破壞。只有人民沒有自由,他們貪腐才會有自由。只有人民沒有人權,他們手上的權力才能“任性”。兩個無恥貪官公然對抗人類普世認同、接受的價值觀,難道還不是“愛國賊”!
  英國文人約翰遜說:“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後的庇護所”。其實,在“愛國主義”的金字招牌後面,不僅隱藏了流氓無賴,還隱藏了侵略者、征服者、獨裁者、竊國者、篡位者、暴君、昏君、獨夫民賊、野心家、陰謀家、殺人狂、迫害狂、文字獄、君臣父子、三綱五常、滅門九族、種族歧視、階級歧視、民粹主義、極權主義、國家主義、納粹、法西斯、紅衛兵、“革命導師”、“大救星”、“偉大領袖”、“鬥爭哲學”、“運動治國”、“全面專政”、踐踏法律、摧殘人性、蔑視知識、崇拜權力、金錢至上、官商勾結、唱紅打黑、維穩強拆、太監、貪官等等、等等。真是藏垢納污,積重難返,臭氣熏天,難以盡述。
  “國不知有民,民亦不知有國”(劉亞洲)。現代國家以人為中心,以人為目的。國家只是保護人的生命、自由、幸福和權利的工具。因此,根本問題不是“人愛不愛國”的問題,而是“國愛不愛人”的問題。不是國家有沒有主權的問題,而是主權是否產生於人權並保護人權的問題。明朝有主權,人民是奴隸,清滅明,明朝主權喪失,人民依然是奴隸。對於沒有人權的人民來說,主權有何鳥用。  
  人權代表了人的價值和尊嚴,人權使人成為公民。公民是國家的主體,享有國家主權。公民制定憲法體現公民的權利和共同意志。公民依法選舉(授權)成立的政府是合法政府。政府接受公民監督實行憲政,代表國家保護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守衛國家的領土和安全。由合法政府代表的國家是公民當家做主的國家,是公民自己的國家。與公民的權利相對應,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的利益、安全和尊嚴。在此基礎上,就形成了以人權和公民權為核心的“愛國主義”。公民國家的“愛國主義”從本質上說就是“愛公民主義”。
  魯迅說:“中國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各種騎在人民頭上的“主子”一旦把持了國家,就會向“家奴”們鼓吹兜售“愛國主義”,其實就是“愛主子主義”。離開了人權和公民權的那些五花八門的“愛國主義”,都是各種“主子”、“貪官”、“太監”和“流氓”之間扯不清的狗肉帳,而“愛國賊”就是從這些狗肉爛帳中產生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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