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出庭,當庭承認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台灣陸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李明哲案攸關中國大陸對外人權形象,同時影響兩岸關係發展,呼籲陸方儘速做出符合人權普世價值的處置,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陸委會指出,雖然案件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但這樣未盡符合法律正當程序保障的過程,並非外界所能完全認同或接受。
被中國政府關押至今177天的李明哲周一(11日)首度公開露面,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中國籍的彭宇華是同案另一名被告。李明哲與彭宇華的家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境內外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30多人旁聽。
中國檢方指控李明哲所為構成中國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對此,台灣陸委會表示,李明哲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他透過網路社群及其他方式與中國大陸朋友交流,宣揚分享民主、自由、政黨政治的經驗及理念,對於追求民主自由與人權保障普世價值的行為,均應給予應有的尊重。
陸委會強調,本案深受國際及台灣社會高度矚目,呼籲陸方於今天庭訊後,妥適回應各界共同期待,審慎做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的合理處置。
庭審過程由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視頻片段直播。李明哲當庭表示自己的行為確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在陳述中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表示這和他“過去在台灣接觸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的報道”有很大的不同。他表示,經由看守所的電視新聞,“對中國有重新的認識”。
“看守所的資訊讓我認識到,過去我的思想和接觸到的資訊是錯誤的,”而從這些“錯誤思想導致我觸犯一些犯罪行為”他表示“認罪與悔罪”。
李明哲案自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庭訊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
李明哲“罪狀”?
根據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發布的新聞稿,公訴機關指控自2012年開始,彭宇華先後創建了系列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員,成立了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
新聞稿中稱:“彭宇華、李明哲還分別通過網絡平台與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來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國家基本制度的言論,通過肆意歪曲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等方式,誹謗和攻擊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根據中央社報道,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是經由微博認識彭宇華,彭宇華主動加他通訊軟體QQ,把他加入“圍觀中國”群組,他們在群組中發布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李明哲也承認在微信、QQ、Facebook上傳這些內容,以及六四事件、西方顏色革命等文章與影片。
李明哲說彭宇華要他負責教育工作,彭宇華發給他梅花公司的企劃書,要他寫感想與建議。他說成立梅花公司分前、中、後三期推展,目的就是要意圖顛覆政權,而為了達到目的,還要建立海外媒體、律師的聯繫網絡。
對於起訴書中指李明哲在2015年與他人討論以暴力方式顛覆國家政權,李明哲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他也承認是他所言。
“李明哲我以你為榮”
李明哲之妻李凈瑜旁聽審判,周一下午召開記者會,她露出雙手上“李明哲我以你為榮”的刺青。
她在聲明中說:“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我是一個自由人,我沒有這份特權,我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今天,世界和我都一起見證了這一場政治大戲,也見證了台灣的核心信仰與價值和中國的差異性,不用我再多說什麼。”
“我們都是李明哲”
台灣社會民主黨創黨召集人范雲在Facebook發文寫到:“捍衛人權,李明哲無罪!全民一起呼籲:儘速讓李明哲回家!”
李明哲認罪消息傳出後,台灣一些民眾在Facebook上使用“#我們都是李明哲”來表達對李明哲“被認罪”的不滿。
“李明哲救援大隊”在庭訊後發表聲明,表示“這場表演性十足的‘審判’,非但無法為李明哲定罪,反而再次喚起了台灣民眾對過去戒嚴時期濫用‘叛亂罪’以言治罪的白色記憶。”
聲明稿中稱:“走過白色恐怖,認同民主自由的台灣人民,非但不會被這場法庭大戲愚弄,更將看穿中國領導人口中‘依法治國’的虛罔。”
台人權團體:“不要恐懼”
成立“李明哲救援大隊”的台灣人權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接受BBC中文採訪時說,李明哲的“被認罪”確實會對台灣人前往中國旅遊、工作或進行民間交流產生一些寒蟬效應,但人權團體給台灣人民的建議是“不要恐懼”,“要堅信我們信仰的價值”。
施逸翔認為,台灣人民應該要相信多年來建立的自由、民主、人權價值。台灣人能夠行使言論自由,在司法審判中能有基於公平審判原則的人權保障,也能透過集會遊行爭取本來就屬於人民的權力,但“很遺憾我們在台灣所擁有的這些價值,在中國是真空的,是被共產黨當局剝奪的。”
他呼籲台灣人民要推動政府堅守這些價值,並持續向中國政府表達這些價值對中國人民的重要性。
下一步該怎麼做?施逸翔說,應該要有更多台灣人民支持李明哲,進而說服更多香港、中國人民站出來支持這些價值。“唯有這樣的努力,才有可能我們不會看到下一個李明哲被審判。”
總統府:“相當關心”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周一下午表示,高度關注李明哲事件,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全力協助李明哲家人,以救人為第一優先。
黃重諺表示,政府一貫的立場,是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能夠平安返國,目前相關工作也正由政府各部門持續積極進行中。
李明哲案時間軸:
3月19日:李明哲從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在珠海拱北關口被拘留
3月24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公開案情
3月29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上會證實,李明哲因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但未透露李明哲身在何方,也未說明具體罪狀
4月10日:李明哲之妻李凈瑜欲赴北京營救丈夫,但仍在效期內的台胞證被註銷,因此無法入境中國大陸。同日晚間,李凈瑜發表“李明哲妻李凈瑜給台灣人民的一封信”,稱不會接受掮客的條件,也決不向強權哀求,她表示會“戰鬥下去”
4月27日:台灣總統蔡英文首度表態指出,別讓李明哲案成兩岸阻礙
5月19日:李凈瑜赴美國,參加美國聯邦眾議員外交委員會(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舉辦的“在中國失蹤、監禁與虐待:妻子為丈夫的自由申訴”聽證會
5月26日:國台辦宣布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6月14日:中國表示已為李明哲指派一名律師,但未透露律師姓名
9月6日:自稱是李明哲委任律師的張忠偉致電李凈瑜,要求李凈瑜立即前往中國大陸,因李明哲案即將審判
9月7日: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將於11日公開審判李明哲
9月10日:李明哲的母親及李凈瑜前往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