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 中共官媒澄清社交群主不須為成員言論負責 |
送交者: 樂山水 2017年09月21日05:10:1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2017-09-19 微信群主秀才江湖表示,為免日後被當局打壓,現在於群內亦提醒成員,不要發表敏感的言論。(秀才江湖推特圗片,拍攝日期不詳))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澄清,中國網信辦近日出台的新規定,手機交友群組成員發表違法言論,群主毋須負刑責。但有群主認為,有關報道只是安撫民眾,指政府日後必定追究群主責任。(黃樂濤 報道) 《檢察日報》周二(19日)的報道,引述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稱,民眾誤讀了“誰建群誰負責”的意思,真正意思是指群主應該監督群內上傳的信息,防止有人利用群組傳播危害國安、危害公共秩序等等言論的違法活動。 群主若對成員違法信息無及時清除,或會被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整改,或因整改不力而被叫停群組服務。而根據法律,只有在群內的違法信息造成嚴重危害後果,而且群主是在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報道又引述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表示,認為把管理部門的責任都歸到群主身上既不客觀,也不可能。互聯網群組有群主、參與人、網絡平台提供商、相關主管部門4個主體,而群主只是需要承擔部份責任。 廣東微信群主林先生表示,他認為當局定下新規定後,令到民眾非常反感,所以檢察院才發這篇報道,安撫民眾。但他相信民眾是不會接受政府指群主不用負刑責的說法,又斥當局經常利用國家安全為藉口,加強管控民眾,只會令到他們愈來愈反感。 林先生說:當局這樣做,就是這個社會對她出台這條規定意見很大及反彈很明顯的,大家都說這個規定很荒唐的,是不符合法律的,那條法例現在又收回(當局修飾條例)。 記者問:群主是否不用負責呢?當局這樣澄清,你作為一個群主,你相信嗎? 林先生說:肯定是不相信,她出台這條規定,目的就是打壓言論,本身就是不想有人建群。 他表示,當局早已在各個交友程式設立過瀘軟件,網民在發信息前亦經過軟件過瀘的,他不明白為何當局仍要定下法例,要群主及群內成員對言論負責,這樣做簡直是嚴重侵犯人民的權利。 林先生說:如果有什麼敏感圖片及視頻等,微信都有過瀘系統,是發不到上網的,因我都試過,圖片內容是說政治的,發上去大家看不到,規定的目的,是阻嚇網友說話。 經常於網上批評時政的微信群主秀才江湖表示,雖然當局說明群主不用對群內成員的言論負刑責,但是他為了保障自己,現在亦在群內提醒成員,不要再發表敏感的言論。 秀才江湖:曾經有群主因為群裡面有所謂的有害信息,違法信息,群主被連累抓進去,有這樣的案例的,(當局)想抓人的時候就那個規定,不想抓人就那個規定,模稜兩可的,就是這樣。我沒有安全感,隨時怕群成員發那個(敏感)的東西,我就沒有安全感。他們目的達到了,就是恐嚇這種。 關注事件的律師黃沙表示,從法律上來說,群主是毋須對群內成員的言論負責,因為群內一般都有數百人,群主沒有可能管控每一個人的說話。 黃沙說:不用的,我個人認為(群主)不需要(負法律責的),因為好像你父親犯罪,兒子有錯嗎?例如說這樣親密的關係,都扯不上關係,只是朋友關係,這樣的關係來說,這都要負上法律責任嗎? 本台分别致電網信辦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希望了解情況,但電話卻無人接聽。 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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