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頭2條相互矛盾 |
送交者: 樊斤品 2017年09月24日21:33:3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現行的中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這些思想源自於貓。1940年1月他在《新民主主義論》寫道:“國體--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政體--民主集中制。”眾所周知:“民主集中制”來自於蘇聯,原為集權制,因為被批評為獨菜,列獰乃在前面加上民主的花邊,即民主的集權制,漢譯為“民主集中制”,其實就是獨菜。1945年他在《論聯合政府》中要求“廢止一黨專政,建立聯合政府”;他說:中國革命勝利後,“建立一個以全國絕對大多數人民為基礎而在工人階級領導之下的統一戰線的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工人階級領導”被他解釋說,工人階級必須通過自己的先鋒隊即GCD來對全社會進行領導。可見,工人階級的領導就是GCD一黨專政的代名詞 。可見,他反對國民黨一D專政是為了推行本黨的一D專政!正如他1958年所說:“與其搞對你們的個人崇拜,不如搞對我的個人崇拜”!可見,一D專政、個人崇拜的制度是絕不會放棄的,輪替的只是這些制度的主角而已。
1949年9月20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各級政權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
可見,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規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無產階級專政的同位語、代名詞)就是一黨專政 。一些人糊塗得很,說49政權是多黨制聯合執政。事實是,黃炎培副總理只是個奴氣重的人,連獨立人格都無,哪裡有臉說多黨!宋慶齡是國家主席,她早就是蘇共黨員;榮毅仁是國家副主席,公開身份是無黨派,死後才知道此人是中G地下黨員!所謂的民主黨派,要麼是奴菜,要麼是地下黨員。根本就無多D。無產階級專政就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即GCD的專政。馬在《GCD宣言》中鼓吹無產階級的先進性,GCD是先進的平方。堅持(一)黨的領導是馬克思的綱領,列寧實踐了它並擴散到中國。螞蟻的核心是階級鬥爭即奪取政權,對如何防止新統治者的腐敗,他沒有考慮。螞蟻在實踐中不僅沒有把社會引向平等,反而導致了權力集中,導致極#權政府。
現行的中國憲法的第一條與第二條是矛盾的。第一條說:中國的領導權屬於工人階級也就是屬於GCD;第二條說:“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的外延肯定大於工人階級當然大於GCD。很顯然,這兩條存在矛盾。如果國家權力屬於人民,國家的領導權豈能工人階級或GCD獨享?這就給人感覺:GCD是肉食階級,GCD外圍的人民是喝湯階級;而憲法序言中的“敵對分子”就是喝西北風的階級,權利不平等。離人人平等的普世價值很遙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