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宽最近在推特说:“我是真的在中国受六四迫害被大学开除。到美国留学时,我自己申请了政庇,一开始也被拒绝了。后来某大学法学院义务为我打官司赢了。”
2002年,北明发表的文章称李洪宽抵美十年时间了,身份问题一直至今仍悬而未决。
http://www./gb/2/12/3/n251797.htm
为何有“大参考”光环的李洪宽申请美国身份的路窒碍难行,比一般人想像的长?
李洪宽说;“到美国留学时,我自己申请了政庇”。李洪宽是持非移民学生签证合法进入美国,在爱因斯坦医学院修读分子生物学博士课程,毕业后可以在美国就职,转换身份,获得绿卡。这是一条获得美国身份的阳关道,不管李洪宽现在怎么说,合理的推论是李洪宽不可能到美国留学时就申请政庇。因为通过完成博士课程得到美国身份几乎是一马平川,持合法学生签证进入美国求政庇的路很坎坷,被拒绝的风险很大。
2002年杨红报导:“1994年的冬天,他(李洪宽)在雪地里滑倒脚腕严重骨折,因为住院耽误了学业,没有继续完成学位的攻读。”
http://www./gb/2/11/13/n245172.htm
天意弄人,李洪宽何其不幸,在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总会那么巧合的一再发生断腿,让问号圆成句号,令人心生恻隐之心。美国爱因斯坦医学院修读分子生物学博士课程需要最少五年完成,也有延至8年毕业。为何李洪宽不在痊愈后继续读完博士课程,毕业後美国身分和专业地位两不误,不必有长达十馀年的身分困扰和烦忧?为何聪明如李洪宽肯轻轻放手,与难得的美好机遇失之交臂,孤身走向茫茫前路?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持非移民学生签证进入美国的李洪宽,应该是在抵美三年後的1994年,因失去学生身分,签证失效,才申请政治庇护,借以获得美国身分。
李洪宽申请政治庇护的路举步维艰,荆棘满途,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点:
第一,美国移民法规定,政治庇护申请要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需提供明确而有力的证据证明其申请在入境一年内递交。” 除非有特殊理由(例如政治理念或宗教信仰改变,一直保持合法的留学生的身份),在一年逾期後的申请获准机会很低。倘若如前述合理推论,李洪宽应该是抵美三年后申请政治庇护。
根据美国移民法,入境美国已超过一年,但一直保持合法留学生身份,申请政治庇护不受一年期问题的限制。如果李洪宽在1994年申请,已经超过三年之久,且没有合法学生身分,属於逾期居留。这时才申请政治庇护,已无一年期限制的豁免,会增加申请的难度。
第二,1994年李洪宽以断腿耽误学业为理由中途退学,失去合法学生身份,有悖常理。移民官必然会通过官方和学校渠道追查原因。人非圣人,谁能无过,倘若发现李洪宽的Achilles' Heel,会增加申请政庇的难度和时间。当然,这是一个不能忽视,影响重大的假设性问题。
第三,“所谓政治庇护,是指身在美国的申请人在母国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性别,社团,不同政见以及美国总统依相关司法程序所指定的情形受到身体或/和心理迫害而不能或不情愿返回自己的母国,或者害怕因上述原因回国後可能受到政府之迫害。”
虽然李洪宽声称:“我是真的在中国受六四迫害被大学开除”,可是李洪宽在六四後的1991年,却获得中国政府批准,持合法签证到美国读博士,“回国後可能受到政府之迫害”之说,难以得到移民官认同。
2002年,大纪元杨红报导:“李洪宽自我介绍......当时很想在中国有一番发展。但‘六·四’后中国国内状况令人失望,没有一点年轻人发展的余地,同学也都陆续留学国外,他于1991年来到美国纽约爱因斯坦医学院攻读分子生物学和发育生物学美国的博士。”
http://www./gb/2/11/13/n245172.htm
从李洪宽接受专访的这段话,实在看不出他在中国受到什麽迫害,足以获得美国政治庇护,他反而像随社会风潮赶时髦人往高处走,到美国留学,以期得到更大更好发展机会。
李洪宽抵美十馀年才获得美国身分,可见他几乎走完了政治庇护者可以走的全部流程,这说明李洪宽要求政庇的理由,要说服移民官难如登天。也许,李洪宽对大参考的全身投入和杰出贡献,引起的回响,让他回国没有免於恐惧的自由,才是李洪宽最後获得政治庇护的真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