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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偉|“到處都是我們的人!”——中國法律職業群體中的關係網
送交者: 亞當 2018年02月19日07:04:2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2010-11-26  愛思想

進入專題: 法律職業群體  

● 周大偉 (進入專欄)  

  

  引子:中國語境中的“關係”

  

  據說有一個來自國內的少女留學生獨自一人來到了美國的大都會城市紐約,最初她自己還很膽怯,但後來當她看到曼哈頓街上講中國話的華人隨處可見,頓時膽量就大了很多。她的父親在北京還非常擔心,打電話過來問道:“女兒,你那情況怎麼樣”?女孩子回答說:“爸爸,放心吧,到處都是我們的人!”

  記得幾年前,我回國工作旅行,打算到一個外地城市辦件不大不小的事。臨行前,給一個老同學打了電話。老同學在電話里說:“來吧,沒問題。這裡從政府人大政協到公檢法工商稅務海關外貿,師兄師妹師姐師弟,到處都是我們的人”!

  老同學的爽快回答,讓人開心一笑。但不知道為什麼,此刻我腦海里卻出現了自己幼年時在那些打日本鬼子的電影裡常常看到的鏡頭:一個濃眉大眼的八路軍游擊隊長推門進來,掀開水缸就喝水(也許喝完水還說一句“家鄉的水好甜啊!”),然後抬頭問身邊的一個虎頭虎腦的游擊隊員:“外邊情況怎麼樣”?游擊隊員回答說:“放心吧,隊長,到處都是我們的人”。

  “到處都是我們的人” —— 儼然是國人入世哲學中的最佳生活狀態。世人皆知,中國人是特別講究關係和關係網的。幾千年的中國文明史給我們培育並留下了一個近乎難以放棄的遺產:一個超級人情世故的關係社會。我們的古代先賢們曾經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尋找着一條既不傷害中國人傳統的人情世故又能恪守法律道德原則的和美並蓄的途徑。在幾千年專制皇權政體的巨大陰影中,這種努力成為儒家禮教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漫長的自給自足的農耕文明時代,人們依賴鄉村熟人關係社會中的若明若暗的規則,足以維繫社會結構和秩序,儘管這類秩序常常與公平正義無關。

  是福是禍暫且勿論,過去100多年裡,特別是最近30多年中,雖歷盡曲折和坎坷,中國開始從一個封閉落後的農業社會進入了一個依賴現代科學技術的都市化工業社會和信息社會。同時,古老的中國幾乎別無選擇地全面移植、啟用了與現代市場經濟休戚相關的西方現代法律制度 —— 包括法院、檢察院、現代警察體系、律師、法學教育以及日趨完整的法律法規。幾千年的緩慢發展的文化傳統,並沒有為這個國家的人們在迅速接納電燈、電話、電視、汽車、噴氣飛機、電腦、手機和互聯網方面產生障礙;但是,法官、檢察官、律師們和法學教授們這些同樣由西方人創造的法律職業群體類型,自從降生到這塊土地之後,就首先遭遇到一個幾乎難以逾越的“中國式陷阱”:超級人情世故的關係社會。由於這個群體的關係和“關係網”直接關繫到社會公平與正義,無疑需要我們格外關注。

  

  今日中國法律職業群體中的關係江湖

  

  我自己和很多同齡人朋友們,大致屬於改革開放以後最初幾批進入法學院讀法律的大學生。現在的80後、90後的同學們可能會覺得我們這代人多少有些幼稚可笑,因為我們總是懷有太多的理想主義色彩。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當時我們在大學讀書的時候,同學們一起在電影院看一個名叫《冷酷的心》的墨西哥電影。這個電影結尾有一個法庭辯論的收場戲,劇中的男主人公(被告“魔鬼胡安”)當庭痛斥以權謀私的檢察官,台詞非常精彩,上影譯製廠的配音演員的配音也很有魅力。同學們看到這個場景時,電影院裡掌聲雷動。那一刻,大家在暗自發誓,將來我們畢業以後,也想為冤屈的人伸張正義,為社會公平實實在在地做些事情。

  我們原來很天真地以為,只要我們一年又一年培養出一批又一批法律人才,制定一個又一個法律法規,設立一個接一個司法機構,不管將來有沒有一個繼往開來的領路人,我們就可以昂首闊步走進一個光輝燦爛的法治新時代了。今天看來,我們的這種想法太幼稚了。

  其實,我們嚴重忽視了一個基本的道理,這就是“徒法不能自行”。法律制度歸根結底還是要由人,由每一個有七情六慾的自然人來執行的,這些人是由普通的俗人組成的,這些人不是天生就不食人間煙火的,這些人是可能結成一個營造腐敗的關係網的。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個腐敗關係網中的不少人,恰恰可能就是當年在電影院裡忘情地鼓掌的人們。

  人是可以隨着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大法官黃松有落馬並被判刑的一個原因,就是發生在由校友、同鄉結成的腐敗關係網裡。北大法律系畢業的郭京毅案件,也同樣發生在由校友、同鄉結成的腐敗關係網裡。但是,又有多少人會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呢?或許,在不少人眼裡,黃松有、郭京毅的落馬,只是他們個人運氣太壞,何談經驗教訓?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法治不太健全。多年以來,持續不斷地發生着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現象。普通民眾當中一直有一種說法,說“打官司就是打關係”。 這廣泛流傳的說法使中國法律職業群體面臨着空前嚴重的職業公信力的挑戰。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乃至法學教授,這些社會法律職業群體中本來應當是光彩奪目的名稱,如今已經由於各種不正常的現象而蒙受恥辱。

  今天,國內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旦打官司,當事人腦子裡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人”。在打官司過程當中如果出現不順利、不舒服的事情,馬上想到的是,對方在法院裡一定有人,或對方一定“找人”了。一個律師如果想拿到這個案子,也常常會跟當事人反覆傳送一個信息:我認識法院(或檢察院、公安局)裡面的人。但當事人與他簽訂合同以後,他可能會有各種說法,他會說我只認識庭長,這個事兒院長說了算,你們還得想辦法托人去找院長;或者說我只認識副院長,這個事還得上審委會,等等。總之一句話,還是需要不斷地去“找人”。前幾年,我有一位海歸朋友辦了一個電腦公司,因為對下屬管理失控,有幾個員工被捕了。該公司召集被捕員工家屬開會時,這位朋友請我去旁聽一下,以便幫他的公司出一個主意。結果我發現這些家屬在會場上異口同聲要求公司去做的就是兩件事,第一是“找人”;第二是“花錢”。

  我曾經在美國遇到一個來訪問的國內高級官員。他告訴我說,他每年要向人大提議案,問我能不能給他幫一個忙,寫一個好提案。我當時跟他開了個玩笑。我調侃地講,中國現在的法官不是在老百姓眼裡缺乏公信力嗎?這裡有一個辦法,就像醫院的專家門診一樣,每天上午開庭之前,當事人可以在法院大廳里像掛號看專家門診一樣,在大廳里當場看着法官的照片選擇辦案法官(估計民事小額訴訟或許可行),這樣一來,當事人誰都不會去提前“拉關係找人”。這位人大常委聽了以後拍案稱奇,他認為這個提案甚好,三月份北京開會時不妨可以提上去。我說千萬不要當真,如果中國的法院真的採用了這個辦法,會成為世界法律史上的一個笑談的。

  大量的事實和跡象表明:關係網是一種權力“傳銷”。當今的中國,離現代社會還有點遠,還基本上是個鄉村社會、熟人社會,政治權力在整個社會關係中還處在最重要的位置。因此,關係網實質上就是“官”系網。在這樣一個鄉村社會、熟人社會,要建立、維護和發展好這個“官”系網,就要對權力進行有效的“傳銷”。傳銷中各方都要雙贏和多贏,把事情辦成,利益均沾。通過這種“傳銷關係網“,人們把吸管伸向社會的各個角落。在司法領域裡,當國家公器淪為這個“關係網”中被傳銷的商品之時,即便是再有教養的司法官,也可能免不了成為假公濟私、爭功推過的官僚,即便是再有才華的律師,也可能免不了成為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的訟棍。國家的司法在人們眼中,儼如失貞的皇后,除了形式上保留着威顏,實際上已經備受大眾鄙夷。

  所謂法治,歸根結底是與人情世故難以兼容的規則之治。在我們可以預見到的未來,只要中國人在對待法律規則上總是保持着“人情世故的姿態”,那麼,不難斷言,現代法治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就永遠是個疑問。我以為,法律職業群體的關係網今天正在每時每刻地觸及着我們的國家和人民最敏感的神經。這個關係網不解決、不理順,不把它引向健康的軌道,我們中國民眾的神經就不得安寧,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和諧就不可持續,司法的公平正義就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關係”一詞的另類解讀

  

  那麼,在其他同樣運用現代法律制度的國家裡,法律職業人士是如何處理“關係”呢?

  在英文世界裡,“關係(Relationship or Connection)”或者“關係網(Network)”,其實都是中性的詞,沒有什麼褒貶之分。西方人其實也是講關係和關係網的。商人們在高爾夫球場、政客們在議會的走廊里、社會名流們在豪華私密的俱樂部里、學者們在各種沙龍里、普通人在各類酒吧和派對的聚會中,以致在教堂和網絡中,人們也在相識、相知、溝通、合作。大千世界、人來人往,只要是人類社會,這一切都是每日每時發生的正常現象。

  近年來,在美國不少著名的商學院裡往往會開一門叫做“Doing Business in China”(在中國經商)的選修課程。前來聽這門課的課程的大多是有興趣來中國經商的MBA學生們。我自己在一所美國商學院裡曾旁聽過一位開課教師的講座,我發現,這門課並沒有多少純粹和中國business相關的東西,講的內容幾乎完全是中國的人情世故。授課教師所有選取的案例和進行的分析,最後得出的結論無非是:想要在中國經商辦事,就必須處理好各種“關係”,包括和中國政府的關係以及和中國民眾的關係等等。我注意到,課堂上的那些美國學生很積極坦率地參與課堂討論,因為在他們看來,在社會上建立network並享受一個融洽和諧的人際關係是件光明正大、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我卻發現,教室里那些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們,卻彼此面面相視,表情上有幾分尷尬,他們似乎內心中有些難言之隱。這到底是因為什麼呢?

  幾個月前,我在美國加州遇到一個早年和我做鄰居的美國朋友,這是個單純好學的美國中年人。他很興奮地告訴我,他最近去一個由中國政府資助的孔子學院聽試聽了幾次課程。我好奇地問他,你在課堂上有什麼收穫嗎?他告訴我,幾堂課下來,他學會了一個新的中國單詞:“關係”。使我驚訝的是,他的“GUAN XI(關係 )”這兩個字發音格外清晰。他告訴我說,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孔子學院的老師反覆在課堂上講這兩個字,以至於他印象太深刻了。他還告訴我,在課堂上中國教師很直率地告訴學生們,依照中國文化傳統,一個人或一個企業如果想成功,必須要建立廣泛的人際關係,其中的重要方式就是“請客和送禮”。他當時在課堂上就產生一個疑問:那麼“請客送禮”的對象是否包括政府公務人員和司法人員呢?在美國,即便是給公司商業客戶送禮,也不可以超出一定規格(比如80-100美元),否則也會構成商業賄賂的罪名。

  我隱約地感到,中國人在海外孔子學院裡向這些藍眼睛高鼻子的外國人講述的所謂“關係“,顯然並不是這些普通的社交關係,其中似乎隱含着更深更隱秘的含義,比如那些“只能意會不可言傳”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傳密碼的東西,比如那些可能包含着很多超越正常邏輯、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東西。看起來,我們中國政府投入巨資在海外設立的孔子學院的課堂里,到底在給那些金髮碧眼的外國朋友們講了些什麼?說不定那些政府主管部門自己也不一定很清楚。

  當我聽到一個名叫S.H.E的歌唱組合在無知無畏地唱着:“孔夫子的話 / 愈越來越國際化 /全世界都在講中國話 / 我們說的話 / 讓全世界都聽我們的話”。我多少有點兒為我那位年輕的美國鄰居捏把汗,他現在正在孔子學院裡接受中國文化的薰陶。我們中國文化當中最陰暗最惡劣最難根治的頑症,可千萬不要傳染給那些純樸善良的人們。但願我的擔心是多餘的。

  據我的觀察,美國法官的形象在很多普通人的心目中是非常莊重的。在法庭上,當一個美國法官穿着黑袍走出來時,大家會感覺的到,這個人似乎是上帝派來的。大概沒有人會敢在他面前說:“法官大人,您看,今天晚上要不要我來安排一下,咱們一起去吃個飯洗個腳”?估計人們就連這樣的念頭都不可能有。有人形容說,當法官作為一個俗人脫了黑袍,從你身邊走過去衛生間時,大家可能會一時認不出他來了。你會覺得這個人很面熟,仔細一看,他就是剛才坐在上面穿着黑袍的人,—— 這個人已經被神職化和非世俗化了。此時此刻,法律職業雖說不是神職,但卻近似神職。

  在美國,一些中國移民也會把一些“中國特色”的方式帶到美國去,鬧出了一些笑話。中國人的關係學在那裡往往會陷入尷尬和荒唐。有一個頗具中國式智慧和幽默的笑話說,有個中國人在美國打官司,他問美國律師,我能不能給美國法官送一點禮啊?律師說你千萬不能這麼做,這麼做官司就肯定輸了。這個中國人說,好,那我明白了。結果他派了一個人化妝成對方當事人去給法官送禮,結果就官司贏了。

  我在美國法學院參加畢業典禮時,發現學校邀請了很多社會名流來參加,有國會議員、企業家、名律師等,但唯獨看不見法官們的影子。法學院似乎從來不邀請法官出席這樣的典禮,估計請他們也不會來。在形形色色的校友會、同鄉會、同學會、聯誼會、茶話會、團拜會、推介會上,幾乎看不到法官的影子。

  相應的,美國政府官員的清廉也給人們留下了極深的印象。比如,美國安然公司、雷曼兄弟公司轟然倒下的時候,人們會發現,在這些大公司倒塌的廢墟上看不到一個政府公務員。美國企業的倒閉基本上是由於人性貪婪導致的商業欺詐、弄虛作假、企業不適當擴張造成的悲劇。另外,在城市規劃、拆遷過程中,我們也看不到政府在裡面牟利。我們注意到,美國總統也有很多人性弱點,比如克林頓也出現了婚外情。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沒有,這位大國的總統在這個婚外情中沒有給他的情人送巨款、贈豪宅,也沒有為她拿項目、跑訂單,他甚至難以啟齒為她在華盛頓找一份正式工作。由於有效的權力監督機制,這個大國總統手中的權力並不像人們想象得那麼大。我們儘管不能說美國的體制很完美或沒有缺點,但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對權利的監督和制約,是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和借鑑的。

  我在北京的一個區法院參加過一個座談會。我也跟在座的法官檢察官們講了美國法官的例子。美國法官是獨立辦案的。在我曾經居住過的一個美國中等城市裡,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同一個法院的一個法官向另外一個法官打聽與他職責範圍完全無關的案子,其動機十分可疑。結果後者把前者的行為舉報了,最後前者被撤銷法官的職位,後來甚至被調查和起訴。我問中國的法官們,當有一個你的法官同事來詢問一個不該他負責的案件的時候,你是否可能用鄙視的眼光看着他?我的提問引起會場一些人的反對,他們都說,你那是美國的特色,我們中國有中國特色。我只好沉默不語。

  如果說,我們覺得歐美國家的文化傳統和種族特徵與我們中國人差異太大的話,我們也不妨來看看一些後發亞洲國家和地區的民主法治成功實例。比如,在日本、韓國、新加坡,還有我們中國的香港、台灣等地,我們也同樣可以看到現代法治的成熟穩定以及法律職業群體的相對公正和廉潔。

  1973年年底,美國首都華盛頓。新任獨立檢察官加沃斯基帶着一盤已經獲得的錄音帶前往白宮。就是在這盤錄音帶中,尼克松提到如何教唆手下人做偽證的方法。獨立檢察官鄭重地請白宮幕僚長黑格將軍向總統傳達一個最後的忠告:“根據我的判斷,總統已經捲入了刑事犯罪案件。他最好是聘請一位他所能夠找到的最好的刑事辯護律師”。 美國人此刻醒悟到,總統濫用權力這碼事,其實不全是一個遙遠的別人家裡的故事。但是,他們依然堅信,這個國家之所以強盛,並不在於它的波音飛機和航空母艦,而是在於他們擁有能夠監督權利濫用和懲罰腐敗的法律制度。

  請准許我用電影蒙太奇的方式,將鏡頭移到本世紀初社會體制轉型後的台灣,這裡曾發生了中國人歷史上空前的一幕:2006年的一天上午,台灣,台北市。負責偵辦陳水扁“總統”貪腐案件的陳瑞仁檢察官來到“總統府”調查取證。隨後,“總統”秘書長出現他的門口並以恭敬的口吻說道:“‘總統’想跟你見個面!”陳瑞仁回答道:“我正在辦公務,沒有時間。如果需要見他,我會通知他!”何三畏先生評述道:“這是多麼偉大的對白。這怎能說只是一個司法官的驕傲,這分明是一個民族走向文明的跫音”。

  假如,只是假如 —— 將來,或許是很久的將來,也有這麼一天,在中國大陸的土地上的司法官員們也能享受如此驕傲的時刻。

  到目前為止,我們在人類學、生物學、醫學等方面都無法證明:中國大陸的人們與這個地球上的其他人類具有本質的不同。那麼,為什麼歐美國家可以,亞洲很多國家也可以,同樣是中國人的香港、台灣可以,為什麼我們中國大陸就不可以呢?再退一步說,我們今天或許不可以,是不是明天也不可以?或者說永遠都不可以呢?To be or Not to be, 生存或者毀滅?對我們中國大陸法律職業人來說,難道真的永遠是個問題嗎?在這個地球上,難道中國大陸真的是一個可以拒絕接受這些人類現代文明成果的“孤島”嗎?

  

  需要改造的,是我們的國情?還是現代法治的原則?

  

  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國人大致得出共識:我們需要用法治而不是人治來管理這個龐大的國家。但是,在我們這個有幾千年封建君主皇權傳統的國度里,現代法治精神還從來沒有真正進入過我們的政治傳統,也沒有真正進入過我們的社會倫理。如果說,中國這塊土地上的法治建設還面臨着某種難以逾越的“特殊國情”的話,那麼,我們也毋庸諱言,中國幾千年世代流傳的政治傳統和社會倫理,正是中國大陸當前法治建設遇到的兩大障礙。其中,來自社會倫理方面的障礙,就與前述“人情世故關係網”衍生的司法腐敗直接相關。

  一直有人在說,來源於歐美國家的現代法治經驗根本就不適合中國國情。其中的潛台詞似乎是,現代法治經驗錯了,而中國國情是對的;需要做出妥協的應該是現代法治經驗,而不是我們的國情;今天需要反思和修理的是別人那些成功的經驗,而不是我們不成功的國情。

  如果上述說法是合理的,那麼我們無論如何還是要追問:在我們前述的法律職業群體’江湖關係網”中那些腐敗現象,能代表當今世界的先進文化嗎?能代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嗎?其實,我們今天需要改造的,難道不正是我們這塊土地上明暗交織、食古不化的“國情”嗎?

  遺憾的是,我們很多的法學學者,還缺乏對這些不正常現象的警覺和批判。 在中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不少人開始產生自大自滿的情緒,他們甚至開始覺得,我們已經開始從過去借鑑外國的法律文化,發展到今天可以輸出我們自己的法律文化的時候了。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當今各類正式會議上,我們經常會聽到包括官方人士和有些學術帶頭人們經常講的一句套話:我們用了三十年的時間,走完了歐美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路。每當我們有一部新的法律出台,就有人興奮地告訴人們,這是別人花了三四百年的功夫而我們只用了三十年就取得的成果。 這句話表面聽上去好像有道理,其實只要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種說法大致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之談。捫心而論,歐美國家花費的三百年時間,是從啟蒙到探索、從失敗到糾錯直至創新的三百年;而我們花費的三十年,則主要是模仿、移植、複製和借鑑的三十年。其實,我們的法治建設的軌跡如同我們國家今天的汽車工業,我們起步還很晚,今天我們還只能做一些非關鍵的零部件,至於核心部分(比如發動機、變速裝置)等用的還是發達國家的發明專利。事實往往是,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繼續向前走。

  近百年來,當我們這個文明古國每次打開國門的時候,都痛苦地發現別人已經遠遠地走在了我們的前面。在我們這個交織着大國意識和歷史悲情的千年古國里,雖然孔夫子也留下過“禮失求諸野”這句善言,但中國文明在傳統上不僅不擅長對外傳教,更不樂于謙和地學他人之長。晚清時在千年之未有的變局之下,這種心態被迫發生變化。中國人終於不得不面對並承認:我們無論在器物上還是在文明上都已經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

  毫不奇怪,歐美發達國家作為走在前面的“先頭部隊”,他們最早在路途上遇到各類最新的問題,幾乎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各行各業里,是他們最先為地球上的人類找到了問題的解決方案。在法律學領域裡,我們今天正在使用的法院、檢察院、律師、法學院、治安警察、訴訟程序、禁止酷刑、罪刑法定、無罪推定、監獄管理、取保候審、物權、侵權責任、知識產權、公司、保險、信託、證券、破產、反壟斷等等制度以及相關的技術手段,幾乎無一例外來自近現代歐美發達國家現成的法治概念和經驗,其中蘊含了全世界人類文明進步的諸多核心主流價值。今天,即便是那些對西方經驗持強烈排斥和譏諷態度的的法律學者們,也不得不承認,在對西方法治理論和制度的借鑑中,一方面我們將這些價值和技術直接導入中國社會,另一方面,對西方法治理論與制度的學習和借鑑,顯然可以大大縮短了我國法治的探索過程,節省了大量可能用於試錯和反覆的時間。誠然,西方國家的經驗並非完美無缺,甚至也有一些糟粕和缺陷,他們自身也不乏反思和批判。但是,對於很多基本成功定型的制度和技術手段,無疑值得我們後發國家充分學習和借鑑。

  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走上了不歸路。試想一下,我們今天還有可能“砸爛”或撤銷成千上萬個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嗎?我們有可能關閉近千所大學裡的法學院嗎?我們有可能視30年裡畢業的近百萬法律專業學生為無物嗎?我們有可能廢止過去30年中借鑑發達國家現成經驗制定的大量法律法規嗎?還有,我們仍然有可能重新回到孔夫子的春秋戰國年代或馬錫五的前工業化年代去嗎?

  據北京大學有一位兩年前”被安排”去新疆參加“支教”的著名法理學教授發現,即便是在中國最偏僻最邊遠的西部,也可以發現不少充滿中國人“良心”並極具獨立判斷能力的司法官員。“對什麼是法治,什麼不是法治”,這些人頭腦十分清楚。他們並沒有因為地處一隅而眼界狹隘,並沒有因為工作艱辛而心懷哀怨。 相反,他們並不相信所謂獨特中國模式下衍生的種種奇怪現象,他們願意相信,全世界無論任何民族,或遲或早都可以共享某些基本價值觀並採用相關的技術手段,儘管他們深知這些價值觀和技術手段眼下還不能馬上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或許,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倒也不妨在這裡套用一下本文標題中那句滑稽的話語:沒問題,放心吧!“到處都是我們的人!”

  至少從法治進程的視角看來,今天處於痛苦轉型中的中國再一次走到了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如果說這個國家具有某種“特殊國情”的話,那就是:

  這是一個人口眾多但資源並不富有的中國;

  這是一個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就一直處於轉型過程但到現在還沒有完成轉型的中國;

  這是一個被壓抑了近百年後正常的人性慾望在上個世紀末被釋放後無法收回也無法遏制的中國;

  這是一個表面上人們信奉中庸之道 —— 但實際上人們常常做不到適可而止、見好就收的中國;

  這是一個法治很不健全、法律職業群體嚴重缺乏公序良俗文化的中國;

  這是一個現代法治精神剛剛逼近中國的傳統政治和社會倫理殿堂門口的中國;

  這是一個改革開放30年後有人想踩油門、有人想踩剎車、還有人想開倒車的中國;

  總之,它大致是一個“一半是海水、一般是火焰”的中國。最終,是火焰燒幹了海水?還是海水熄滅了火焰?似乎仍然充滿懸念。

  如今,在這個十字路口上,各種激進的、保守的、現代的、後現代的、理智的、愚昧的、投機的、獻媚的、憤青的、民粹的、懷舊的以及起鬨圍觀的人們,已經蜂擁而至。如果我們一定要知道最後的結局和答案,那就只好先請大家來聽聽搖滾歌手崔健那首名叫“寬容”的新歌:

  —— “我沒有力氣 / 我也沒有必要 / 一定要反對你。/ 我們看誰能夠 / 看誰能夠 / 一直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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