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市第四醫院裡,其最大破壞性並不僅僅是膚白濫權等信息的屏蔽、作惡觀念的灌輸、強權的干預,而是對人性、精神、倫理和思維的毀壞。首先,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團體的和睦以及達成門派朋黨共識的壓力而壓制常識,就會造成災難性的公共決策。儘管胡紹走了,各種小團體,朋黨仍然在為非作歹,所以法規不彰、權力渙散、綱紀不振、有規不循、風氣敗壞,酷吏當道。第二,行政管理權力度讓給“想撈取利益但又不用對醫院管理負責的丁祥武等人控制”,並排擠掉某些職工在其中的參與和發言權,其結果只會造成科室管理權力的混亂,而對醫院管理效率毫無益處。管理是要將即時的目標從屬於或服從於長期的目標而已,以一般性的原則對即時多數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可資運用的手段加以限制,尤其是對管理者的權力加以限制。那種急功近利和不擇手段的任性管理之危害,這不僅僅是危及醫院長遠發展的利益,而且始終危及所有人(醫患雙方)的個人權利和現代生活。第三,有些人認為是藥品耗材器械基建這些制度把醫護人員貶低為見利忘義的生意人,將本為仁術的神聖醫學貶低為“賺錢術”,把一些管理人員變成趨惡共舞如同跗骨之蛆,準確的找到自己和體制的結合點。有人說如果丁祥武不好,那麼心內科就做得很好?如果臨床做得不好,那麼醫務處等行政後勤就做得好?在這種思維方式之下,誰都沒有資格質問別人,最終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也都無罪。人們不再追究個體責任,轉而去拷問制度、拷問歷史、拷問文化,把全部罪惡歸諸集體,如果要懺悔,那就所有人一起懺悔,如果要受懲罰,那就所有人共同受罰。但是這種集體認罪、集體悔過的理論,其實無助於認清真相,只能讓真正有罪的人順利脫罪,並最終將演化為“道德虛無主義”。“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麼集體愧疚或集體清白,愧疚和清白只有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人時才有意義。”當真正有罪的人拒不懺悔,並以“集體過錯”為自己辯護,那其實是在逃避責任。實際上,胡紹丁祥武等人的罪惡通常不是因為恐懼,也不是為生活所迫,而是因為抗拒不了誘惑。他們不僅是為了一份體面的工作,更是為了潛規則和巨大的灰色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再以“齒輪說”或“服從命令說”為自己辯護,其虛偽不言而喻。
當然,醫院裡還有其他權貴把武漢市第四醫院改造成洗錢和提款機,加速自己子女和資本向國外轉移。所以與其說某些人怎麼不到國外去,不如說醫院的某些權貴早已把財產和子女轉移到國外的事實。有足夠成熟的情商和經驗的醫務人員能夠到國外或國內升官發財,唯一的辦法就是一邊是向上獻媚無底線,阿諛奉承盡顯佞臣本色,一邊是向下施惡無底線,張牙舞爪盡顯酷吏本色,不過奴才也有被主子拋棄的風險而追悔莫及。總之,那種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犧牲患者與職工權益、顛覆人倫道德與是非準則的短視病態式發展,給這個醫院積下了深重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