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市第四醫院,如果院長和書記都對情況不了解,不熟悉,把鍋甩在副院長身上,這就是不作為,說難聽點,就是裝瘋賣傻;如果院長和書記指揮或者默許丁祥武等胡作非為,這就是濫作為,比不作為更無恥,說嚴重點,就是借刀殺人;如果院長和書記權力缺乏監管,為所欲為,這就是濫權。儘管武漢市第四醫院院長書記等人公然對抗形勢,敢給職工發放過節福利,可能以為“錢不多、事不大,不會引起紀委注意”,“我們操作得很巧妙,紀委也發現不了”,儘管某些院領導間接證明某些問責條例不得民心,給組織抹黑,但是也難以遮掩武漢市第四醫院某些領導為鞏固自身權力和利益,打擊不同聲音(陷害和污衊),傳播醫患仇恨和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了醫患雙方的寬容和人性。如果武漢市第四醫院缺乏公平正義,即使武漢市第四醫院更換領導,必將一屆不如一屆,新院長等人可能還不如老院長等人,丁祥武可能還不如前任主任,他們以為經濟上的利誘,管理上的打壓,幫派以及類似zhouboxuguolingsusun的關係網就能夠逃脫在醫院中作惡的追究?如果武漢市第四醫院院領導等人僅僅是為了討好大眾,以發放福利收買人心,然後繼續管理腐化橫行,必將在醫患雙方付出極高的社會成本之後都難以形成糾錯機制!!!
如果武漢市第四醫院某些領導是為了公平和正義抵制《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公民的身份對抗組織中的黑暗面,啟蒙權利意識淡漠的群眾,尚能情有可原。如果武漢市第四醫院某些領導主要是為了自身或者小團體的利益,為了升官發財,為了討好烏合之眾,為了有更多的權力打擊異己,那麼對違規發放獎金福利的,既要嚴厲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通過問責,壓實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讓其守住紀律,管好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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