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國,正趕上五集《紅色通緝》熱播,就看了一遍。抓捕這些逃犯難度很大,大部分國家沒有引渡條約,有一些國家甚至沒有外交關係。十八大以後,中央成立了追逃辦,戰果相當輝煌。人們, 包括我,很自然要問,這些人(或者說大部分)是否2012年以後才外逃的?答案顯然不是。
那麼,十八大以前為什麼就讓他們逍遙法外呢,是否那時條件不具備,難度更大?答案顯然也不是。沒有引渡條約的,到成功抓捕時,還是沒有引渡條約。沒有外交關係的,還是沒有外交關係。JZM兩個兒子腐敗的傳聞,時有所聞,但是說他是那幾百或幾千外逃人員的保護傘,恐怕是過分了。HJT對於女兒與茅道臨婚事的干涉,更顯示了其廉潔的一面(不像是假新聞)。但自身廉潔的他,對這眾多外逃人員,和JZM一樣採取了視而不見的態度。DXP搞改革開放,應該說有很大的風險。但JZM和HJT對眾多外逃人員採取了不作為的態度,絕不是風險或困難能解釋的。從五集影片的第二集得知,只有一個人,是通過臉譜識別的(現代化)技術抓捕到案的,你可以說十八大以前沒有這個條件。
中國1984年就參加了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是其成員可以利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對大部分逃犯,紅色通緝令是十八大以前發布的。然而發布以後,就近乎不聞不問了,簡直就像一種“完成任務”的解脫。將100名紅通人員的材料公諸與眾,沒有任何技術含量,但十八大以前就沒有人想到,這恐怕不是智商問題,而是態度問題了。公諸與眾之後,這100名外逃人員的日常生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除非天天躲在地下室或顛覆性的整容,否則馬上會有人舉報中國使領館。舉報是否導致被遣返還不一定,但“瀟灑”的逃亡生活已絕無可能。這一點,對尚在國內的計劃外逃人員無疑有巨大威懾作用。
用全新的思維和舉措抓捕這些罪大惡極的外逃人員,絕不是一些人懷疑的“選擇性反腐敗”所能解釋的。我喜歡就事論事,用現在的時髦且官方的語言(央視新聞亦採用),“贊”一個。
這次回國,還知道了一些其他令人震撼的消息。一是公家用車已經基本得到遏制,在某些城市,公車必須在車上明白標註,你如果用公車去娛樂場所或吃飯,馬上被人發現,十有八九會被舉報。另外,現在公款吃喝的難度非常大,甚至私人企業“公款”吃喝要攤入成本的難度也很大。這兩點,我不清楚是在上海還是全國。
這兩點,驗證了人們廣泛接受的一種說法,中國政府真要做的事,沒有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