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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等的对话
送交者: 嗣源 2019年01月20日15:01:5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关于平等的对话

 

焦叟:老兄,你一门心思地专注于民主这个问题,累不累啊?

 

嗣源:不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怎么会觉得累?

 

焦叟:喜欢看书写文章,是不是显得比别人高尚?

 

嗣源:哪里!如果我自以为比别人高尚,那我的文章就一文不值。

 

焦叟:此话怎讲?

 

嗣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是我的基本理念,也曾反复阐述这一理念。把自己看的比别人高尚,违背了我的理念,那些文章岂不成了谎言?

 

焦叟:可是,难道就没有高尚、低俗之分了?

 

嗣源:你可以说他做了件高尚的事情或做了件低俗的事情,但不能因此而说他是高尚的人或是低俗的人。

 

焦叟:说得也对,不过,整天沉溺于打麻将,不显得低俗吗?

 

嗣源:恐怕不能这么看,只要不损害到他人,打麻将是他的自由。

焦叟:话虽这么说,可说句心里话,我很敬佩你,中国有个传统,叫做士大夫精神,忧国忧民,家国情怀,以天下为己任,值得敬佩。

 

嗣源:哦,千万别这样,真不敢当!那都是用来自吹的说辞,我可不是这种人!我只是消磨时光,老了,时间多了,会觉得空虚、无聊,选择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像选择打麻将、钓鱼一样。

 

焦叟:但是,看书写文章的价值总比钓鱼打麻将要高吧。

 

嗣源:不一定,如果写文章宣扬黑厚学、制造谎言、鼓吹独裁,你会认为它有价值吗?

 

焦叟:那么,请问你为什么要选择看书写作呢?

 

嗣源:因为我喜欢,我爱好,就像你喜欢摄影、旅行。或者像有些人喜欢跳舞、唱歌、下棋、钓鱼等等。大家都一样,都是在消磨时光,没有高低之分。

 

焦叟:这大概就是你推崇的平等。

 

嗣源:对,平等待人,尊重他人,不损害他人,这应该是做人做事的标准。

 

焦叟:平等待人,平等,正题来了。你把平等看得这么高、这么重要,把平等看作是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可是我怎么觉得自己所看到一切都是不平等的呢?每个人的高矮、胖瘦、美丑、知愚、贫富、地位、名声等等,都是不等同、不平等的,你能找得出两个人是等同、是平等的吗?

 

嗣源:说得不错!

 

焦叟:啊?说得不错,你同意我说的?

 

嗣源:对啊。如果平等是指等同、相等或相同的意思,那么世界万物都是不平等的,就此而言,你没有讲错。

 

焦叟:我说么,没错。总统和清洁工能平等吗?富豪跟乞丐能平等吗?教授与文盲能平等吗?

 

嗣源:但是,……

 

焦叟:我料到你会来个“但是”。

 

嗣源:但是,男女平等,这话你同意吗?

 

焦叟:同意。

 

嗣源:那么,男女有别,你同意吗?

 

焦叟:嗯,这……,当然,也同意。

 

嗣源:由此可见,两个事物,男和女,可以说他们平等,也可以说他们不平等,都没错。

 

焦叟:似乎是这样。

 

嗣源:所以,如果有人争论“男女平等”或“男女不平等”哪个说法是正确的,将会怎么样呢?他们二人各说各的理由,谁也无法说服对方,对吗?

 

焦叟:我想,是的,争不出什么结果。

 

嗣源:也就是说,这种争论没有意义。你不同意我强调平等的重要性,你强调一切都是不平等的,我们为此争论起来会有什么结果呢?

 

焦叟:可是,我的确想知道,你为什么把平等看的这么高。

 

嗣源:好吧,不过有个条件,你同意的话就好办了。

 

焦叟:说吧,什么条件。

 

嗣源:先给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平等”下一个定义。

 

焦叟:好吧,你说。

 

嗣源:我所说的平等,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在政治学、政治哲学的范围里,“平等”是有特定含义的。

 

焦叟:你所谓的“特定”是指什么?

 

嗣源: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焦叟:你是说,要从法律的意义上来定义“平等”。

 

嗣源:对,法律宣告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人平等,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平等,法律规定的处罚,人人平等。法律是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法律,每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焦叟:你为什么会想到,要给“平等”下这样一个定义呢?

 

嗣源:因为,有位世界闻名的大人物,他把“平等”变成一个令人厌恶甚至令人恐惧的字眼。必须纠正过来。

 

焦叟:大人物,谁?

 

嗣源:法国的卢梭。

 

焦叟:哦,那可是大人物!他有像你说的那么可怕?

 

嗣源:十八世纪,自美国的独立和法国大革命以后,“自由、平等、博爱”成为愈来愈多的人所追求的理想。可是从一开始,“平等”就被歪曲了。

 

焦叟:是卢梭把它歪曲了?

 

嗣源:是的。当时有个雅各宾党人叫罗伯斯庇尔,声称“我就是人民”,他掌权以后实施了血腥暴政,好几万人头落地。从此,“人民”和“暴政”就被连在了一起。

 

焦叟:这跟卢梭又有什么关系?

 

嗣源:罗伯斯庇尔声称他是卢梭的忠实学生。

 

焦叟:难道是卢梭教他实施暴政的?

 

嗣源:差不多。

 

焦叟:怎么证明?

 

嗣源:别急,且听我说。卢梭的成名作,是一篇论述“社会不平等”的文章。其主要论点是,不平等是罪恶的原因,也是罪恶的结果,而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私有,所以必须遏制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得多于生存需要。可见,卢梭所谓的平等,是指财产平等。罗伯斯庇尔当然也学到了。

 

焦叟:可是这跟实施暴政又有什么关系呢?

 

嗣源:比方说吧,甲有几千万财产,乙有几百万财产,丙只有几万财产,而丁却只能勉强维持温饱,为了要实现财产平等,有什么办法?

 

焦叟:什么办法?很简单,把四人的财产加起来,平均分成四份,配给甲、乙、丙、丁。

 

嗣源:肯定有人不答应,起而反对,是吗?

 

焦叟:当然有人要反对。

 

嗣源:所以,必须实施强制。

 

焦叟:怎么强制法?

 

嗣源:树立一个绝对的权力,确立一部有绝对权威的法律。这就是卢梭在另一部作品《社会契约论》中翻来复去论证的中心思想,也是卢梭创设的政治哲学的核心。

 

焦叟:绝对的权力?如何树立?来自何方?

 

嗣源:作为一个哲学家,卢梭不但要设计如何树立绝对权力,而更重要的是要论证它的合理性。简单地说,卢梭的论证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绝对权力来自于“公意”。

 

焦叟:什么是“公意”?

 

嗣源:就是公共意志、所有人都共同拥有的、完全一致的意志。

 

焦叟:这种每个人完全一致的意志究竟是什么?

 

嗣源:卢梭说,一般人看不到“公意”是什么,必须是具有最高智慧的神明般的不凡之人才能看透什么是“公意”,而且只有在他的教导之下,一般人才勉强知道什么是“公意”。

 

焦叟:如此深奥神秘,那究竟是什么?

 

嗣源:卢梭说了,就是公平、正义。

 

焦叟:公平正义,谁也不会反对,这又有什么深奥的。

 

 

嗣源:卢梭又说了,公平正义也就是平等,确切说是“卢梭式的平等”。

 

焦叟:就是你刚才说的,被卢梭歪曲的“平等”?

 

嗣源:是的。

 

焦叟:公平正义,每个人都会同意,而平等,恐怕不可能都会同意,怎么能成为公共的意志呢?

 

嗣源:你不明白吧,所以啊,卢梭说一般人看不到“公意”,只有像他这种神明般的人物才能看透。

 

焦叟:他看透了什么?

 

嗣源:卢梭说,“公意”,或者说“平等”,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而且永不消失。

 

焦叟:真是奇谈怪论,他能论证吗?

 

嗣源:当然,卢梭说,“公意”,或者说“平等”,都根源于每个人的偏私本性。

 

焦叟:人的本性?他真是这么说的?

 

嗣源:每个人都偏私,这的确可以说是人的本性。

 

焦叟:但偏私跟平等又怎么连上了?

 

嗣源:这就是深奥之处,而这点深奥之处却被人们忽视了,没有人去深究卢梭的深意。

 

焦叟:卢梭的深意是什么?

 

嗣源:比方说,人人都盼求比别人占有得更多,对吧?

 

焦叟:是啊,这就是出于偏私的本性。

 

嗣源:人人都出于这种偏私,就导致人与人的不平等。

 

焦叟:对啊,应该说,不平等根源于人的偏私本性,怎么能说平等根源于偏私本性?

 

嗣源:人人都盼求比别人多,反过来说,人人都盼求别人不比自己多,当一个人看到别人比自己多时,一定会心怀不满,这种不满也是出于偏私。

 

焦叟:那么,他应该去奋斗,去竞争,让自己富起来。

竞争的结果,总是少数人成功,大多数人是失败者,总是有大多数人心怀不满。

 

焦叟:那就去偷、去抢?

 

嗣源:那是犯罪,有违法律、道德。不过,如果有一个办法,能够把占得多的人拉下来,让大家都一样多,你不比我多,我也不比你多,大家心安理得,这一定符合人之本性。

 

焦叟:恐怕只有大多数失败者才有这种盼求吧!

 

嗣源:但是成功者也会失败呀,每个人都可能处于失败者的境地。只要是人,当处于失败境地时,都会产生“大家一样多”的心理需求。

 

焦叟:“大家都一样”?不过是理论上说说而已,事实上不可能实现。

 

嗣源:理论可以转化为行动。卢梭的理论影响可大了!他根据“平等”出于人的本性,进一步论证说,人的内心有两种意志,一种是个人意志,另一种是公共意志。个人意志出于偏私的本性,只求比别人多,这种意志导致不平等,导致社会矛盾冲突,必须遏制个人意志才能维护公共意志。同样出于偏私本性,人们会盼求“大家都一样”,当所有人都处在“大家都一样”的社会环境之中的时候,所有人都怀有同一个意志,即维护“大家都一样”的社会状态,这种“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就是“公意”。卢梭认为,他用人的偏私本性论证了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之存在,而且是永不熄灭地存在于人的内心。

 

焦叟:说来说去,无非就是要财产平等,大家都一样,穷人要瓜分富人的财产,跟论证什么是“公意”有什么相干?

 

嗣源:哦,千万不要小看了所谓的“公意”。这可是卢梭政治哲学的灵魂!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即卢梭提出的“公意”,迷惑了好几代人,包括现代还有很多人相信他。

 

焦叟:我倒看不出有那么伟大。

 

嗣源:其实,要害不在于公共意志,而在于卢梭的“公意”是指“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

 

焦叟:为什么这么说?

 

嗣源:洛克,你知道吧。

 

焦叟:知道,著名的英国哲学家。

 

嗣源:洛克也提到,建立社会共同体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公共意志,但洛克认为,公共意志不可能是所有人完全一致的意志,因为社会成员在利益上有纷争,在意见上有分歧,不可能一致。所以,公共意志只能产生于多数人同意的意见。而且,洛克还特别强调,要是必须完全一致才能建立共同体,那么在建立当天就将宣告破产。

 

焦叟:显而易见,卢梭是针对洛克的。完全一致和多数意见的区别有那么重要?

 

嗣源:要知道,如果不满足“完全一致”这个条件,卢梭梭创设的政治大厦将轰然倒塌。

 

焦叟:有这么严重?

 

嗣源:我告诉你,在卢梭的著作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论证这个“完全一致”。因为,卢梭所创设的平等,有个必要的前提,即不能有人反对,哪怕只是一个人反对,也不允许。

 

焦叟:有人反对是正常的么!

 

嗣源:不允许,从事实上讲,“大家一样多”即意味着没有一个例外,一旦有例外,“大家一样多”的状态就不再存在。逻辑上讲,只要一出现反对者,如果允许其存在的话,就会造成一个局面,“全体”分裂出两个部分,各部分都宣告并捍卫自己的意志,“公意”不再存在,个人意志任意泛滥,平等状态溃散。

 

焦叟:这似乎可以理解,如果允许某些人反对,这些人就会按照个人意志去争得更多的财产,同时激发更多人的个人意志,去竞争,去寻找机会发财致富。

 

嗣源:说的是,所以啊,要遏制个人意志,使它没有冒头的机会,只有保持“完全一致”的状态,才能维护“公意”。

 

焦叟:怎样遏制个人意志,使它没有冒头的机会呢?

 

嗣源:办法就是剥夺,卢梭把个人意志看作为“天然的自由”,他要剥夺人的这一本性,而且说,剥夺得越彻底对共同体越有利。

 

焦叟:怎么个剥夺法?

 

嗣源:卢梭认为,个人意志的实现必须依赖财产及其它个人权利,如果没收每个人的财产和权利,这种天然的本性就会得到遏制,“公意”才能维护和巩固。

 

焦叟:听你这么一说,洛克和卢梭两人的思想的确针锋相对,洛克认为,必须按大多数人意见产生公共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共同体,而卢梭认为,社会共同体必须建立在完全一致的的基础上,所有人都坚守完全一致的意志即“公意”。洛克认为若要“完全一致”,共同体无法建立,卢梭认为,如若不坚守“完全一致”,共同体将溃散。

 

嗣源:真是这样,你听得很用心。还应该看到,这一点分歧导致两种不同的政治哲学理论,具体地说,产生两种“社会契约论”。

 

焦叟:关于这方面,还得请你展开说一下。

 

嗣源:洛克从维护个人的自由、独立、平等出发,认为利益的纷争、意见的分歧和财产的差异都是无法避免的社会现象,只要遵守多数原则就会产生公共意志,然后自愿订立大家一致遵循的“契约”,设立政府,制定法律,结成政治共同体,以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卢梭从消除财产和权利的不平等出发,认为必须遏制个人意志,发扬“大家一样多”的意志,形成“完全一致”的“公意”,一个美好的社会就应该建立在这一基础上。

 

焦叟:他所谓的美好社会就是一切平等的社会。

 

嗣源:对了,为此,卢梭设计了另一种社会契约,而且指出这是至高无上的根本大法,公约树立“公意”的绝对权威,不准任何人反对。这公约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每个人把个人的财产和一切权利奉献给集体,二是,谁不服从就迫使他服从。

 

焦叟:迫使他服从?使用暴力?

 

嗣源:卢梭说,这也是迫使他“自由”。

 

焦叟:迫使自由?这是什么自由?奇谈怪论。

 

嗣源:卢梭说的自由与众不同,他的自由观一两句说不清楚,简而言之,他所谓的自由就是“服从公意”,你可以这样理解,服从“公意”即意味着已经挣脱了万恶的个人意志的束缚,自由了!

 

焦叟:服从“公意”就是自由,迫使他服从就是迫使他自由,真是出奇的逻辑。

 

嗣源:可是,真是这样的逻辑迷惑了很多人,甚至迷惑了某些大学者;真是这样的逻辑,让卢梭居然被誉为崇尚自由的哲学家;真是这样的逻辑让卢梭及其弟子们借自由之名义实施各种“迫使”的手段,不但毫不手软而且自认为是正义之举。

 

焦叟:他们究竟实施那些手段?

 

嗣源:卢梭说,不准成立党派,大会讨论不准串联。卢梭告诫说,两个人的一致是由于跟第三者相对立而形成的,全体的一致是由于全体跟个人相对立而形成的。谁有反对意见,就动员全体与之斗争。谁坚持反对,就驱逐、坐牢、处死。

 

焦叟:这就叫做“迫使他自由”?天大的讽刺!

 

嗣源:但这是卢梭的政治理论导致的必然结果,卢梭要创建的“平等的美好的社会”,其命根子在于“全体一致”,不允许有例外,不准反对、哪怕是一个人反对也不行,这就决定了卢梭政治哲学具有专制、独裁的本质。更糟糕的是,他们还自诩为自由、公平、正义的使者。

 

焦叟:这对人类社会来说,就更具欺骗性、更具危险性。我记得,小时候就被灌输说,卢梭是人民的、民主的思想家,真想不到他的本质竟是专制、独裁。

 

嗣源:迫使、强制、完全一致、绝对权力,这些有着内在逻辑关系的种种表现,是一切专制独裁政治的通病。

 

焦叟:不过,我有点疑惑,可以说吗?

 

嗣源:尽管说。

 

焦叟:卢梭真是这么说的?不会是你带有偏见的主观分析吧。

 

嗣源:这一点请放心,我以上所说的卢梭的思想观点,都可以在他的著作里找到出处,有白纸黑字为据。

 

焦叟:刚才说到的法国大革命中的罗伯斯庇尔,真是卢梭的学生?

 

嗣源:是罗伯斯庇尔自己说的。这个卢梭的门徒走到这地步,真可以说是卢梭思想的直接结果。

 

焦叟:今天听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为什么“平等”这个词语会让一些人厌恶甚至恐惧。

 

嗣源:有些大学者用很多语词来针对“平等”,什么“堕落的理想”,“极度的忌妒”、“自由的敌人”等等,恐怕跟卢梭宣扬的、歪曲的“平等”有直接关系。

 

焦叟:所以你提出,应该对平等下一个定义。

 

嗣源:是的,如果我们不否定“卢梭式的平等”,如果我们不能给平等以一个妥贴的定义,就无法肯定平等的价值,而平等恰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就像自由一样。

 

焦叟:你的定义就是……

 

嗣源:这是政治学范围适用的定义,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细说的话,这有几层意思,一是,法律必须宣告平等对待每个人;二是,除特定情况外,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人平等;三是,除特定情况外,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平等;四是,法律给与的保护,人人平等;五是,法律规定的惩罚,人人平等。

 

焦叟:你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价值之一?

 

嗣源:当然是!这是人类社会演变至今所积累的最重要的经验——如果我们盼望一个美好的社会,那么首先必须确立并实践这一平等原则。

 

焦叟:这恐怕是对平等最高的赞誉,你确定?

 

嗣源:我确定!

 

焦叟:可是,我总觉得,眼前所见,明明都是不平等的呀!财产、名声、权力、地位,有哪一样是平等的?

 

嗣源:你又来了!一讲到平等就是“一切平等”,你的头脑里只有这种卢梭式的“平等”观念,我并不否认你所说的那些不平等,那是人类社会无法避免的,而且是人类这个种族的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

 

焦叟:好吧,好吧,如你所说,要给与平等以最高的赞誉,不过,倒要听听为什么值得你怎么肯定。

 

嗣源:慢慢来,我想先说说来加拿大定居以后的最深的生活体验。

 

焦叟:好啊,我很有兴趣。

 

嗣源:多年来,我曾经反复地观察、思考,为什么我在加拿大这样的西方社会里看到了一些过去从未见过的现象呢?

 

焦叟:你究竟看到了些什么?

 

嗣源:一些生活琐事罢了。譬如说,我语言不通,但接待我的人,包括各种机构的接待人员,商店的、银行的、医疗的、学校的、政府的等等,他们的态度几乎都是温良的、让你安心的、甚至是亲切的。我常常先要说一句:我不会说英语。得到的回答则是“没事的”、“别在意”,还给你一个微笑。在公交车上,人们都保持安静,说话也小声。在公共场所,如果有人跟我碰了一下,对方马上说声抱歉,不管是谁先碰了谁。我想不起曾经看见过排队插队的行为,也想不起曾经看见过有人在公共场所吵架或大声斥骂。

 

焦叟:这些,我倒也有同样的体验。

 

嗣源:有一次我去买菜,拉着小车,可地铁站的电梯坏了,只好提起小车走步行阶梯,我缓慢地一级一级向上爬,忽然,有人接过小车,飞快地奔上去,我一抬头,只见有个白人青年微笑着朝我摇摇手,小车就在他的身旁,没等我开口,他却风一般地转身走了。

 

焦叟:哈哈,讲得很有画面感。你遇到雷锋了。

 

嗣源:不,雷锋可是大人物,那个白人青年的神情,让你觉得他不过是在做一件开心的事情。

 

焦叟:也许他觉得这是再平凡不过的小事。

 

嗣源:是啊,我刚才说的都是小事,哦,对了,我又想起一件事。

 

焦叟:一件大事?

 

嗣源:不,也是小事。有天,我儿子买了树苗,想种在前院的草地上,父子俩拿了把普通的铁铲轮流挖土,一个白人朝我们走来,手里拿着两把专门用来深挖的工具,他对我儿子说,不能用那种铁铲,说着就帮忙挖土,果然效率很快,树苗终于妥贴地、稳稳地竖在坑里。他回去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他就住在斜对面,虽然不相认识,可他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是多年来往的邻居。

 

焦叟:虽然这是一些小事,可你描述起来,像是铭记在心似的。

 

嗣源:这一件件小事,给我一个整体的感受,并引起我的思考:这样的社会风气,是怎么形成的呢?

 

焦叟:的确,这里的社会风尚,完全不像我们以前想象的那样。

 

嗣源:我们以前所经历的是什么呢?天天讲要大公无私,年年讲要学习雷锋,批判万恶的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宣传西方是堕落的、吃人的社会。

 

焦叟:对呀,那时有个口号,叫做“狠斗私字一闪念”,似乎人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善人。可是现在怎么样?人类本性中丑恶的一面肆意泛滥。

 

嗣源:这就叫做“物极必反”。卢梭式的平等走到了反面,“万恶的个人主义”也走向了反面。个人主义走向反面?

 

焦叟:你的意思是,个人主义反而形成了良好风尚?

 

嗣源:不,不是直接的关系,应该说,个人主义被调教了。

 

焦叟:被谁调教了?

 

嗣源:被平等的理念调教着。

 

焦叟:你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调教个人主义,因而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嗣源:这就是我多年来思考的结果。

 

焦叟:这说法新鲜得很,倒要听你仔细说说。

嗣源:我原以为,这也许是教育的结果,从小到大,在学校始终受到良好的教育。

 

焦叟:你不认为社会风气跟教育有关?

 

嗣源:当然也不能说跟教育无关,只是教育的因素取决于更为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在全社会形成的一种共识。

 

焦叟:你是说有关平等的共识。

 

嗣源:对,人与人之间都互相承认对方拥有一些共同的东西、“大家都一样”的东西。尊严、独立、自由、对幸福的追求、个人奋斗的意志,等等,人人都欲求保存、维护这些“大家都一样”的东西,并且由法律来确认和保障这些人人拥有的权利。

 

焦叟:这就是你说的权利平等。

 

嗣源:你有尊严,我有尊严,我有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利,你也有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利,我们彼此是平等的,应该互相尊重。如果你侵犯了我的尊严,我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如果我冒犯了你的尊严,我将会受到谴责和惩罚,也给自己的尊严抹黑。

 

焦叟:权利平等的共识导致人与人之间形成良性关系。

 

嗣源:我很高兴你这么说。权利平等将导致以下结果:不管你多么有权、有钱、有名,你无权冒犯我、干涉我,你不能歧视我、压迫我,你不能用强制或欺骗的手段让我服从你,如果你胆敢这么做,我将寻求并获得法律的保护。法律的保障,促进了人与人良好关系的维护和发展。

 

焦叟:不过,从现实一头来看,恐怕难以做到,人性本恶啊。

 

嗣源:你说的不错,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实在是非常顽固,要不然,为什么几千年来都不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呢!

焦叟:几千年来,都是弱肉强食,根本谈不得平等。

 

嗣源:只是到了近代,才开始冒出苗头,像洛克这样的极少数人提出了平等的理念,却一开始就被卢梭歪曲了。直到二十世纪后半期,这一原则才在一些民主国家站稳了脚跟。可是“卢梭式的平等”,不但导致专制独裁,而且影响非常恶劣,某些自由主义者借此对平等的价值予以贬低、否定,平等这一理念,遭到了很多人的鄙视、唾弃。

 

焦叟:而你认为平等的理念具有极高的价值,甚至是最高的?

 

嗣源:我是这么认为的。平等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焦叟:倒要听听,还有什么大好处。

 

嗣源:奥巴马,知道吧。

 

焦叟:谁不知道,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

 

嗣源:可是自美国建国以后的一百多年间,黑人被认为是肮脏的、愚蠢的,黑人没有政治自由和其他自由权利,现在称之为种族歧视,可是当年这种歧视却受到法律的保护。直到二十世纪,种族歧视才受到遏制。

 

焦叟:你说的,是指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

 

嗣源:是的,当时有三个黑人女学者,对美国航天事业初期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她们居然不被准许跟白人使用同一间厕所,可想而知,种族歧视何等严重。如今美国的每个领域,到处可以看到黑人的贡献,涌现出许许多多的黑人科学家、政治家、企业家、教育家、艺术家、记者、律师等等。

 

焦叟:这就是你说的,权利平等带来的又一个好处。

 

嗣源:不但是黑人,对于女性也是同样,从前的女性没有选举权,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修正宪法,保障妇女享有跟男人平等的各种权利,如今,社会各界都有女性做出杰出贡献。所以说,权利平等为社会的繁荣、富强、进步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原先在一半人口当中被压抑的人才及其能量被激发出来,极大地推动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焦叟:这倒让我想起,在中国常常听到一句口号,叫做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嗣源:那是阶级斗争的积极性,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是淘汰英才的积极性,跟平等理念背道而驰。

 

焦叟:平等的好处之一,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好处之二,是极大地激发出全民的积极性,还有什么好处?

 

嗣源:还有更重要的,维护政治上的稳定,维护长治久安。

 

焦叟:这倒确是头等重要的一个问题。

 

嗣源:权利平等的结果,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对国家大事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用自己的选票参与做出决定,每个人感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成员之一,这个国家我有份,这个国家真正的是自己的国家,这个国家值得大家来维护。谁想通过武力来制造动乱或颠覆国家,绝大多数人不但不会跟着走,还将起而反之。

 

焦叟:有道理。过去在中国常常看到报道说,西方社会乱得很,三日两头有游行示威,四年一轮全国大吵大闹,其实,万马齐喑才是可怕的。

 

嗣源:历史学家常说,中国的历史,乱多于治。为什么?就因为那些“以天下为己任”的英雄豪杰们为了争夺“天下”,各自动员、组织一批群众,互相残杀。如今民主国家的精英们当然还会争权夺利,但是要动员、组织一批群众跟着他们去武力相争,恐怕是自寻死路。

 

焦叟:说得也是。你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来的好处说了那么多,可是,人类的智慧为什么没有早早发现,直到经过了几千年的今天才发现?再说,你所描绘的良好社会,是否能长久维持下去,还不得而知。

 

嗣源:你提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意思?

 

焦叟:我总想,历史一直在演变,但万变不离其宗,人性本恶,竞争、竞争、没完没了的竞争。你所描绘的现象,也许不过是历史循环的一个片断而已。

 

嗣源:人类社会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也说不上来。但是现在和不远的将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愈来愈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拥护,这一原则将陆续在多数的社会里站稳脚跟,逐渐开花结果。

 

焦叟:你是个理想主义者。

 

嗣源:其实,我还真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你说“没完没了的竞争”,没错,或许有朝一日,当平等原则普及全球之时,乱世魔鬼又在等待时机了。但是当今世界的潮流还是民主和平等自由。

焦叟:或许你是半个理想主义者。

 

嗣源:随你怎么说吧。不过,你明白我为什么强调“当今”世界?

 

焦叟:为什么?

 

嗣源:因为人类几千年文明发展至今,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打好了基础,将使愈来愈多的人确认平等的价值。

 

焦叟:打好了什么基础?

 

嗣源:在手工业经济已经发展的十五、六世纪,由于对劳动者的识字、计算能力有所要求,文化教育到了必须改革的当口。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首创“教科书”和“班级授课制”,推动了个别教育制向集体教育制过渡。在工业化时代、信息化时代,这种趋势更加明显。没有接受相当水平教育的人,很难融入现代化生产活动之中。如此一来,社会成员当中有文化、有才能者的比例愈来愈高。再加上现代通讯技术的发达,极大地加速了知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更加强化了这种趋势。

 

焦叟:这大概就是你说的物质基础,那么精神方面的基础呢?

 

嗣源:有文化有才能的人,接受大量信息,眼界开阔,然后在头脑里“加工”,善于思考。对于公共的、社会的、国家的事务,有了自己的观点,还希望“输出”,与人交流,得到他人的肯定,发现自己的价值。与此同时,独立、尊严、自由的意识应然而生,再也无法容忍被人歧视、低人一等的处境。社会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激发了他们对平等的渴望。

焦叟:哦,你这一大篇描述,还真有感染力,以至于,我似乎听到了人世间对平等的呼唤。不过,还得现实一点,自古以来,总是有权有钱的人占优势,他们只想极力扩大其权力和财富,你还奈何他不得。

 

嗣源:再有权、再有钱,也最终低档不住大众的呼声。更何况在有权有钱的人当中,不乏有良知之士,他们会觉悟到,顺应当今的平等潮流,有利于保全自身,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有良知的精英和大众的结合,逐渐形成广泛的共识,再通过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改革,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这就是眼前的康庄大道。

 

焦叟:想得美啊。

 

嗣源:又来了,你认为这是理想主义者,你难道没有看到世界上已经出现很多范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颇有号召力,理想会变成现实,只待时机到来!

 

焦叟:可是,中国二千五百年的传统根深底固,等级观念和歧视他人的习惯,实在顽固得很。

 

嗣源:这不是中国的特色,世界上所有社会、所有国家,在历史上都是等级社会,那些欧美的民主国家在二十世纪还存在严重的歧视现象呢!

 

焦叟:不是理想主义者,那就算是乐观主义者。我似乎有点理解你为什么如此看重平等的价值,但还有一个问题,自由呢,自由的价值呢?

 

嗣源:我懂你的意思。不少自由主义大学者都一再强调,平等与自由是“有矛盾的”、“互相对立的”,甚至说“平等是自由的敌人”,如果他们所针对的是“卢梭式的平等”,那么他们说的没错。如果把平等定义为法律面前的平等,那么他们就大错特错了!

 

焦叟:怎么大错特错了?

 

嗣源:因为这等于说,他们要维护的“自由”是反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或者说,他们要维护权利的不平等状况。譬如说,他们拥有自由选举权,而愚昧大众不得拥有自由选举权,这样一来,他们以反对平等为由剥夺了大众的自由权利,维护了自己的特权。你难道不认为他们大错特错了?

 

焦叟:不平等的现象到处都是,譬如说,剧场演出的门票3千元,富人有买票看演出的自由,穷人则没有这种自由,这就是富人的特权,你难道认为应该剥夺这种特权吗?

 

嗣源:又来了,归根到底你还是依据“卢梭式的平等”来看问题,以为“平等”意味着要消除贫富差别,这不对,权利平等不包括财产平等,实际上,合法收入不等同的现象是法律所承认的,而且受法律保护。自由选举权应该平等,这是政治平等,收入差异是经济自由,二者并不矛盾。你这个“譬如说”,正好可以作为例证,来强调“卢梭式的平等”和我所定义的平等概念之间的区别。

 

焦叟:所以在你看来,自由与平等不是对立的。

 

嗣源:是的,二者不但不是对立的,而且是互相融合的,看你如何定义。

 

焦叟:你上面说了平等的定义,那么,自由的定义呢?

 

嗣源:如果你说“我要自由地飞翔”,在这句话里,自由这个词语的运用当然无所限制,但是,作为政治学领域的自由概念就不能泛泛而论,必须有特定的涵义,应该说,自由是——法律所规定的限制以外可以按自己意愿行事的权利。

 

焦叟:你说到“法律规定的限制”,自由怎么跟“限制”搭界了?必须如此定义自由吗?

 

嗣源:必须如此,如果你认为自由具有很高的价值,那就必须如此,这是“人人都要自由”这个断言引申出来的必然结果。

 

焦叟:而正是因为“人人都要自由”,所以说自由的价值很高。

 

嗣源:人人都要自由,可以引申出两条,一是,自由价值很高,二是,你不得侵害他人的自由,后者要求对人的行为必须作出某种限制——不得侵害他人自由。

 

焦叟:对自由加上限制?

 

嗣源:不是对自由的限制,是对人行为作出限制,如果允许人与人之间互相侵犯,那么,大多数人必定将失去自由。所以,必须限制侵害他人的行为。

 

焦叟:你的意思是,自由不是指想怎样做就怎么做?

 

嗣源:当然,我们讲的是在共同体中人与人相处的规范,我们讨论的自由,是社会学、政治学范围的概念,自由的定义跟平等的定义一样,必须有确切的、特定的含义,然后才能确定二者的价值。

 

焦叟:你还认为,平等与自由应该是互相融合的?

 

嗣源:是的,平等意味着自由权利的平等,自由意味着平等的自由权利,权利不平等意味着允许侵害他人自由,导致大多数人失去自由。自由与平等理应互相融合,这样才能显现它们的价值。

 

焦叟:这有点像绕口令。

 

嗣源:是我词不达意吧?

 

焦叟:哪里,你所说的,还得让我好好回味一下。领教了,谢谢。

 

 

 

 

 

 

 

 

 

 

 

 

 

 

 

 

 

 

 

 

 

 

 

 

 

 

 

 

 

 

 

 

 

 

 

 

 

 

 

 

 

 

这一神圣的理念这样我们的争论才会达至共识。

 

如果法律本身只维护部分人的权利,那么就根本谈不上平等,如果法律本身是平等待人的,但是执法者不按法律办事,那也谈不上平等,只有当执法者忠于和坚守平等待人的法律,只有在满足这一条件的时候,对待但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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