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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平等的對話
送交者: 嗣源 2019年01月20日15:01:5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關於平等的對話

 

焦叟:老兄,你一門心思地專注於民主這個問題,累不累啊?

 

嗣源:不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怎麼會覺得累?

 

焦叟:喜歡看書寫文章,是不是顯得比別人高尚?

 

嗣源:哪裡!如果我自以為比別人高尚,那我的文章就一文不值。

 

焦叟:此話怎講?

 

嗣源: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這是我的基本理念,也曾反覆闡述這一理念。把自己看的比別人高尚,違背了我的理念,那些文章豈不成了謊言?

 

焦叟:可是,難道就沒有高尚、低俗之分了?

 

嗣源:你可以說他做了件高尚的事情或做了件低俗的事情,但不能因此而說他是高尚的人或是低俗的人。

 

焦叟:說得也對,不過,整天沉溺於打麻將,不顯得低俗嗎?

 

嗣源:恐怕不能這麼看,只要不損害到他人,打麻將是他的自由。

焦叟:話雖這麼說,可說句心裡話,我很敬佩你,中國有個傳統,叫做士大夫精神,憂國憂民,家國情懷,以天下為己任,值得敬佩。

 

嗣源:哦,千萬別這樣,真不敢當!那都是用來自吹的說辭,我可不是這種人!我只是消磨時光,老了,時間多了,會覺得空虛、無聊,選擇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就像選擇打麻將、釣魚一樣。

 

焦叟:但是,看書寫文章的價值總比釣魚打麻將要高吧。

 

嗣源:不一定,如果寫文章宣揚黑厚學、製造謊言、鼓吹獨裁,你會認為它有價值嗎?

 

焦叟:那麼,請問你為什麼要選擇看書寫作呢?

 

嗣源:因為我喜歡,我愛好,就像你喜歡攝影、旅行。或者像有些人喜歡跳舞、唱歌、下棋、釣魚等等。大家都一樣,都是在消磨時光,沒有高低之分。

 

焦叟:這大概就是你推崇的平等。

 

嗣源:對,平等待人,尊重他人,不損害他人,這應該是做人做事的標準。

 

焦叟:平等待人,平等,正題來了。你把平等看得這麼高、這麼重要,把平等看作是民主的主要特徵之一,可是我怎麼覺得自己所看到一切都是不平等的呢?每個人的高矮、胖瘦、美醜、知愚、貧富、地位、名聲等等,都是不等同、不平等的,你能找得出兩個人是等同、是平等的嗎?

 

嗣源:說得不錯!

 

焦叟:啊?說得不錯,你同意我說的?

 

嗣源:對啊。如果平等是指等同、相等或相同的意思,那麼世界萬物都是不平等的,就此而言,你沒有講錯。

 

焦叟:我說麼,沒錯。總統和清潔工能平等嗎?富豪跟乞丐能平等嗎?教授與文盲能平等嗎?

 

嗣源:但是,……

 

焦叟:我料到你會來個“但是”。

 

嗣源:但是,男女平等,這話你同意嗎?

 

焦叟:同意。

 

嗣源:那麼,男女有別,你同意嗎?

 

焦叟:嗯,這……,當然,也同意。

 

嗣源:由此可見,兩個事物,男和女,可以說他們平等,也可以說他們不平等,都沒錯。

 

焦叟:似乎是這樣。

 

嗣源:所以,如果有人爭論“男女平等”或“男女不平等”哪個說法是正確的,將會怎麼樣呢?他們二人各說各的理由,誰也無法說服對方,對嗎?

 

焦叟:我想,是的,爭不出什麼結果。

 

嗣源:也就是說,這種爭論沒有意義。你不同意我強調平等的重要性,你強調一切都是不平等的,我們為此爭論起來會有什麼結果呢?

 

焦叟:可是,我的確想知道,你為什麼把平等看的這麼高。

 

嗣源:好吧,不過有個條件,你同意的話就好辦了。

 

焦叟:說吧,什麼條件。

 

嗣源:先給我們下面要討論的“平等”下一個定義。

 

焦叟:好吧,你說。

 

嗣源:我所說的平等,是一個政治學的概念,在政治學、政治哲學的範圍里,“平等”是有特定含義的。

 

焦叟:你所謂的“特定”是指什麼?

 

嗣源: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焦叟:你是說,要從法律的意義上來定義“平等”。

 

嗣源:對,法律宣告平等對待每一個人,法律規定的權利,人人平等,法律規定的義務,人人平等,法律規定的處罰,人人平等。法律是平等對待每個人的法律,每個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焦叟:你為什麼會想到,要給“平等”下這樣一個定義呢?

 

嗣源:因為,有位世界聞名的大人物,他把“平等”變成一個令人厭惡甚至令人恐懼的字眼。必須糾正過來。

 

焦叟:大人物,誰?

 

嗣源:法國的盧梭。

 

焦叟:哦,那可是大人物!他有像你說的那麼可怕?

 

嗣源:十八世紀,自美國的獨立和法國大革命以後,“自由、平等、博愛”成為愈來愈多的人所追求的理想。可是從一開始,“平等”就被歪曲了。

 

焦叟:是盧梭把它歪曲了?

 

嗣源:是的。當時有個雅各賓黨人叫羅伯斯庇爾,聲稱“我就是人民”,他掌權以後實施了血腥暴政,好幾萬人頭落地。從此,“人民”和“暴政”就被連在了一起。

 

焦叟:這跟盧梭又有什麼關係?

 

嗣源:羅伯斯庇爾聲稱他是盧梭的忠實學生。

 

焦叟:難道是盧梭教他實施暴政的?

 

嗣源:差不多。

 

焦叟:怎麼證明?

 

嗣源:別急,且聽我說。盧梭的成名作,是一篇論述“社會不平等”的文章。其主要論點是,不平等是罪惡的原因,也是罪惡的結果,而不平等的根源是財產私有,所以必須遏制私有財產,私有財產不得多於生存需要。可見,盧梭所謂的平等,是指財產平等。羅伯斯庇爾當然也學到了。

 

焦叟:可是這跟實施暴政又有什麼關係呢?

 

嗣源:比方說吧,甲有幾千萬財產,乙有幾百萬財產,丙只有幾萬財產,而丁卻只能勉強維持溫飽,為了要實現財產平等,有什麼辦法?

 

焦叟:什麼辦法?很簡單,把四人的財產加起來,平均分成四份,配給甲、乙、丙、丁。

 

嗣源:肯定有人不答應,起而反對,是嗎?

 

焦叟:當然有人要反對。

 

嗣源:所以,必須實施強制。

 

焦叟:怎麼強製法?

 

嗣源:樹立一個絕對的權力,確立一部有絕對權威的法律。這就是盧梭在另一部作品《社會契約論》中翻來復去論證的中心思想,也是盧梭創設的政治哲學的核心。

 

焦叟:絕對的權力?如何樹立?來自何方?

 

嗣源:作為一個哲學家,盧梭不但要設計如何樹立絕對權力,而更重要的是要論證它的合理性。簡單地說,盧梭的論證可以歸結為一句話—-絕對權力來自於“公意”。

 

焦叟:什麼是“公意”?

 

嗣源:就是公共意志、所有人都共同擁有的、完全一致的意志。

 

焦叟:這種每個人完全一致的意志究竟是什麼?

 

嗣源:盧梭說,一般人看不到“公意”是什麼,必須是具有最高智慧的神明般的不凡之人才能看透什麼是“公意”,而且只有在他的教導之下,一般人才勉強知道什麼是“公意”。

 

焦叟:如此深奧神秘,那究竟是什麼?

 

嗣源:盧梭說了,就是公平、正義。

 

焦叟:公平正義,誰也不會反對,這又有什麼深奧的。

 

 

嗣源:盧梭又說了,公平正義也就是平等,確切說是“盧梭式的平等”。

 

焦叟:就是你剛才說的,被盧梭歪曲的“平等”?

 

嗣源:是的。

 

焦叟:公平正義,每個人都會同意,而平等,恐怕不可能都會同意,怎麼能成為公共的意志呢?

 

嗣源:你不明白吧,所以啊,盧梭說一般人看不到“公意”,只有像他這種神明般的人物才能看透。

 

焦叟:他看透了什麼?

 

嗣源:盧梭說,“公意”,或者說“平等”,存在於每個人的心裡,而且永不消失。

 

焦叟:真是奇談怪論,他能論證嗎?

 

嗣源:當然,盧梭說,“公意”,或者說“平等”,都根源於每個人的偏私本性。

 

焦叟:人的本性?他真是這麼說的?

 

嗣源:每個人都偏私,這的確可以說是人的本性。

 

焦叟:但偏私跟平等又怎麼連上了?

 

嗣源:這就是深奧之處,而這點深奧之處卻被人們忽視了,沒有人去深究盧梭的深意。

 

焦叟:盧梭的深意是什麼?

 

嗣源:比方說,人人都盼求比別人占有得更多,對吧?

 

焦叟:是啊,這就是出於偏私的本性。

 

嗣源:人人都出於這種偏私,就導致人與人的不平等。

 

焦叟:對啊,應該說,不平等根源於人的偏私本性,怎麼能說平等根源於偏私本性?

 

嗣源:人人都盼求比別人多,反過來說,人人都盼求別人不比自己多,當一個人看到別人比自己多時,一定會心懷不滿,這種不滿也是出於偏私。

 

焦叟:那麼,他應該去奮鬥,去競爭,讓自己富起來。

競爭的結果,總是少數人成功,大多數人是失敗者,總是有大多數人心懷不滿。

 

焦叟:那就去偷、去搶?

 

嗣源:那是犯罪,有違法律、道德。不過,如果有一個辦法,能夠把占得多的人拉下來,讓大家都一樣多,你不比我多,我也不比你多,大家心安理得,這一定符合人之本性。

 

焦叟:恐怕只有大多數失敗者才有這種盼求吧!

 

嗣源:但是成功者也會失敗呀,每個人都可能處於失敗者的境地。只要是人,當處於失敗境地時,都會產生“大家一樣多”的心理需求。

 

焦叟:“大家都一樣”?不過是理論上說說而已,事實上不可能實現。

 

嗣源:理論可以轉化為行動。盧梭的理論影響可大了!他根據“平等”出於人的本性,進一步論證說,人的內心有兩種意志,一種是個人意志,另一種是公共意志。個人意志出於偏私的本性,只求比別人多,這種意志導致不平等,導致社會矛盾衝突,必須遏制個人意志才能維護公共意志。同樣出於偏私本性,人們會盼求“大家都一樣”,當所有人都處在“大家都一樣”的社會環境之中的時候,所有人都懷有同一個意志,即維護“大家都一樣”的社會狀態,這種“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就是“公意”。盧梭認為,他用人的偏私本性論證了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之存在,而且是永不熄滅地存在於人的內心。

 

焦叟:說來說去,無非就是要財產平等,大家都一樣,窮人要瓜分富人的財產,跟論證什麼是“公意”有什麼相干?

 

嗣源:哦,千萬不要小看了所謂的“公意”。這可是盧梭政治哲學的靈魂!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即盧梭提出的“公意”,迷惑了好幾代人,包括現代還有很多人相信他。

 

焦叟:我倒看不出有那麼偉大。

 

嗣源:其實,要害不在於公共意志,而在於盧梭的“公意”是指“完全一致”的公共意志。

 

焦叟:為什麼這麼說?

 

嗣源:洛克,你知道吧。

 

焦叟:知道,著名的英國哲學家。

 

嗣源:洛克也提到,建立社會共同體必須基於社會成員的公共意志,但洛克認為,公共意志不可能是所有人完全一致的意志,因為社會成員在利益上有紛爭,在意見上有分歧,不可能一致。所以,公共意志只能產生於多數人同意的意見。而且,洛克還特別強調,要是必須完全一致才能建立共同體,那麼在建立當天就將宣告破產。

 

焦叟:顯而易見,盧梭是針對洛克的。完全一致和多數意見的區別有那麼重要?

 

嗣源:要知道,如果不滿足“完全一致”這個條件,盧梭梭創設的政治大廈將轟然倒塌。

 

焦叟:有這麼嚴重?

 

嗣源:我告訴你,在盧梭的著作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論證這個“完全一致”。因為,盧梭所創設的平等,有個必要的前提,即不能有人反對,哪怕只是一個人反對,也不允許。

 

焦叟:有人反對是正常的麼!

 

嗣源:不允許,從事實上講,“大家一樣多”即意味着沒有一個例外,一旦有例外,“大家一樣多”的狀態就不再存在。邏輯上講,只要一出現反對者,如果允許其存在的話,就會造成一個局面,“全體”分裂出兩個部分,各部分都宣告並捍衛自己的意志,“公意”不再存在,個人意志任意泛濫,平等狀態潰散。

 

焦叟:這似乎可以理解,如果允許某些人反對,這些人就會按照個人意志去爭得更多的財產,同時激發更多人的個人意志,去競爭,去尋找機會發財致富。

 

嗣源:說的是,所以啊,要遏制個人意志,使它沒有冒頭的機會,只有保持“完全一致”的狀態,才能維護“公意”。

 

焦叟:怎樣遏制個人意志,使它沒有冒頭的機會呢?

 

嗣源:辦法就是剝奪,盧梭把個人意志看作為“天然的自由”,他要剝奪人的這一本性,而且說,剝奪得越徹底對共同體越有利。

 

焦叟:怎麼個剝奪法?

 

嗣源:盧梭認為,個人意志的實現必須依賴財產及其它個人權利,如果沒收每個人的財產和權利,這種天然的本性就會得到遏制,“公意”才能維護和鞏固。

 

焦叟:聽你這麼一說,洛克和盧梭兩人的思想的確針鋒相對,洛克認為,必須按大多數人意見產生公共意志,並以此為基礎建立共同體,而盧梭認為,社會共同體必須建立在完全一致的的基礎上,所有人都堅守完全一致的意志即“公意”。洛克認為若要“完全一致”,共同體無法建立,盧梭認為,如若不堅守“完全一致”,共同體將潰散。

 

嗣源:真是這樣,你聽得很用心。還應該看到,這一點分歧導致兩種不同的政治哲學理論,具體地說,產生兩種“社會契約論”。

 

焦叟:關於這方面,還得請你展開說一下。

 

嗣源:洛克從維護個人的自由、獨立、平等出發,認為利益的紛爭、意見的分歧和財產的差異都是無法避免的社會現象,只要遵守多數原則就會產生公共意志,然後自願訂立大家一致遵循的“契約”,設立政府,制定法律,結成政治共同體,以保證社會的安全和穩定。盧梭從消除財產和權利的不平等出發,認為必須遏制個人意志,發揚“大家一樣多”的意志,形成“完全一致”的“公意”,一個美好的社會就應該建立在這一基礎上。

 

焦叟:他所謂的美好社會就是一切平等的社會。

 

嗣源:對了,為此,盧梭設計了另一種社會契約,而且指出這是至高無上的根本大法,公約樹立“公意”的絕對權威,不准任何人反對。這公約最重要的有兩條:一是,每個人把個人的財產和一切權利奉獻給集體,二是,誰不服從就迫使他服從。

 

焦叟:迫使他服從?使用暴力?

 

嗣源:盧梭說,這也是迫使他“自由”。

 

焦叟:迫使自由?這是什麼自由?奇談怪論。

 

嗣源:盧梭說的自由與眾不同,他的自由觀一兩句說不清楚,簡而言之,他所謂的自由就是“服從公意”,你可以這樣理解,服從“公意”即意味着已經掙脫了萬惡的個人意志的束縛,自由了!

 

焦叟:服從“公意”就是自由,迫使他服從就是迫使他自由,真是出奇的邏輯。

 

嗣源:可是,真是這樣的邏輯迷惑了很多人,甚至迷惑了某些大學者;真是這樣的邏輯,讓盧梭居然被譽為崇尚自由的哲學家;真是這樣的邏輯讓盧梭及其弟子們借自由之名義實施各種“迫使”的手段,不但毫不手軟而且自認為是正義之舉。

 

焦叟:他們究竟實施那些手段?

 

嗣源:盧梭說,不准成立黨派,大會討論不准串聯。盧梭告誡說,兩個人的一致是由於跟第三者相對立而形成的,全體的一致是由於全體跟個人相對立而形成的。誰有反對意見,就動員全體與之鬥爭。誰堅持反對,就驅逐、坐牢、處死。

 

焦叟:這就叫做“迫使他自由”?天大的諷刺!

 

嗣源:但這是盧梭的政治理論導致的必然結果,盧梭要創建的“平等的美好的社會”,其命根子在於“全體一致”,不允許有例外,不准反對、哪怕是一個人反對也不行,這就決定了盧梭政治哲學具有專制、獨裁的本質。更糟糕的是,他們還自詡為自由、公平、正義的使者。

 

焦叟:這對人類社會來說,就更具欺騙性、更具危險性。我記得,小時候就被灌輸說,盧梭是人民的、民主的思想家,真想不到他的本質竟是專制、獨裁。

 

嗣源:迫使、強制、完全一致、絕對權力,這些有着內在邏輯關係的種種表現,是一切專制獨裁政治的通病。

 

焦叟:不過,我有點疑惑,可以說嗎?

 

嗣源:儘管說。

 

焦叟:盧梭真是這麼說的?不會是你帶有偏見的主觀分析吧。

 

嗣源:這一點請放心,我以上所說的盧梭的思想觀點,都可以在他的著作里找到出處,有白紙黑字為據。

 

焦叟:剛才說到的法國大革命中的羅伯斯庇爾,真是盧梭的學生?

 

嗣源:是羅伯斯庇爾自己說的。這個盧梭的門徒走到這地步,真可以說是盧梭思想的直接結果。

 

焦叟:今天聽你這麼一說,我明白了為什麼“平等”這個詞語會讓一些人厭惡甚至恐懼。

 

嗣源:有些大學者用很多語詞來針對“平等”,什麼“墮落的理想”,“極度的忌妒”、“自由的敵人”等等,恐怕跟盧梭宣揚的、歪曲的“平等”有直接關係。

 

焦叟:所以你提出,應該對平等下一個定義。

 

嗣源:是的,如果我們不否定“盧梭式的平等”,如果我們不能給平等以一個妥貼的定義,就無法肯定平等的價值,而平等恰恰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價值之一,就像自由一樣。

 

焦叟:你的定義就是……

 

嗣源:這是政治學範圍適用的定義,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細說的話,這有幾層意思,一是,法律必須宣告平等對待每個人;二是,除特定情況外,法律規定的權利,人人平等;三是,除特定情況外,法律規定的義務,人人平等;四是,法律給與的保護,人人平等;五是,法律規定的懲罰,人人平等。

 

焦叟:你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價值之一?

 

嗣源:當然是!這是人類社會演變至今所積累的最重要的經驗——如果我們盼望一個美好的社會,那麼首先必須確立並實踐這一平等原則。

 

焦叟:這恐怕是對平等最高的讚譽,你確定?

 

嗣源:我確定!

 

焦叟:可是,我總覺得,眼前所見,明明都是不平等的呀!財產、名聲、權力、地位,有哪一樣是平等的?

 

嗣源:你又來了!一講到平等就是“一切平等”,你的頭腦里只有這種盧梭式的“平等”觀念,我並不否認你所說的那些不平等,那是人類社會無法避免的,而且是人類這個種族的存在和發展所必需的。

 

焦叟:好吧,好吧,如你所說,要給與平等以最高的讚譽,不過,倒要聽聽為什麼值得你怎麼肯定。

 

嗣源:慢慢來,我想先說說來加拿大定居以後的最深的生活體驗。

 

焦叟:好啊,我很有興趣。

 

嗣源:多年來,我曾經反覆地觀察、思考,為什麼我在加拿大這樣的西方社會裡看到了一些過去從未見過的現象呢?

 

焦叟:你究竟看到了些什麼?

 

嗣源:一些生活瑣事罷了。譬如說,我語言不通,但接待我的人,包括各種機構的接待人員,商店的、銀行的、醫療的、學校的、政府的等等,他們的態度幾乎都是溫良的、讓你安心的、甚至是親切的。我常常先要說一句:我不會說英語。得到的回答則是“沒事的”、“別在意”,還給你一個微笑。在公交車上,人們都保持安靜,說話也小聲。在公共場所,如果有人跟我碰了一下,對方馬上說聲抱歉,不管是誰先碰了誰。我想不起曾經看見過排隊插隊的行為,也想不起曾經看見過有人在公共場所吵架或大聲斥罵。

 

焦叟:這些,我倒也有同樣的體驗。

 

嗣源:有一次我去買菜,拉着小車,可地鐵站的電梯壞了,只好提起小車走步行階梯,我緩慢地一級一級向上爬,忽然,有人接過小車,飛快地奔上去,我一抬頭,只見有個白人青年微笑着朝我搖搖手,小車就在他的身旁,沒等我開口,他卻風一般地轉身走了。

 

焦叟:哈哈,講得很有畫面感。你遇到雷鋒了。

 

嗣源:不,雷鋒可是大人物,那個白人青年的神情,讓你覺得他不過是在做一件開心的事情。

 

焦叟:也許他覺得這是再平凡不過的小事。

 

嗣源:是啊,我剛才說的都是小事,哦,對了,我又想起一件事。

 

焦叟:一件大事?

 

嗣源:不,也是小事。有天,我兒子買了樹苗,想種在前院的草地上,父子倆拿了把普通的鐵鏟輪流挖土,一個白人朝我們走來,手裡拿着兩把專門用來深挖的工具,他對我兒子說,不能用那種鐵鏟,說着就幫忙挖土,果然效率很快,樹苗終於妥貼地、穩穩地豎在坑裡。他回去的時候,我們才發現他就住在斜對面,雖然不相認識,可他的一舉一動就好像是多年來往的鄰居。

 

焦叟:雖然這是一些小事,可你描述起來,像是銘記在心似的。

 

嗣源:這一件件小事,給我一個整體的感受,並引起我的思考:這樣的社會風氣,是怎麼形成的呢?

 

焦叟:的確,這裡的社會風尚,完全不像我們以前想象的那樣。

 

嗣源:我們以前所經歷的是什麼呢?天天講要大公無私,年年講要學習雷鋒,批判萬惡的個人主義和資本主義,宣傳西方是墮落的、吃人的社會。

 

焦叟:對呀,那時有個口號,叫做“狠斗私字一閃念”,似乎人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善人。可是現在怎麼樣?人類本性中醜惡的一面肆意泛濫。

 

嗣源:這就叫做“物極必反”。盧梭式的平等走到了反面,“萬惡的個人主義”也走向了反面。個人主義走向反面?

 

焦叟:你的意思是,個人主義反而形成了良好風尚?

 

嗣源:不,不是直接的關係,應該說,個人主義被調教了。

 

焦叟:被誰調教了?

 

嗣源:被平等的理念調教着。

 

焦叟:你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調教個人主義,因而形成了良好的社會風氣?

 

嗣源:這就是我多年來思考的結果。

 

焦叟:這說法新鮮得很,倒要聽你仔細說說。

嗣源:我原以為,這也許是教育的結果,從小到大,在學校始終受到良好的教育。

 

焦叟:你不認為社會風氣跟教育有關?

 

嗣源:當然也不能說跟教育無關,只是教育的因素取決於更為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在全社會形成的一種共識。

 

焦叟:你是說有關平等的共識。

 

嗣源:對,人與人之間都互相承認對方擁有一些共同的東西、“大家都一樣”的東西。尊嚴、獨立、自由、對幸福的追求、個人奮鬥的意志,等等,人人都欲求保存、維護這些“大家都一樣”的東西,並且由法律來確認和保障這些人人擁有的權利。

 

焦叟:這就是你說的權利平等。

 

嗣源:你有尊嚴,我有尊嚴,我有維護自己尊嚴的權利,你也有維護自己尊嚴的權利,我們彼此是平等的,應該互相尊重。如果你侵犯了我的尊嚴,我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如果我冒犯了你的尊嚴,我將會受到譴責和懲罰,也給自己的尊嚴抹黑。

 

焦叟:權利平等的共識導致人與人之間形成良性關係。

 

嗣源:我很高興你這麼說。權利平等將導致以下結果:不管你多麼有權、有錢、有名,你無權冒犯我、干涉我,你不能歧視我、壓迫我,你不能用強制或欺騙的手段讓我服從你,如果你膽敢這麼做,我將尋求並獲得法律的保護。法律的保障,促進了人與人良好關係的維護和發展。

 

焦叟:不過,從現實一頭來看,恐怕難以做到,人性本惡啊。

 

嗣源:你說的不錯,人性中醜惡的一面實在是非常頑固,要不然,為什麼幾千年來都不承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呢!

焦叟:幾千年來,都是弱肉強食,根本談不得平等。

 

嗣源:只是到了近代,才開始冒出苗頭,像洛克這樣的極少數人提出了平等的理念,卻一開始就被盧梭歪曲了。直到二十世紀後半期,這一原則才在一些民主國家站穩了腳跟。可是“盧梭式的平等”,不但導致專制獨裁,而且影響非常惡劣,某些自由主義者藉此對平等的價值予以貶低、否定,平等這一理念,遭到了很多人的鄙視、唾棄。

 

焦叟:而你認為平等的理念具有極高的價值,甚至是最高的?

 

嗣源:我是這麼認為的。平等給人類社會帶來的好處,不僅僅是形成了良好的社會風氣。

 

焦叟:倒要聽聽,還有什麼大好處。

 

嗣源:奧巴馬,知道吧。

 

焦叟:誰不知道,美國第一個黑人總統。

 

嗣源:可是自美國建國以後的一百多年間,黑人被認為是骯髒的、愚蠢的,黑人沒有政治自由和其他自由權利,現在稱之為種族歧視,可是當年這種歧視卻受到法律的保護。直到二十世紀,種族歧視才受到遏制。

 

焦叟:你說的,是指上個世紀六十年代黑人爭取平等權利的運動。

 

嗣源:是的,當時有三個黑人女學者,對美國航天事業初期發展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但是她們居然不被准許跟白人使用同一間廁所,可想而知,種族歧視何等嚴重。如今美國的每個領域,到處可以看到黑人的貢獻,湧現出許許多多的黑人科學家、政治家、企業家、教育家、藝術家、記者、律師等等。

 

焦叟:這就是你說的,權利平等帶來的又一個好處。

 

嗣源:不但是黑人,對於女性也是同樣,從前的女性沒有選舉權,直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美國修正憲法,保障婦女享有跟男人平等的各種權利,如今,社會各界都有女性做出傑出貢獻。所以說,權利平等為社會的繁榮、富強、進步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原先在一半人口當中被壓抑的人才及其能量被激發出來,極大地推動着社會的蓬勃發展。

 

焦叟:這倒讓我想起,在中國常常聽到一句口號,叫做極大地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

 

嗣源:那是階級鬥爭的積極性,是一部分人壓迫另一部分人的積極性,是淘汰英才的積極性,跟平等理念背道而馳。

 

焦叟:平等的好處之一,是形成了良好的社會風氣,好處之二,是極大地激發出全民的積極性,還有什麼好處?

 

嗣源:還有更重要的,維護政治上的穩定,維護長治久安。

 

焦叟:這倒確是頭等重要的一個問題。

 

嗣源:權利平等的結果,使得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國家大事的討論,對國家大事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用自己的選票參與做出決定,每個人感到自己是這個國家的成員之一,這個國家我有份,這個國家真正的是自己的國家,這個國家值得大家來維護。誰想通過武力來製造動亂或顛覆國家,絕大多數人不但不會跟着走,還將起而反之。

 

焦叟:有道理。過去在中國常常看到報道說,西方社會亂得很,三日兩頭有遊行示威,四年一輪全國大吵大鬧,其實,萬馬齊喑才是可怕的。

 

嗣源:歷史學家常說,中國的歷史,亂多於治。為什麼?就因為那些“以天下為己任”的英雄豪傑們為了爭奪“天下”,各自動員、組織一批群眾,互相殘殺。如今民主國家的精英們當然還會爭權奪利,但是要動員、組織一批群眾跟着他們去武力相爭,恐怕是自尋死路。

 

焦叟:說得也是。你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帶來的好處說了那麼多,可是,人類的智慧為什麼沒有早早發現,直到經過了幾千年的今天才發現?再說,你所描繪的良好社會,是否能長久維持下去,還不得而知。

 

嗣源:你提這個問題究竟是什麼意思?

 

焦叟:我總想,歷史一直在演變,但萬變不離其宗,人性本惡,競爭、競爭、沒完沒了的競爭。你所描繪的現象,也許不過是歷史循環的一個片斷而已。

 

嗣源:人類社會將來會怎麼樣,我不知道,也說不上來。但是現在和不遠的將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將愈來愈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擁護,這一原則將陸續在多數的社會裡站穩腳跟,逐漸開花結果。

 

焦叟:你是個理想主義者。

 

嗣源:其實,我還真不是什麼理想主義者,你說“沒完沒了的競爭”,沒錯,或許有朝一日,當平等原則普及全球之時,亂世魔鬼又在等待時機了。但是當今世界的潮流還是民主和平等自由。

焦叟:或許你是半個理想主義者。

 

嗣源:隨你怎麼說吧。不過,你明白我為什麼強調“當今”世界?

 

焦叟:為什麼?

 

嗣源:因為人類幾千年文明發展至今,在物質上和精神上都打好了基礎,將使愈來愈多的人確認平等的價值。

 

焦叟:打好了什麼基礎?

 

嗣源:在手工業經濟已經發展的十五、六世紀,由於對勞動者的識字、計算能力有所要求,文化教育到了必須改革的當口。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首創“教科書”和“班級授課制”,推動了個別教育制向集體教育制過渡。在工業化時代、信息化時代,這種趨勢更加明顯。沒有接受相當水平教育的人,很難融入現代化生產活動之中。如此一來,社會成員當中有文化、有才能者的比例愈來愈高。再加上現代通訊技術的發達,極大地加速了知識、信息的傳播和交流,更加強化了這種趨勢。

 

焦叟:這大概就是你說的物質基礎,那麼精神方面的基礎呢?

 

嗣源:有文化有才能的人,接受大量信息,眼界開闊,然後在頭腦里“加工”,善於思考。對於公共的、社會的、國家的事務,有了自己的觀點,還希望“輸出”,與人交流,得到他人的肯定,發現自己的價值。與此同時,獨立、尊嚴、自由的意識應然而生,再也無法容忍被人歧視、低人一等的處境。社會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現象,激發了他們對平等的渴望。

焦叟:哦,你這一大篇描述,還真有感染力,以至於,我似乎聽到了人世間對平等的呼喚。不過,還得現實一點,自古以來,總是有權有錢的人占優勢,他們只想極力擴大其權力和財富,你還奈何他不得。

 

嗣源:再有權、再有錢,也最終低檔不住大眾的呼聲。更何況在有權有錢的人當中,不乏有良知之士,他們會覺悟到,順應當今的平等潮流,有利於保全自身,也有利於社會的安定。有良知的精英和大眾的結合,逐漸形成廣泛的共識,再通過政治、經濟等方面的改革,真正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這就是眼前的康莊大道。

 

焦叟:想得美啊。

 

嗣源:又來了,你認為這是理想主義者,你難道沒有看到世界上已經出現很多範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頗有號召力,理想會變成現實,只待時機到來!

 

焦叟:可是,中國二千五百年的傳統根深底固,等級觀念和歧視他人的習慣,實在頑固得很。

 

嗣源:這不是中國的特色,世界上所有社會、所有國家,在歷史上都是等級社會,那些歐美的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還存在嚴重的歧視現象呢!

 

焦叟:不是理想主義者,那就算是樂觀主義者。我似乎有點理解你為什麼如此看重平等的價值,但還有一個問題,自由呢,自由的價值呢?

 

嗣源:我懂你的意思。不少自由主義大學者都一再強調,平等與自由是“有矛盾的”、“互相對立的”,甚至說“平等是自由的敵人”,如果他們所針對的是“盧梭式的平等”,那麼他們說的沒錯。如果把平等定義為法律面前的平等,那麼他們就大錯特錯了!

 

焦叟:怎麼大錯特錯了?

 

嗣源:因為這等於說,他們要維護的“自由”是反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或者說,他們要維護權利的不平等狀況。譬如說,他們擁有自由選舉權,而愚昧大眾不得擁有自由選舉權,這樣一來,他們以反對平等為由剝奪了大眾的自由權利,維護了自己的特權。你難道不認為他們大錯特錯了?

 

焦叟:不平等的現象到處都是,譬如說,劇場演出的門票3千元,富人有買票看演出的自由,窮人則沒有這種自由,這就是富人的特權,你難道認為應該剝奪這種特權嗎?

 

嗣源:又來了,歸根到底你還是依據“盧梭式的平等”來看問題,以為“平等”意味着要消除貧富差別,這不對,權利平等不包括財產平等,實際上,合法收入不等同的現象是法律所承認的,而且受法律保護。自由選舉權應該平等,這是政治平等,收入差異是經濟自由,二者並不矛盾。你這個“譬如說”,正好可以作為例證,來強調“盧梭式的平等”和我所定義的平等概念之間的區別。

 

焦叟:所以在你看來,自由與平等不是對立的。

 

嗣源:是的,二者不但不是對立的,而且是互相融合的,看你如何定義。

 

焦叟:你上面說了平等的定義,那麼,自由的定義呢?

 

嗣源:如果你說“我要自由地飛翔”,在這句話里,自由這個詞語的運用當然無所限制,但是,作為政治學領域的自由概念就不能泛泛而論,必須有特定的涵義,應該說,自由是——法律所規定的限制以外可以按自己意願行事的權利。

 

焦叟:你說到“法律規定的限制”,自由怎麼跟“限制”搭界了?必須如此定義自由嗎?

 

嗣源:必須如此,如果你認為自由具有很高的價值,那就必須如此,這是“人人都要自由”這個斷言引申出來的必然結果。

 

焦叟:而正是因為“人人都要自由”,所以說自由的價值很高。

 

嗣源:人人都要自由,可以引申出兩條,一是,自由價值很高,二是,你不得侵害他人的自由,後者要求對人的行為必須作出某種限制——不得侵害他人自由。

 

焦叟:對自由加上限制?

 

嗣源:不是對自由的限制,是對人行為作出限制,如果允許人與人之間互相侵犯,那麼,大多數人必定將失去自由。所以,必須限制侵害他人的行為。

 

焦叟:你的意思是,自由不是指想怎樣做就怎麼做?

 

嗣源:當然,我們講的是在共同體中人與人相處的規範,我們討論的自由,是社會學、政治學範圍的概念,自由的定義跟平等的定義一樣,必須有確切的、特定的含義,然後才能確定二者的價值。

 

焦叟:你還認為,平等與自由應該是互相融合的?

 

嗣源:是的,平等意味着自由權利的平等,自由意味着平等的自由權利,權利不平等意味着允許侵害他人自由,導致大多數人失去自由。自由與平等理應互相融合,這樣才能顯現它們的價值。

 

焦叟:這有點像繞口令。

 

嗣源:是我詞不達意吧?

 

焦叟:哪裡,你所說的,還得讓我好好回味一下。領教了,謝謝。

 

 

 

 

 

 

 

 

 

 

 

 

 

 

 

 

 

 

 

 

 

 

 

 

 

 

 

 

 

 

 

 

 

 

 

 

 

 

 

 

 

 

這一神聖的理念這樣我們的爭論才會達至共識。

 

如果法律本身只維護部分人的權利,那麼就根本談不上平等,如果法律本身是平等待人的,但是執法者不按法律辦事,那也談不上平等,只有當執法者忠於和堅守平等待人的法律,只有在滿足這一條件的時候,對待但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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