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納川
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一個恐怖故事
送交者: gardenia_梔子花 2020年06月30日10:03:3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王全璋一家有標題.jpg


王全璋是一名中國律,自2007年執業,代理很多維權案子,如法輪功學員案,農民土地案,山東維權記者齊崇淮案等。在中國七零九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中,於2015年7月10日被逮捕,遂下落不明。在失去音訊超過三年之後, 王全璋才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18年12月26日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外公開,再於2019年1月28日宣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政治利五年。期間其妻李文足攜幼子三年尋夫,受盡欺凌,母子二人居住出行常年受監視。警察並施壓其子就讀的小學,使得六歲小兒失學。王全璋是七零九大抓捕事件後最後一個被釋放的,皆因他一直拒絕認罪之故。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滿出獄,到4月27日,才得以與妻兒團聚。出獄後,王全璋兩次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談論了自己的案件程序的不公正,以及所遭受的酷刑在德國之聲題為“王全璋:當年法官明顯違法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的專訪中(德國之聲2020年4月23日),我念到這一段:

王全璋:我當也曾經質問過辦案方,到底覆國家政的是言論還是行。他們說是行,但是他指控我上微博是覆國家政,我便們說請問犯罪的行在哪?察院的人回我你打字的作就是覆國家政的行聽到個,我也是無了。

 

作為讀者,念到這裡,先是詫異,然後驚懼到手足冰涼。

 

檢查長,請告訴我,告訴所有的人,言論的表達,不通過某一種行為,如何得以實現。

 

要上微博發文,必須要經過打字這一環節吧;若是按照傳統方式給報紙投稿,必須要發出信件吧;寫個大字報,必須張貼吧;假如使用人類最古老的交流手段之一,說話,也需要張嘴發聲。這些,按上述邏輯,都是“覆國家政的行”。或者不如明說, 為羅織罪名計,言論也算作犯罪行為。為啥不敢明說呢?

 

把“因言定罪”表述得如此冠冕堂皇,直讓人不寒而慄。

 

根據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表現 百度百科解釋說,“這裡的顛覆,是指以任何手段推翻或篡奪國家現政權,包括中國各級權力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內的整個政權”。難以想象,一個作為法律代理,為委託人服務,同個案打交道,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之內積極工作的年輕人(2015年被抓捕的時候,王全璋只有39歲),會有意願並能實施“推翻或篡奪國家現政權,包括中國各級權力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內的整個政權”的行為。假如僅僅是批評過某些機關,某些政策,某些人,而因為檢察院的“言論即行為”的法律解釋而獲罪的話,那麼你,我,我們大家,誰沒有發過牢騷,為身邊的人或事鳴過不平,批評過當官的, 或者褒貶過某個政府機構?要是一個個追溯起來,豈非人人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打字上傳也罷,寫字傳抄也罷,這些動作被定義為顛覆行為的話,只恐將來,一個輕蔑的微笑,一個憤怒的眼神,都能被定義為行為而獲罪。

 

從頭念王全璋案始末,念到王全璋在獄中堅不認罪,李文足百里徒步尋夫,感嘆這真是一對勇敢的夫妻,一段悲壯的抗爭史。念到王全璋受酷刑折磨,被無限期延遲關押,不開庭也不讓見律師家人,李文足被多次拖到派出所脫光衣服,名為搜查實為羞辱,六歲兒子泉泉入小學四天即被退學,忍不住自問這是不是一個恐怖故事。是的,對所有普通人來說,這真是一個噩夢一般的,恐怖到令人絕望的故事。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9: 習掙脫義和團,理智處理中美貿戰。
2019: @武秦嶺,不敢苟同你的觀點
2018: 鷓鴣天 雞國又是大贏家
2018: 這是一個流行騷擾的時代
2017: 廬山會議彭德懷不滿劉鄧極左犯罪還升官
2017: 為什麼講富人入天堂比駱駝穿針還難?
2016: 米笑:屍檢結果公布後雷洋案焦點還是嫖
2016: 盲從:中國民主政治三部曲的設想
2015: 萬沐:北京應積極回應洪秀柱
2015: 如果我是溫家寶(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