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时候,齐新等人不是警察,林松岭也不是大学生。他们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在没有公务的时候,警察就是普通人,而且也不是因为你是警察,你就不应该有脾气了。同样,不是因为林松岭曾经是大学生,你就高人一等,特别是体育学院的学生,尽管有个文凭,但是大家都明白,这个文凭基本是用来扶贫的,自己应当有个自知之明。
既然大家都是趟过水的,就应该明白打架的规矩。打架有各种层次,如果只动拳头,尽观伤了和气,但可能还不会送了性命。但自己拿起砖头水泥块的那一瞬间,就要准备好自己头破血流,甚至脑浆崩裂。打架也要有个尺度,不要得寸进尺,如果已经打了别人三次,别人还没有反击,就不要打第四次,事不过三,再熊的人也有个脾气,何况对方时30左右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而且还是警察,对警察来讲,警察不应该没有点霸气,没有点霸气也不要做警察。林松岭已经22岁,应当知道自己所谓的后果是什么。齐新等人做了这么久的警察,也应当知道怎么打架。既然你把人往死里打,即便不是死罪,活罪是什么他们也应该知道,至少半辈子的好日子要在监狱里过了,很可能和自己抓进出的一些人在一个监狱,很幸福吧。同样,既然林松岭不把别人的命放在眼里,自己的命丢了就别抱怨。
结论:林松岭死得其所,齐新等人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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