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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言論自由問題
送交者: 鉗工 2003年04月28日09:55: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談言論自由問題

在各種所謂的“基本人權”中,言論自由是被拔得最高的了,也是知識分子的最大渴望。其實,就是中國的舊式文人,也是在非常地渴望着言論自由,從來就不希望皇上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反覆地鼓吹忠言逆耳利於行,中國的歷史記錄者都非常詳盡地記錄了清朝的文字獄中文人的慘狀。而對於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更是被中國文人們來了個千古絕罵。

而本文打算寫一些似乎支持言論不自由的主張,當然,我將以理說理,也希望其它人的批判。我還是要從系統論的觀點進行研究。從系統論的觀點,人類社會無非也就是一個社會系統,而所謂的言論,則是這個系統中傳播的信息。不過呢,如果版主見了不順眼,胡改亂改也可以,反正我的前面幾篇東西都被改得厲害,或者乾脆刪了也行,我不在乎。因為,既然是寫一篇打算支持言論不自由的文章,當然就無法對版主的刪貼或者改貼說三道四,那會引起矛盾。此外,本文絕非諷刺,只是觀點。

首先,絕對的言論自由是在任何社會都肯定不能存在的。前美國總統克林頓來華到北京大學演講,他就同意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並舉例說,在美國的法庭上,是不能夠隨便喊“失火了!”的,這將構成罪行。而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有對別人進行誹謗將構成誹謗罪的罪行。這也限制了誹謗別人的言論是不能夠允許的。

但是我說到這裡的言論自由的限制,仍然是沒有新意的,無論什麼人一定都會同意的,就是用法律來限制和禁止某些言論的傳播,是因為這些言論危害社會,侵犯他人的名譽和利益,侵犯他人的自由。因此下面我將所有的明顯違反法律的各種可能的言論全部拋開,並不研究違法的那些言論。我只是就根據任何法律,都認為是合法的言論,對所有的合法的言論進行研究。所謂合法的言論,即是指你說了這些言論,不會有司法程序介入,不會被判罪,被罰款。

那麼相信也就會有人說,既然是合法的言論,就應當自由地傳播,就是人們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就應當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就絕對不能夠進行干涉。而我正是要對這一點提出質疑。

這裡我就先不說言論,而先說行為。人類的不違法的行為就非常多,但這些行為中,也有危害社會的。只不過危害社會的程度並不象違法行為那樣清楚,那樣立竿見影,危害得那樣明顯,或者雖然明顯,但是暫時還沒有法律來制止。而有一些行為,分解為單個的,或者行動範圍不廣的,對社會其實並不構成危害,但是加大行為力度,就有可能構成某種危害。我還是舉例來說明這一點。

比如說吸煙,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是不違法的。而現在的一些法律也只是規定不許在公共場所抽煙。但是吸煙對人類有沒有危害呢?肯定是有的,正因為如此,國內外都開展了大規模的反對吸煙的活動,那麼,既然吸煙不違法,是不是大規模地對吸煙者進行某種程度的干涉就違法了呢?更何況這種干涉並非由執法機構施行,而是由某個反對吸煙的組織施行。

再比如說穿動物皮毛的大衣,在一些國家並不違法,可是也會受到干涉,受到動物保護主義組織的干涉,這動物保護主義組織也不是政府組織,也不是執法機構,為什麼就可以干涉呢?這種干涉違法不違法呢?

再說更簡單的,比如燒火做飯,就要燃燒燃料,燃燒就要產生氧化反應,這空氣中就產生了二氧化碳氣體,氧氣就少了,這違法不違法呢?肯定不違法,甚至我想根本就沒有人干涉,因為如果不這樣人類根本就無法生存。但是,如果這種產生成了過分的事情,比如非常奢侈地產生極為大量的二氧化碳,到處都是大量的汽車,一到晚上整個城市燈火通明地浪費能源,整個地球的能量被迅速地耗盡,大氣的溫度迅速地上升,生態環境迅速地惡化,這是不是對人類社會構成了危害呢?當然是的。這個例子說明,即使是一件合法的,必須做的事情,如果十分過分,同樣有可能危害社會。也正因為如此,所以也就存在着大量的人類的環保組織,反覆地宣傳或者干涉這種大規模排放二氧化碳的行為,浪費能源的行為。

說完了行為再回過頭來說言論,相信大家要知道我的觀點是什麼了。就是我認為在人類社會系統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有害的言論或者有害的信息,因為這些有害的言論造成的危害並不那麼直接,因此並無法律干涉,也無法用法律來干涉。但是,干涉是必須的,否則人類社會的系統也有可能崩潰。即,對有害言論的法律外干涉是應當的,是維護人類社會系統所必須的。

尤其是,確實存在着一種手段,即反覆地大量地向某個社會灌注並不違法的某種言論信息,卻對這個社會的系統運行產生很大的危害的。這一點甚至可以搞成一個系統工程,從外部將一個國家制度徹底摧垮。比如蘇聯,就不是用戰爭,用核武器打垮的,而是通過外部的長期不斷地有害信息的刺激搞垮的。

因此,我認為帝國主義通過和平演變搞垮社會主義的系統工程就是這麼做的,即反覆地向社會主義系統內部發送有害信息,對整個社會信息進行反覆地刺激,最後導致整個社會的崩潰。

那麼,為什麼社會主義不能反過來用信息刺激將帝國主義搞垮呢?這是因為,人類社會有文明史的幾千年以來一直是剝削社會,一直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社會,這種階級壓迫已經形成了傳統,形成了非常有效的長期的保護網,因此資本主義社會單憑傳統,則公開讓信息傳遞和相互衝突,也將使傳統占據優勢。而社會主義則是人類社會有史以來第一次出現的消除剝削的窮人政權,是極為缺少傳統的,在窮人奪取政權之後,甚至在包括執政者本人在內的社會上的大多數人,雖然進入到了新社會,可是思想並不是一下子也進入到新社會的,新社會還缺少這種傳統,一個缺少傳統的社會,是非常容易被外來信息搞垮的,這就是社會主義的窮人政權一定要在一定的時期內對信息進行管制的原因。而隨着新傳統的建立,這種管理也趨於放鬆。

此外,由於人類思維的局限性,對客觀世界及自身的局限性,即使是已經建立的傳統,也是有可能在外來信息的刺激下崩潰的。

先說一個非言論自由的另一個不違法的例子。一個人在家中或者在大學的實驗室作化學實驗,將幾種物質合成一種新的化學物質,這違法不違法呢?肯定不違法,他不會因此而判罪。但是,如果他將這些化學物質到處散布,而這些化學物質並不是及時地有毒呢?當然也不違法。但是有可能造成危害。

進一步,假設一個人在實驗室里實驗了一種新藥,這違法不違法呢?肯定不違法。但是在未經大量臨床實驗的情況下,在未通過法律鑑定的情況下,就在社會上大打廣告,大量銷售,這違法不違法呢?這在美國肯定違法。甚至,這種新藥後來證實確有療效,也是如此。即大量散布分發某種新藥需要法律上的程序才能進行。

那麼,如果有人在言論上或者思想上有一個思想實驗室,實驗出了一種思想上的新藥,試圖解決人類的社會問題,這違法不違法呢?肯定不違法。但是如果在尚未驗證的情況下就到處傳播,會不會對社會造成潛在的危害呢?當然有可能。因此,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一回事,這是說任何人有建立思想實驗室研究新藥的權利。而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大量向社會灌輸則是另一回事,確有可能對社會造成大的危害。因此,一種思想在大學裡傳播,在學者中傳播是一回事,通過媒體手段向社會大量散布則是另一回事。

在人類社會中,許多真理是不知道的,而人類並非先知道真理然後才生存,而是先生存再研究真理,而且永遠都有未知的領域待人們去發現。很多很簡單的問題,人類社會實際上已經做了很久,但仍然是沒有答案的。但這不妨礙人們繼續做事情。人們是根據傳統去做事情。

比方說,每個人都要吃飯。可是如果這個時候一個科學家或者哲學家攔住一個人問他你為什麼要吃飯?這個問題可能會有幾萬種答案,可能牽涉到了胃裡對食物的幾萬種化學反應過程,可能這個人的回答就是錯誤的。但是能夠因為回答不出問題就不吃飯了麼?當然不能,馬克思主義是實踐的主義,是強調實踐的,並不主張什麼事情都要想清楚了才做,而是在做的過程中提高認識。人們剛一出生並沒有任何消化學的知識,可是他仍然要吃飯。

再比如說一個人因為在某個社會長大,導致他後天形成的傳統就是孝順父母,也一直這麼做着。可是這時候有一個社會科學家問他:你為什麼要孝順父母?有何理由?並向他指出另一個非常發達的國家並沒有這樣的孝順父母的傳統。那麼,這個問題的回答從原理上講也是困難的,也會牽涉到一系列的哲學,行為學等等問題。可能這個人的回答本身就是無理的,甚至是錯誤的。也許在一系列的爭論之後他開始考慮問題,開始想“是啊,我為什麼要對父母這麼好?沒有理由嘛”,那麼從這一刻開始,他的這個家庭系統也就有可能出現潛在的分裂危機甚至災難。

實際上人類社會有許多問題到現在還是沒有答案的,還在研究中的,當然應當鼓勵研究。比如不知道艾滋病怎麼治療,不知道為什麼萬有引力,不知道1加1為什麼等於2。但是人類社會不會因為缺少答案就停止運行,還是要繼續運行的。對未知問題也可以繼續研究。什麼樣的觀點都可以試提出。

可是,在得出成熟的結論之前,就將“思想實驗室”的產品大規模向社會推出,有可能造成社會災難的。比如有一個人提出沒有必要對父母這麼好,提出有條件孝順父母。可能他最後的理由是對的。但是如果大規模地向社會進行這樣的宣傳,在報紙上每天用大標題寫着“我們沒有必要對父母這麼好!”,這對社會的危害將是明顯的。

再比如說一些中國人,由於成長的後天環境,使得他養成了熱愛中國的情感。但是問他為什麼熱愛中國,他有可能用詩一般的話來回答。但這並非科學的回答,因此仍然可能他的回答就是錯的,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熱愛中國。正如一個人雖然吃飯,但不知道自己的腸胃是怎樣消化食物的一樣。很可能要回答“為什麼愛國”這樣的問題牽涉到哲學,經濟,政治等等一系列課題甚至到最後都長期得不到解決。但是人類社會並不因此而不發展。

但是如果輕率就拿思想實驗室中的某個可能有誤的“條件愛國論”用媒體作大規模的宣傳,成天在報紙上的第一版上登着“我們的愛國是有條件的!”那麼對國家的危害可能是巨大的。

尤其是,一些個成天從事辛苦工作的工人農民,當然無可能學那麼多的知識,因此在一聽到一些他們認為的歪論,一定很氣憤,一定會努力反駁,可是在搖唇鼓舌滿腦子辯論機巧的文人面前,可能這種反駁會顯得矛盾百出,使得工人農民們有理都象是沒理的樣子。一旦讓這樣的文人控制大規模的媒體工具,我認為是會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的。

實際上現在中國的一些文人們抱怨沒有言論自由,決不是說他們在茶餘飯後發表任何言論會有遭到逮捕的危險,這是沒有可能的,而是他們對於掌握大的媒體工具如報紙,電視,廣播的渴望。他們希望他們的思想能夠向社會大量地灌輸。

客觀來講人類社會的言論空間確實存在着大量的有害信息,大量的污染。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一文中就正確地指出,有毒草就要鬥爭,有錯誤就應當批判,決不能讓它們自由泛濫,但毛澤東同時指出這種鬥爭和批判不能是簡單粗暴的,必須是充分說理的。因此,毛澤東並不主張對錯誤言論和有害言論動用法律手段,但是干涉是一定要干涉的,否則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因此,我認為,確實存在着對言論自由的非法律的干涉,正如環保組織對破壞環境的干涉和反吸煙組織對吸煙的干涉一樣。不能夠將這種干涉稱作侵犯人權。

輿論導向是確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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