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錚:合肥法院對谷案的判決是無效判決! |
送交者: Huahua 2012年08月19日17:14: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根據現行法律,合肥法院對谷開來案的判決是 無效判決! 北京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 王錚 2012-8-19
根據2005年生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第2條:人民法院審判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的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 成合議庭進行; 第1條:人民陪審員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第3條: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占人數比例 應當不少於三分之一; 第11條: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
可見,人民陪審員的數量和表決權均可直接決定判決結果!(本人親歷的一場普通行 政訴訟案陪審員占2/3)。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立法機關,其《決定》與法律同等效力,是強制性的。
但8月9日,我們通過電視和網絡卻清楚地看到:薄谷開來案庭審中法庭上根本沒有 人民陪審員,法官席上只有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奇怪的是,面對法院如此明顯的違法行 為,被告的辯護律師和公訴人竟然無動於衷!
本人曾於8月13日撥打穀開來辯護律師蔣敏的辦公電話,其秘書接聽,稱不便告知蔣 律師電話,我便請其轉達上述質疑,詢問作為辯護律師當時是否向法院提醒,並望其回 話,但至今無任何消息。
庭審結束後,官方媒體報:一位參加旁聽的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說“今天的庭審持 續了近7個小時,人民法院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嚴格依法辦案的精神”。
如此對媒體說,必會如此教育她的學生。無知的知識精英就是這樣傳播着各種無知, 讓這個國度無知得令人吐血!
另一位參加旁聽的全國人大代表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 約束沒有例外,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這位代表,你實在是大言不慚,你就是在法律面前享受了特權才拿到那張旁聽證!按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8條,你與那些早早就去申領卻一直沒得到旁聽 證的人相比平等嗎?法庭規則給你這個特權了嗎?
《憲法》規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條),不是“世 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你是中國公民的代表還是外國公民的代表?你連憲法都不 懂,有什麼資格當全國人大代表?
我痛恨這樣的教授和人大代表,是因為她們藉助人民給她們的地位,在肆無忌憚地為 違法行為唱讚歌!在毫無顧忌地用殺人不見血的言論傷害無辜者!甚至忘記自己是女人, 忘記自己是中國人,忘記是外國人在對中國人犯罪!你們若是無知,就請閉上你們的臭 嘴!
你們有言論的自由,但沒有教唆和造謠的自由!
判谷開來有罪,就等於縱容外國人在中國、在世界對中國人犯罪!
該案沒有人民陪審員,其判決就是無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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