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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為什麼美國人被禁止聽美國之聲?
送交者: 玄海拾貝 2012年11月24日06:34:2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在對外價值觀傳播方面,美國新聞署最得力的“干將”是“美國之音”。

美國之音創建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1942年),隸屬於戰時新聞局,主要負責對法西斯控制的國家與地區宣傳盟軍的政策和戰績。1945年改由美國國務院管轄,宣傳推介美國的民主政治理念、價值觀及生活方式。進入冷戰時期,其廣播對象變成了蘇聯、古巴和中國,1953年後劃歸美國新聞署,並根據艾森豪威爾的指示,將主要任務鎖定“利用廣大的無線廣播網與共產主義作鬥爭”上,對象則是“鐵幕和竹幕背後的國家”。為了更有效地針對社會主義國家進行意識形態戰,美國對盟國的廣播大規模減少,到1955年除了全球英語廣播外,完全取消了對西歐各種語言的廣播,其意識形態傾向和價值觀傳播色彩也變得越發濃烈起來。

美國之音的專題節目最能說明問題。這些精心製作的專題節目,主要發揮了三大作用:一是宣傳美國的先進性,它的物質文明和科學進步,使宣傳對象對美國式的生活充滿了好感和渴望。二是體現美國文化的多樣性,宣揚了民主、自由、個人發展等核心價值觀,進行長期而深入的文化滲透。三是標榜美國的強大,美化美國的對外政策,起到政策公關作用。

耐人尋味的是,由於美國之音的這種價值觀傳播定位,以及嚴重的宣傳色彩,使其遭到了美國立法者的反對,禁止其在美國境內播出。把美國之音等隔離在美國本土之外的“防火牆”,是《史密斯蒙特法案》(也即《美國信息與教育交流法案》),其第501款明確禁止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等國有媒體對美國國內廣播,禁令至今有效。根據這條法律,美國之音這樣的對外宣傳節目不得在美國境內播出,否則就是違法行為。這也使得絕大多數美國人沒有機會收聽到美國之音。

這部通過於1948年1月的法案,可謂冷戰的產物。當時的情況是,美蘇之間的宣傳戰帶給了美國之音“第二個春天”,使之避免了被解散的命運。在一些政客的推動下,該法案正式授權政府經營屬於官方的廣播電台,進行對外廣播宣傳,以支持美國的對外政策。但由於該法案宣傳色彩濃重,使得美國之音招致了國內民眾的抵制,有數百萬人為此示威遊行。迫於壓力,法案在通過時進行了“消毒”處理,規定美國之音等宣傳機器不得對本土廣播。這一處理的潛台詞是,不讓不能保證信息準確性的、過於政治工具式的傳播進入美國。

當然了,像後來的所有權法之戰一樣,這些核心條款通過的背後,也是美國媒體為捍衛自己的利益進行博弈的結果。為了防止美國之音們利用政府的資源做大,美國幾大私營廣播網聯手推動《史密斯蒙特法案》第501款以禁止國營廣播公司在本土廣播。

有意思的是,此後支持美國之音的政客還曾想幫助它們越過“防火牆”,但得到的結果是,該法案1985年第二次修訂後,對美國之音及其他美國政府製作的針對海外受眾的宣傳品在本土傳播的限制被進一步收緊,因為國會擔心這種特殊的公眾外交載體會傷及民眾的知情權並受到假消息的侵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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