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于主权,私仇高于公义 |
送交者: 马悲鸣 2004年04月22日09:38:0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人权高于主权」是现代西方的新口号。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便以此为名攻打南斯拉夫。中国的民运人士也是高喊着这个口号来和政府过不去的。 那么人权和主权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不难回答。人权是个人的主权。主权是集体的人权。或者说,主权是人权的集合。人权是主权集合里的元素。 没有每一个人权,也就构不成主权。但国家以主权名义保护大多数公民的同时,有可能侵犯少数人权。这不但在中国曾经发生过,就是在美国这个自由世界大本营里也不可能彻底排除。 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就是指不可以国家集体的名义侵犯个人的权利。 同样的道理,私仇是每一个人具体的仇恨。阶级仇民族恨乃是集体的公愤。没有个别的私仇,也就构不成集体的公愤。而许多政客为了发动群众,便以阶级仇民族恨为大义,反对报私仇。甚至以此说动身怀血海深仇的人去为仇人的事业服务。比如李立三的父亲就是被农民运动所杀,而李立三并不因此而反共。 这些政客惯用的说法是,你那点私仇和阶级仇民族恨比起来算得了什么?只要能报得了阶级仇民族恨,你那点私仇自然就能报在其中。还不赶快跟我参加革命或民运。咱们大家一起把这个反动政府推翻了。你不但能报私仇,还能立功授奖,升官发财呢。 正是几乎所有中国知识分子都抱有这种大方向正确,“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公义为先态度,致使中国社会不断地被他们掀起的各种群众运动搅得无一日安宁。毛泽东在世时,是共产党发动群众。他老人家大行归西之后,便是民运知识分子模仿他来发动群众运动。 中国要想和平发展,大家过点安生日子,第一要务是彻底禁绝群众运动。如果有了冤枉怎么办?我赞成报私仇。个人聘请律师去对薄公堂。 王友琴女士在网上开了个《文革遇难者名单》网站。里面收集了三四百人的资料。而文革死难者总数在一百万到两百万之间。其中仅被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而死的中共老干部就不下十六万之众。这些人当初都是被一窝蜂的群众运动整死,后来又被一窝蜂地平反。那些把人往死里整的家伙,从伟大领袖毛主席到专案组负责人刘再复,一个也没受到应有的惩罚。 合理的国家制度应该向所有报私仇的人敞开法律通道。让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公平报复。 如果一个人为了报私仇,寻遍了合法途径而不果之后,挺而走险,私下里自行复仇;但只要不伤及无辜,我对他们是极度尊敬的。他们比那些高喊着“正义、民主、自由”,号召别人赴汤蹈火,为他们火中取栗的政客要高尚得多。 网友们不难看出我这篇文章的立意。我对郑义永无休止的攻击,就是为了报私仇。我从来不曾招惹过他,却遭他突如其来的诽谤,并导致由他担任编委的中文刊物拒收我的稿子,致使我的粮道被断。 我在单攻郑义无法取胜之后,不得已,只好把民运一马勺烩了。只要能把民运搞臭,就不怕他郑义不臭在其中。 而我的“私仇高于公义”正是从民运高唱的“人权高于主权”那里化出来的。如果人权高于主权,那么私仇就高于公义! 我为报私仇而扫荡民运不但是合理的、高尚的,而且完全符合“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现代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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