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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评最高法“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送交者: 益友 2013年08月25日10:48:43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文汇报评最高法沈德咏“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来源:文汇报 | 作者:袁夏良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语出沈德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两天来,沈德咏发表于媒体上的这段话,总在眼前晃动。法律教科书上“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今天被中国最高法官的一个“天”字,让每个没进过法学院的公民深感震撼,对现代司法理念的真谛若有所悟。

  话题十分沉重。一段时期来,不断有刑事冤假错案被披露,更有“刀下留人”的惊天冤案被曝。每个冤案,对受害人一生造成的精神摧残永难平复,对其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灾难永难弥补,也一次次伤害了民众对于国家法治的信心。

  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在艰难中前行。冤假错案公之于众,天塌不下来;不能直面反思,还要掩饰,天倒会一片片压下来!

  冤假错案一再发生,必有系统漏洞,并不是法院一家的错。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如何通过程序公正达至司法公正,法学家可以写出洋洋洒洒的论文,也可以举办种种“论坛”,不是这里几百字能说清的。多年前美国的辛普森案,被国际司法界认为是“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这也不是我们所要回顾研究的。我们只是有感于“天”,为我国最高法院领导能有这种直面冤案的精神感到一丝欣慰,为最高院领导能大胆地说出这样震人心魄的话鼓一次掌,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今日手握审判大权的最高院的司法理念。有人说,不觉得晚了点吗?是迟来的声音,但这是一种实在不能忽视的珍贵进步。这样的进步,其意义深远,关联每个国民。我愿意相信,坚定这样的司法理念,对中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会产生巨大影响。

  脚下是地,头上是天。我们生存于天地之间,没有地无可立足,没有天陷于死黑。天庇佑我们,天赋人权。苍穹下,人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是直立的“I”。愿完善而又严密的法治,为每个公民撑住头上的那片天。

  “天”说,一定会写进中国当代法治编年史!向沈德咏致意。

  

原题:天 日期:2013-05-09 作者:袁夏良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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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2013年05月07日16:57 来源:半岛都市报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法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是极为罕见的,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冤假错案往往是奉命行事、放弃原则或者是工作马虎失职的结果。 应当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 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近期一些冤假错案相继被曝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德咏撰文予以回应。

  沈德咏称,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

  审判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依法公正审判,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

  现实的情况是,受诉法院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法院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

  应当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 ,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 ,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院虽在防止错杀上是有功的 ,但客观而言在错判上又是有过的,毕竟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不仅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而且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最终将会使法院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

  法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是极为罕见的,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冤假错案往往是奉命行事、放弃原则或者是工作马虎失职的结果。

  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技术发展水平的相对性、程序制度的疏漏性以及其他 许多可知或不可知的因素,冤假错案的发生仍然存在极大的可能性,或者说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 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 人 ,天就塌下来了。

 

        错放一个罪犯天塌不下来!

  最高法副院长: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时间: 2013-05-07 01:46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深圳特区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署名文章。文章称,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 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法院往往面临巨大压力

  文章称,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

  文章分析,现实情况是,受诉法院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 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法院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应当说,现在看到的一些案件,包 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 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文章同时指出,应当清醒认识到,法院虽在防止错杀上是有功的,但客观而言 在错判上又是有过的,毕竟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不仅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而且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最终将会使法院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冤 假错案一旦坐实,法院几乎面临千夫所指,此时任何的解释和说明都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的。

  任何迁就都可能酿成大错

  文章强调,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防范冤假错案,现在制度规定应当说比较完善了,关键看我们敢不敢于拿起法律制度武器,敢不敢于坚持原则。同时要看到,法律制度才是法院和法官真正的护身符、保护神。

  文章指出,充分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 姓。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刑事审判要适应时代要求,注重司法全过程的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审判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重大商业秘密,就应当及时 主动公布真相,让人民群众用心中的那杆秤去衡量和评判。

  文章称,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切实做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对公检法三机关而 言,加强配合是必要的,这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制度优势提高刑事诉讼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互相制约,任何形式的联合办案都有可能埋 下冤假错案的祸根,必须要坚决摒弃,任何程度的迁就、照顾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坚决杜绝。

  错放一个罪犯天塌不下来!

  最高法副院长: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时 间: 2013-05-07 01:46 来源: 人民法院报深圳特区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署名文章。文章称,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 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法院往往面临巨大压力

  文章称,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

  文章分析,现实情况是,受诉法院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 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法院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应当说,现在看到的一些案件,包 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 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文章同时指出,应当清醒认识到,法院虽在防止错杀上是有功的,但客观而言 在错判上又是有过的,毕竟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不仅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而且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最终将会使法院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冤 假错案一旦坐实,法院几乎面临千夫所指,此时任何的解释和说明都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的。

  任何迁就都可能酿成大错

  文章强调,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防范冤假错案,现在制度规定应当说比较完善了,关键看我们敢不敢于拿起法律制度武器,敢不敢于坚持原则。同时要看到,法律制度才是法院和法官真正的护身符、保护神。

  文章指出,充分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 姓。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刑事审判要适应时代要求,注重司法全过程的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审判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重大商业秘密,就应当及时 主动公布真相,让人民群众用心中的那杆秤去衡量和评判。

 

  文章称,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切实做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对公检法三机关而 言,加强配合是必要的,这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制度优势提高刑事诉讼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互相制约,任何形式的联合办案都有可能埋 下冤假错案的祸根,必须要坚决摒弃,任何程度的迁就、照顾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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