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軻南網友兼評郭世佑
黎陽
2013.10.3.
軻南友:
謝謝您的信任,請我點評郭世佑的“震驚與憂慮:從“海歸”酷愛毛澤東談起”。其
實我覺得您有點高看我了。我覺得不管我評不評都不會有多大區別,反正反毛的
不管你怎麼擺事實、講道理他都要反,擁毛的不管別人怎麼造謠中傷他都會擁。這歸根到底是根本立場問題,而根本立場是由社會存在決定的,不是靠言詞能解決的問題。
郭世佑們不能理解為什麼中國人在海外反共的少,反華的更少,而酷愛毛澤東的卻大有人在,因此“震驚與憂慮”。其實道理很簡單:“百聞不如一見”,中國人到了海外,通過切身體會一下子就能明白國內“精英”吹得天花亂墜的“普世價值”究竟是什麼東西。
比如夏俊峰案,海外華人一看就知道國內“公知”的大吵大鬧純粹是胡攪蠻纏無理取鬧。什麼“自衛”、“防衛過度”,全是騙國內老百姓的——你在美國跟警察
“自衛”試試?早一槍把你崩了,打死白打。前不久一個社區保安無緣無故打死個黑人少年,硬是被陪審團判了無罪。民間再鬧又怎麼樣?還不是不了了之?這還不
是正規警察,不過是個“臨時工”性質的社區保安都敢如此,其他執法人員就更不用說了。什麼“法制”、“人權”,不過如此。在美國碰到執法的你別說自衛,連擺出個“自衛”的姿態都不行——我認識的一個警察告誡過我,千萬別對執法人員擺出“功夫”姿勢,否則人家有權開槍。當年所有教我開車的人都一再叮囑碰到警
察攔車的死紀律:Pull over. Shut the engine. Don't move. Say
nothing.(靠邊停車,關掉發動機,一動也別動,什麼也別說)。警察沒讓你動千萬別動,既別開車窗也別開車門,更別試圖下車解釋。即使讓你動,也一
定要慢動作,任何猛烈動作都有可能被誤解為有危險動作而給你一槍。吃了罰單不管多委屈也別爭辯,花錢請律師上法庭爭辯去。總之一句話:警察就不是講理的,
跟警察講理是你自己犯混。這可不是道聽途說,而是海外華人天天必須面對的現實。這一切如果發生在國內,“公知”們非鬧翻天不可。相比之下,國內警察簡直太
文明了。如果對“公知”們那一套“自衛”、“人權”之類信以為真、外照搬照抄到海外,那非付出血的代價不可。然而“公知”們對“自由世界”的這些嚴酷現實從來一個字都不提,讓人以為根本沒這回事。叫他們一吵吵,國內一個小販殺死兩個執法人員重傷一人還有了理了,還成了英雄了。僅此一例就能讓人們知道他們所
謂的“普世價值”是什麼東西。
這還僅僅是小意思。方方面面的現實教訓就多了去了。對西方世界了解得越深入越細緻,就對其弱肉強食的本質看得越透徹,就越對毛澤東改變中國命運的不可替代的歷史作用感受越深,就越信服毛澤東。
“存在決定意識”。沒有那樣的存在就沒有那樣的意識。對毛澤東的擁戴不是靠語言文主觀誇張就能解決的。文革時我對毛澤東一肚子意見。70年代80年代時很多人不信奉毛澤東。如今全變了。這不是語言之功,而是形勢比人強。
“公知”反毛是他們要以“精英”的方式壓迫老百姓的利益需要所決定的,不管你怎麼說他們也決聽不進去,甚至根本不准你說話——比如對郭世佑喋喋不休的“餓
死三千萬”,不知多少人早就批駁過了,我自己就此寫的東西就不下幾十次。我說過,蘇聯衛國戰爭死亡兩千萬,占總人口的10%,社會效果就是每家都有親人犧
牲。如果當時中國6億人死了三千萬,占5%,那就是說每兩家要死一個人。整個社會必然到處都能感覺到。相比之下90年代下崗三千萬就搞得社會每個角落都能感受到了。而且所謂“餓死三千萬”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餓死了,屍體上哪兒去了?當時中國沒條件火化,只能埋掉。如果真餓死那麼多,必然有大量“萬
人冢”——納粹德國殺人工廠拼命焚屍滅跡都沒能成功,中國如果餓死三千萬怎麼可能沒有屍體?更簡單的驗證辦法:誰說餓死那麼多人,讓他把自己和自己親友那
些年的未修飾的照片公布出來,看是不是象納粹集中營倖存者的照片那樣餓得皮包骨頭。起碼這些人當時得有證件照片。是不是餓得要死一看照片就一目了然了。如
果一張照片都拿不出來,那足以證明是蓄意撒謊。諸如此類的反駁“公知”們什麼時候聽進去過?你說你的,他造謠他的,而且拼命封鎖你不准你的觀點流傳。
又比如郭世佑的文章現在還在用《國際歌》否定《東方紅》,而這套謬論我早在4年前就批駁過了(見附錄),一直被他們封鎖得死死的。他們自己聽不進去,也不准別人聽到。所以跟他們講理純粹浪費時間。就象秦火火,你跟他講理,講得通嗎?
總而言之一句話,別指望跟“公知”講道理,人家的宗旨就是不講理,學蒼蠅蚊子沒完沒了跟你嗡嗡嗡。擁毛的人能做的只能是儘量打破“公知”的封鎖,讓不抱偏見的人聽到自己的聲音——看來不是完全沒有效果:否則郭世佑們怎麼會“震驚與憂慮”呢?雖然他一個勁地象阿Q一樣聲稱大獲全勝了,但這“震驚與憂慮”卻真正令人感到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