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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訓中:“文革”風雲人物的再認識——徐景賢個案解讀
送交者: chang le 2014年06月07日11:43:1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當代中國研究》2008年第4期

由於當局的禁令,“文革”的歷史早已為許多人所淡忘。不過,2007年11月初,因為當年的“文革”風雲人物徐景賢的去世,引發了一場小小的議論。議論的焦點在於,應該如何客觀、真實地評價當年那些曾積極參與“文革”運動的風雲人物,還其本來面目。

2007年11月8日,上海具官方背景的“新民網”刊出了一條題為“徐景賢10月31日在上海病亡”的“獨家消息”:“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案犯徐景賢,於2007年10月31日夜在上海病亡。徐景賢,男,73歲,於1982年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1980年5月被開除黨籍。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保外就醫。1995年5月起刑滿釋放。”[1]消息在其他網站轉載時,標題被改為“江青反革命集團重要成員徐景賢病亡”。這則官方消息有三點值得關注:其一是通過網站而不是報紙發布消息,與此前張春橋、姚文元等同類人物去世時消息的發布不同;其二是使用“病亡”的字樣,而不用民眾通常使用的“病逝”或“病故”,顯示了一種偏見;其三是消息中仍用徐當年入獄時的“頭銜”——“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案犯”或“江青反革命集團重要成員”,儘管徐已恢復公民身份達12年之久。顯然,有關方面仍然將徐視為“異己”而入了“另冊”。

根據筆者從徐景賢之女徐蘊處獲得的資料,網上流傳的消息中關於徐的去世時間明顯有誤,入黨時間也有誤。徐蘊表示:“一,徐景賢是在2007年10月31日下午4時去世,而不是網上普遍流傳的夜間去世,享年74歲而不是網上誤傳的73歲。是因突發心肌梗塞後在15分鐘內去世,此前徐並無任何心臟病史。當天上午徐景賢還出門訪友,下午2點回家,午睡半小時後還在自家的3人沙發上讀書看報,是斜躺在沙發上去世的。二,徐景賢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確切時間是1953年4月26日,而不是網上普遍流傳的1963年4月。徐出道很早,1951年就進入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工作,怎會等到30歲才入黨?徐在1966年底33歲就已成為紅得發紫的‘大人物’了。”[2]針對官方消息中使用“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案犯”的稱呼以及“病亡”字樣,徐蘊認為:“對這樣一位早已恢復政治權利的合法公民,又是70多歲的知識老人,儘管歷史上有過這樣和那樣的政治罪行,但早已悔改且服刑期滿了,為何只會用‘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案犯徐景賢病亡’來發新聞呢?難道就想不出其它更恰當的文字了?難道他現在還是案犯嗎?顯然不是。難道他不可以被稱為‘去世’,而只能是病亡?”[3]

以上情況表明,對於徐景賢這樣的“文革”風雲人物,公眾至今仍未形成符合客觀事實的認識。人們能夠看到的只是類似的官方“獨家消息”臉譜化、甚至妖魔化的介紹。還有少數人則留戀“文革”,模仿着當年的陳舊話語去悼念徐景賢。這種種情狀既無助於客觀、真實地還原“文革”歷史、推進其研究,也無法客觀、真實地認識當年的歷史人物,更不可能從這些人的經歷里描繪出改革前中國所走道路的真實軌跡。本文願以徐景賢為案例作一解讀,以拋磚引玉,求教於學術界諸友。

一、徐景賢:忠誠的“黨的兒子”、堅定的“革命左派”

徐景賢其人如他自己所述,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培養的結果”[4]。因此,稱其為“黨的兒子”,或許更為符合他一生的追求和作為。

徐景賢1933年12月出生於上海一個教師家庭。父親徐宗駿雖早年曾一度參加過中共地下黨,卻從來不是個激進的革命者。他畢生從事教育工作,是那個年代隨處可見的一位典型的教師形象:正直、勤勉、敬業,且身教重於言教,對任何一堂課、任何一名學生都是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徐景賢逝世後,其好友贈送的輓聯中有一聯稱其為“兩袖清風真君子”、“一生磊落大丈夫”[5]。這樣的品質多半出自其教師父親的言傳身教,為其人生繪就了底色。

1949年前夕,徐景賢只是個15歲左右的中學生。但那時他已經和大學生們一起參加了共產黨地下組織策動的“反美反蔣”學生運動,接受了“進步思想”,浸染了些許“紅色”。因此,他被吸收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第一批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團員。高中畢業時,他又十分革命地親手撕了大學入學報名單,放棄進大學深造的常規之路,進入了“上海市市政建設幹部訓練班”學習,從此走上了以革命為職業的道路。隨後,他又被從訓練班直接抽調到了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文藝處工作。用他自己的話說:“以一個普通的中學生,能夠被選送到黨的高級領導機關工作,對我來說,實在是莫大的殊榮。”[6]其實,這不只是個“殊榮”,而且是“組織上”對徐前一段經歷的認可。也因為如此,1953年4月他未滿20歲時,便經丁景唐、徐嘯介紹,加入了中共。丁是位“三八式”老幹部,長期在上海文化領域活動,並以此為職業掩護從事地下黨工作。此時的丁正是徐的頂頭上司——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處長親任入黨介紹人,應該是對青年徐景賢的肯定和欣賞。

身處上海的最高領導機關,徐景賢在為中國共產黨的宣傳事業忠誠工作的同時,如沐春風般全盤接受着黨的主義教育,當然也全盤接受了作為黨的最高領袖毛澤東的思想。在那個時代,黨就是毛,毛就是黨,二者是合一的。在徐那樣的普通黨員眼裡,黨的其他領導人可能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只有毛是絕對正確的。時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的柯慶施是中共黨內老資格人物,且是當時仍活着的唯一見過列寧的中共高級幹部,他對毛矢志效忠、緊跟照辦,被公認為“毛主席的好學生”,並因此而聞名黨內。1958年毛澤東力排眾議、推行“大躍進”時,柯在年初的成都會議上提出了一個口號:“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從毛主席要服從到盲從的程度。”[7]成了加速對毛個人崇拜的領頭羊。這一近在身邊的表率和榜樣,對徐景賢無疑起了潛移默化的重要影響,使得徐同樣地將對黨的赤膽忠心順理成章地轉化為對毛的無限忠誠。不僅如此,徐在宣傳部的工作也促進了這一全盤接受的過程,就象曾任東德統一社會黨(共產黨)政治局常委的沙博夫斯基回顧自己的經歷時說的那樣:“我通過寫作傳播共產主義的思想意識,而這份工作反過來又加強了我當時的共產主義思想。”[8]徐景賢也曾作過類似的“自我解剖”:“長期以來,在從事寫作的過程中,我深受黨文化的教育與薰陶,在意識深處,時時、處處、事事要做黨的馴服工具,要讓自己的筆桿子聽從黨的指揮,要為‘輿論一律’做出自己的貢獻。所謂黨的指揮,具體來說,就是毛澤東和黨中央的號令,就是中宣部的指示,落實到上海,也就是柯慶施的講話和上海市委的精神。”[9]

在那個年代,不分職業,不分年齡,到處都在自上而下、不遺餘力地灌輸把黨當作母親、做黨的好兒子的理念。徐景賢的經歷正是接受這類“母子”教育,成長為一名為黨信得過的“好兒子”、“革命左派”的過程。正是通過這樣自覺接受灌輸的途徑,徐景賢形成了對黨和領袖無限忠誠、做黨的“好兒子”的信念。在上海市委1963年以“思想理論戰線全面開展批判修正主義的鬥爭”為背景成立“市委寫作班”時,徐景賢被選中,進入了這個被他自己稱作“文化大革命的輿論策劃地”的重要機構,後來還擔任了“一把手”——支部書記。他的中選主要不是因為他的寫作才能,而應該是他忠誠的“兒子”信念與堅定的“左派”立場。那時,“黨的好兒子”的典型無疑是為毛親自推崇、並為諸多黨的最高領導人題詞追捧的雷鋒。用他的話語作歌詞的歌曲“唱支山歌給黨聽”,在中國大陸到處傳唱。徐景賢和他的“寫作班”“戰友”們(“寫作班”成員們自覺地將自己看作“戰士”,而不是“文人”、“秀才”;工作也被稱為“戰鬥”,而不是“寫作”)十分自覺地以雷鋒為榜樣,自覺地“插紅旗、拔白旗”,自覺地事事處處改造自己,重塑靈魂。這從他們為自己起的筆名可得一窺。“寫作班”下屬兩大部門——文藝組的筆名叫“丁學雷”,意為身在辦公地點華山路的丁香花園,要念念不忘學習雷鋒;歷史組的筆名叫“羅思鼎”,意為象雷鋒那樣心甘情願地做黨的螺絲釘,黨將自己擰到哪裡,就在哪裡發光,無怨無悔。“黨的兒子”有兩大特徵——對黨馴服、對人好鬥,這也成為徐景賢和他“寫作班”“戰友”們的共同基因。“以戰鬥任務帶動戰鬥隊伍”,是當時的上海市委為“寫作班”定的工作方針。所謂的“戰鬥任務”,就是由毛澤東、中共中央和上海市委確定的鬥爭目標。因此,早在“文革”前,他已經與“寫作班”的其他成員一起,一切聽從黨的指揮,黨指向哪裡,就沖向哪裡,在意識形態的各條戰線主動出擊,向着臆想中的敵人“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地從事“革命大批判”。楊獻珍、周谷城、周揚、夏衍、田漢、陽翰笙、孟超、巴金、瞿白音……等,都曾成為他們的靶子,遭到過他們的無情批判。徐景賢曾概括過他和張春橋一類“中共秀才”的“面貌”:“悉心揣摩毛澤東以及上級領導的心思,然後形成文字——你左,我比你更左;你講得凶,我寫得比你還凶!在這方面,象我這樣從中共上海市委寫作班起家的人,也概莫能外。”[10]這些話十分形象地刻畫出他們這些“左派筆桿子”的特徵。而這些批判成了後來“文革”期間急風暴雨式大批判的演習和序曲。

綜觀1949年以後的徐景賢,父輩那些樸素的品格潛移默化為他的做人準則,成為他人性的底色,終其一生而未有改變;而主義的灌輸和實踐確立了他堅定的信仰,成為他行事的指南,同樣終其一生而未有改變。看似相悖的二者並非如平行線那樣互不交叉,而是形成了決定他人生曲線的縱坐標和橫坐標,並在做“黨的忠誠兒子”上形成了似乎完美的統一:為人正直就要聽黨和領袖的話,堅信不移,絕對服從,立場堅定;敬業勤勉就要在完成黨和領袖交付的所有任務上全力以赴、一絲不苟,緊跟照辦,心甘情願地做黨和領袖的喉舌;光明磊落意味着對黨對領袖毫無保留、絕對忠誠、無限崇拜……最能說明這一“完美統一”的,莫過於他自己反省後坦承的這樣一段話:“我1951年到市委工作的時候,還不滿18歲,在黨的高級機關工作了幾年之後,深感黨內的論資排輩和等級思想非常嚴重,象我這樣一個年輕幹部,又是解放後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要在黨的機關里脫穎而出,簡直難上加難。我曾和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徐平羽的秘書孫錫鈞兩人個別議論過:象我們這樣有點‘志氣’的人,能不能做到:20歲當幹事,30歲當科長,40歲當處長,50歲當部長,60歲當市委書記。兩人估量機關的形勢後,一致認為:不可能!因為黨的領導機關里‘老資格’太多了:有紅軍時期參加革命的,有抗日戰爭時期參加工作的,這個階段還分‘三八’式的(抗戰前期)和1945年以前的(抗戰後期),至於解放戰爭時期的南下幹部和上海的地下黨員,在機關里比比皆是,大量的人只能當一般幹部。每次提拔幹部,都要‘論資排輩’;住什麼房子,吃什麼灶,甚至連用什麼辦公桌,坐什麼椅子,都要講職務,按級別,不得逾越。所以象我們這樣解放後參加工作的新幹部、新黨員即使自認為有能力,有才幹,想要在仕途上謀求發展,希望是微乎其微的。於是,我選擇了從事寫作的道路。”[11]

正是將黨的需要與個人志向作了精心設計,達到了信仰與為人的精緻平衡,徐景賢當時如魚得水。也正因如此,當他後來被選中進入“寫作班”、並擔任領導職務後,曾十分自得:“當上海市委決定成立寫作班,市委書記處書記石西民和宣傳部長楊永直商量,決定從宣傳部調我去寫作班工作的時候,我的內心是興奮的,因為我感到自己越來越受到黨的領導的重視,而且覺得自己這幾年走的這一條寫作道路走對了。”[12]那時的他曾自豪地說道:“黨一再教導我們:要把筆當作槍刺,毫不容情地對資產階級的腐朽勢力和反動思想進行猛烈的射擊;要把筆當作號角,永不停歇地為無產階級的英雄和共產主義的理想吹奏嘹亮的壯歌!”[13]

實事求是地說,像徐景賢這樣既看重為人、又忠於信仰,在共產黨中是不多見的。就信仰而言,當年眾多出身工農的老幹部抱着“翻身求解放”的個人慾望投身革命,而對主義、思想終其一生都不甚了了;時下更多的官員們則是掛羊頭賣狗肉,只求名利而毫無信仰。徐景賢與他們都不同,對中共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理論,尤其是對毛澤東“發展了的馬列主義”——“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不只熟稔,更是堅信不移。他曾說過,“當時,我們對毛澤東、黨中央所作的指示、講話,以及發表的文件等,都是一字一句細摳的,從中學習領會新的精神”[14]。

無論從何種角度衡量,徐終其一生都是一個有信仰、有理想的人。就為人而言,徐更是與眾多表里不一、貪得無厭的新老幹部不同,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尤其是廉潔自持,勤勉職守,以身作則。據他女兒在悼詞中說,在他身居高位時,弟弟到外地插隊十多年都沒能安排回城;父母親長期居住在沒有煤衛設備的老式弄堂而不能改善……[15]。對當時身居高位的徐而言,欲解決此類事實屬舉手之勞。他之所以寫下了那封著名的揭發當時炙手可熱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奢侈生活的信,正是在那種嚴格自律的人生追求促動下寫就的。在人生的最後時刻,他又踐行了自己的承諾,在家屬的支持下,將自己的遺體捐獻給了醫科大學。所以,稱他為“兩袖清風真君子”、“一生磊落大丈夫”,似不為過。

然而,這樣一個忠誠的“黨的兒子”,又是個“真君子”、“大丈夫”,卻落了個身陷囹圄的悲劇下場,並且是被他忠誠信仰、追隨的共產黨送進了自己的監獄,刑期又長達18年之久,僅次於所謂的“四人幫”;刑滿釋放後,又一直被監視居住,行動受控。這就不能不引人深思了。

如果說,“文革”期間造反者的動因各各不同,那麼,徐景賢可謂某類“造反派”的典型:他是因為一切聽黨的話、聽領袖的話,才奉旨“造反”的。出獄之後,他曾不止一次地與人談到,那個時候,腦袋不是長在自己身上[16]。或許可以說,這正是造成他人生悲劇的重要緣由之一。他從未接受過自由、民主、人權這些人類的普世價值,甚至時有牴觸。因而,他不可能從世界、人類、生命、普世價值這些角度去思考問題。在做“黨的忠誠兒子”的被灌輸過程中,他十分可悲地喪失了作為一個健全人最可寶貴的獨立人格、獨立思考。遙想當年,他坐在上海最高權力機構位子時是何等的風光,但他的心靈從來沒有得到過真正的自由。而同時代的林昭被羈於上海提籃橋監獄,終日鐐銬縛身,卻讓思想放飛。她那些閃光的思緒至今仍讓人們震撼!

對徐景賢而言,真可謂成也“兒子”、敗也“兒子”。或許,他只是當時十分普遍的政治運動積極分子中的一個而已,卻不料被捲入了“史無前例”的“文革”運動,自覺不自覺地追隨着“偉大領袖”,博擊於階級鬥爭的“大風大浪”,終於繪就了他急驟上升又急速墜落的人生曲線。

二、徐景賢犯的是“反革命罪”嗎?

徐景賢至死仍被官方緊緊套着“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案犯”的帽子。這不只是對一個恢復合法權利已經12年的公民的不公,也是對早已於1997年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修訂並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取消了“反革命罪”的漠視,令人費解。

所謂“反革命罪”是中國特有的刑事罪責。除中國外,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包括一度作為“中國的明天”而被膜拜的前蘇聯,在刑法中曾列入這樣的罪責,足見其“中國特色”之鮮明特徵。本來,“革命”與“反革命”是個非常主觀的判斷,而相關的判斷隨着時間、空間的轉移而變化,事實上從來就沒有一成不變的識別“革命”與“反革命”的標準。正因為如此,“反革命罪”這一罪責被最終取消實屬理所當然。或者說,過去幾十年當中長期使用這樣的罪責原本就是錯誤的。

這意味着,即使是退回到1982年,以“反革命罪”追究徐景賢在“文革”中的罪行,也是不恰當的。

1979年版《刑法》第1章第90條稱:“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都是反革命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982年對徐景賢的判決書中說:“被告人徐景賢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為目的,積極參加江青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是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從事反革命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罪行十分嚴重”。[17]辦案者認定的具體罪行,首先是指“文革”初期徐景賢“積極製造事件,誣陷迫害上海市領導幹部,直接策劃、親自參與奪取上海市黨政領導權”[18]。任何稍微了解一點“文革”進程又不帶偏見的人都會知道,自下而上地奪權並非徐景賢們的主觀意圖,而是當時中共最高領袖毛澤東通過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向全國發出的號召和指令。上海市的“一月革命”奪權過程,更是在毛親自部署、直接指揮下進行的。這一切均有事實可證。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通知”中,毛澤東親自加了一段話:“奪取在這些領域中的領導權,……批判混進黨里、政府里、軍隊裡和文化領域的各界裡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清洗這些人,有些則要調動他們的職務。”[19]這是“文革”中第一次提出“奪權”概念。當時,徐景賢經過“一字一句細摳”後的理解是:“我認為奪權的內容主要是指‘批判’、‘清洗’和‘調動’。”[20]到了8月5日,毛澤東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中首次明確指明:中央出了修正主義,矛頭直指劉少奇。10月,在毛澤東主持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陳伯達按毛的旨意作了“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的兩條路線”的報告,提出了批判“鎮壓革命群眾”的“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自此,目標對準劉、鄧以及黨政各級當權派的“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造反”風潮轟然而起。徐景賢等人在上海市委機關內部發動“造反”,正是遵循了毛不斷發出的明確號召。徐在1966年12月18日宣布“造反”的著名發言“造反才知主席親”中宣稱:“現在,在毛澤東思想的教導下,在革命群眾的幫助下,我覺得再也不能讓自己的錯誤(指作為市委”文革領導小組“成員,‘協助市委鎮壓群眾運動,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引者注)繼續下去了,我再也不能充當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工具。我要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徹底決裂,我要堅決地站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這一邊來,我要革命造反,造市委的反,造市委文革的反!”[21]這一表態十分清晰地表明了他這個“黨的忠誠兒子”、“馴服工具”居然敢於斗膽“造反”,無非是響應毛號召的奉命舉動而已。

毛澤東對上海“造反派”的“造反”舉動高度讚賞。1966年12月26日,毛在“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為他祝壽的飯桌上,公開稱讚徐景賢等上海“造反派”在批判中共上海市委大會提出的“火燒陳丕顯!揪出曹荻秋!打倒楊西光!砸爛常溪萍!”的口號。毛高興地說:“上海的形勢很好,工人起來了,學生起來了,現在機關幹部也起來了。”他還預言,1967年將是“全國全面開展階級鬥爭的一年”[22]。毛的這些話通過姚文元的電話傳達及時通報給了徐景賢,極大地鼓舞了他們繼續“造反”的行動。1967年1月2日,毛提出:開展全國全面的階級鬥爭,重點是北京、上海、天津、東北。[23]。這是毛寄希望於上海“文革”運動的再次表示。

1967年1月6日,徐景賢等聯合上海一些“造反”組織舉行了“打倒上海市委大會”,通過了3項通令:“第一,不再承認曹荻秋為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和上海市市長;第二,勒令市委第一書記陳丕顯7天內向全市人民交代自己的罪行;第三,請求中共中央徹底改組中共上海市委,要求各級幹部堅守崗位。”[24]這一被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編的《中共黨史大事年表》稱為“篡奪了上海市的黨政大權,颳起了所謂‘一月革命’的風暴”[25]的大會,其實並沒有提出“奪權”的口號,更沒有完成奪權的行動。據徐景賢后來稱,在他固有的組織觀念里,省、市委這一級領導人的任免權一直在黨中央,不能由下面擅自“奪權”。因此,此次大會提出的只是“請求中央徹底改組中共上海市委”,即請中央派新的市委書記到上海來取代陳、曹。[26]1月8日,毛澤東看到了上海“造反派”自行宣布“接管”《文匯報》、《解放日報》後,立即表態予以支持,並在對《人民日報》負責人的談話中說:“這是一個大革命,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大革命。這件大事對於整個華東、對於全國各省市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發展,必將起着巨大的推動作用。”他又說:“上海革命力量聯合起來,全國就有希望。”他明確提出:“兩個報紙奪權,這是全國性的問題,我們要支持他們造反。”[27]次日的《人民日報》轉載了被“造反派”接管的《文匯報》上刊登的上海各“造反”組織聯名發布的《告上海全市人民書》,並在經毛澤東審定的“編者按”中公布了毛1月8日講話的主要內容。這是第一次實際上肯定了上海兩報這類自下而上的“奪權”形式,但仍然沒有使用明確肯定“奪權”的字樣。或許,此時,“無論就全國還是就上海全市來說,在奪權問題上,毛澤東大概還要看一看”[28]。

1月10日,江青給毛澤東送上兩份新華社上海分社的電訊稿,即“上海革命造反派向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發起總攻擊”和“上海革命工人造反總司令部等革命造反組織在《文匯報》《解放日報》發出‘緊急通告’”。毛如獲至寶,當天就把這兩份電訊稿批給陳伯達及中央文革小組,要求在兩三天內起草一個致上海各“革命造反”團體的賀電,號召全國黨、政、軍、民學習上海的經驗,一致行動起來。根據毛的指示,1月12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給在“緊急通告”上署名的上海32個“革命群眾組織”的賀電。這個賀電第一次公開以中央的名義向全國發出了奪權的號召。1月13日,上海各“造反”組織在人民廣場召開數十萬人參加的“歡呼中央賀電”慶祝大會。張春橋、姚文元第一次在上海公眾場合“亮相”。在隨後的幾天中,上海各個“造反”組織響應毛澤東和中央的號召,紛紛到市、區黨政機關進行“奪權”,出現了極其混亂的局面。宣布“奪權”的“工總司二兵團”和“紅衛兵上三司”等“造反”組織直接向毛澤東發去電報,建議由張春橋擔任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兼市長,姚文元擔任市委第二書記兼副市長。張、姚以若干“奪權”行動不是“大聯合”形式為由,對眾多“奪權”行動未予承認,同時將情況報告中央,並稱“群眾”要求張春橋、姚文元主持“上海新市委”工作。

1月16日,毛澤東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批示同意上海“群眾自下而上的提名”,認為上海這個辦法好。他說,以前北京由中央決定自上而下改組,沒有解決問題;由群眾提出,哪些人可以當領導,擔任什麼工作,這個辦法好。毛並要張、姚負責提出新的上海市委的組成名單[29]。經毛的批示和政治局決定,上海市委第一書記陳丕顯實際上被“罷官”,“舊市委”垮台,張、姚名正言順地成為上海新的權力核心,開始主宰上海局面。同日,《紅旗》雜誌第2期發表經毛審定的評論員文章“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公開讚揚上海的“奪權”:“光榮的上海工人階級,在以毛主席為代表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指引下,組成了百萬造反大軍。他們聯合其他革命組織,迎頭痛擊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新反撲,從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手中奪了權,建立起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新秩序。……(上海)創造了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從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手裡奪權的經驗,他們提供了正確的方針、政策、組織形式和鬥爭方法。”[30]這篇文章表明,上海的“奪權”是“在以毛主席為代表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指引下”實施的;同時也表示,毛欲以上海“奪權”為樣板,推向全國,以進一步推進“文革”運動朝着他的理想目標發展。1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奪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權”。社論稱:“一場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大聯合展開奪權鬥爭的偉大革命風暴,在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偉大號召下,正以排山倒海之勢,雷霆萬鈞之力,席捲全中國,震動全世界。……這是我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一個新的飛躍。”[31]

顯然,名為“一月革命”的上海“奪權”之每一個關鍵步驟,都是在毛的親自掌控下操作的。當時派駐上海的中央大員張、姚,其實不過是毛操縱的“奪權”棋局中的兩枚棋子,更遑論尚屬一個“群眾組織”頭頭的徐景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徐景賢案件時,稱徐“直接策劃”了上海“奪權”,顯然違背事實。

如果說,把上海當年在徐景賢等“造反派”的帶領下“奉旨”奪權視為“反革命罪”,那麼,直接策劃、部署、指揮“文革”運動和上海“奪權”行動的最高領袖毛澤東,不也應當被指為“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嗎?假如按照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所說,毛的作為“終究是一個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所犯的錯誤”[32],而執行毛指令的行動卻變成了需要通過司法程序予以追究的“反革命罪行”,這種邏輯能自圓其說嗎?

據說,擔任中央“兩案”(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主任、具體領導“兩案”審判工作的彭真多次提出,“兩案”審判在證據上不能有一點紕漏,要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使案子千秋萬代永不得翻身。[33]僅就徐景賢案的判決而言,相關處置實在是無法經得起歷史的丁點考驗。

就“文革”的本質而言,這不過是一場中共高層政治權力的角斗,本來就不是什麼“革命”與“反革命”的鬥爭,而是毛為了清除他的政敵、實現他的烏托邦理想而不惜進行的一場權力決鬥,並無革命與反革命的道義之分。假如說這一判斷能夠成立的話,那麼,對於徐景賢的行為也理應以同樣的尺度衡量,不應以所謂的“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反革命罪”來量刑。因為,徐既沒有“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反革命”動機,也不存在試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事實;相反,按照毛澤東的理想與目標,按照當時中共中央的決議,按照徐景賢當時的信仰,他在“文革”中的作為恰恰是“鞏固了無產階級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

上海市高級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還指控徐景賢和“文革”後期上海市的其他負責人“在上海策動武裝叛亂”[34]。事實是,1976年10月,徐景賢等人得知王、江、張、姚等人已被拘捕,十分恐慌,立即聚在一起商議對策,並採取了調集工人民兵、下發武器裝備、設立“指揮點”等應對措施。據徐後來在最高法院特別法庭所作的證詞,以及上海市檢察院對他的指控,他們主要的目的有三:其一,認為北京某些人拘禁毛澤東生前信賴和支持的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人,是老幹部集團的“資本主義復辟”行為,出於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捍衛“文化大革命”運動的信念,必須予以堅決反擊。徐景賢在被拘禁後曾交待說:“長期以來,我對‘四人幫’唯命是從。在我的眼裡,‘四人幫’就是黨中央,張春橋就是毛主席革命路線的代表,是碰不得的。誰反對‘四人幫’,我就要死保他們。”[35]其二,唯恐北京派人、派軍隊來抓他們,因此想調集手中能掌握的武裝進行抵抗,甚至準備“豁出去幹了”,“打它一個禮拜不行,打它個3天5天也好”。其三,企圖以武力對抗向北京施壓,要求“還我江青”、“還我春橋”、“還我文元”、“還我洪文”,恢復“四人幫”的自由,從而繼續堅持毛澤東的“文革”理論和實踐。其實,以他們手中區區3萬多民兵、2萬多件輕武器,如何能抵擋北京可能調動的幾十萬正規軍?他們的所謂“豁出去幹了”,充其量只是張惶失措情形下的一種盲動而已。而且,當北京以中央名義電話通知徐景賢、王秀珍進京開會,上海地方官員們的種種設想便被擊得粉碎了。顯然,當時他們還是恪守“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的。也正是因為堅持這一“組織原則”,當新中央派遣蘇振華、倪志福、彭沖等以“中央工作組”名義到上海接管時,徐景賢等十分配合。北京的華國鋒、葉劍英等原來估計,接管工作“鬥爭將十分複雜,任務將十分艱巨”,為此組成了有省部級幹部17人、司局級幹部58人參加的陣容空前強大的工作組“空降”上海,但接管的實際過程卻非常順利平穩[36]。就此而言,不能抹殺徐景賢等人服從與配合的作用。

“粉碎四人幫”這一當年曾被億萬民眾歡呼、至今仍為官方史家所肯定的舉動本身,同樣值得商榷。將這一舉動與上海方面的所謂“叛亂”作一對比,各自的主事者其實從思維方式到行動手段有着驚人的相似之處。

據說,當年陳雲在得知葉劍英、華國鋒、汪東興等人在醞釀拘捕“四人幫”時,經過反覆思考後表示:“看來,只有採取抓的辦法。不過,黨內鬥爭,只這一次,下不為例。”[37]1981年1月開始審判“四人幫”時,陳雲又表達了同樣的意思。那時,中央政治局(而不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曾開會討論如何對“四人幫”判刑。陳雲對他的秘書回憶這一會議過程時說:當時“許多同志主張江青判死刑。我說不能殺,同‘四人幫’的鬥爭終究是一次黨內鬥爭。有人說,黨內鬥爭也可以殺。我說黨內鬥爭不能開殺戒,否則後代不好辦。”[38]顯然,中共元老陳雲對拘捕“四人幫”的舉動是有所忌憚的。用“宮廷內變”來解決高層政治對立(即陳雲所說的“黨內鬥爭”),當然缺乏政治上的正當性;如果肯定這種方法本身,那麼,它可以被用來解決“四人幫”,自然就可以用來“解決”任何其他高層政治人物。這就是為什麼陳雲雖然贊成拘捕“四人幫”,卻希望不要再用這種方法去拘捕別人。按照陳雲對拘捕“四人幫”行動的解讀,這一事件本質上只是場黨內政治鬥爭,不存在革命與反革命的對峙,更不存在罪與非罪的分野,本不應採取這樣的暴力手段來解決;這種非程序手段只可作為特例,絕不能再重演。因為,這一不通過黨內任何一級組織的事先討論,更沒有經過國家任何一級司法部門的批准,便動用軍隊力量,突然地對黨中央一個副主席、一個常委、兩個政治局委員,又是國家的副總理,予以武力拘捕,無論從既行黨章、還是從既行憲法法律衡量,都是非法的。據說,華、葉等人動手之前,曾仔細分析過中共十一屆中央委員會成員的構成,結論是,若通過召開中央全會,則解決“四人幫”問題沒有把握。雖然“文革”運動本身即是按照毛澤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思路推行,“文革”期間本來就不完善的法律法規又被肆意踐踏,但用類似手法來結束“文革”,是無法用司法正當性來背書的。

由此可見,從高層政治角力的角度來看,雖則名份不同,北京所謂的“一舉粉碎‘四人幫’的偉大壯舉”與上海的“反革命武裝叛亂”確實有着驚人的相似之處。首先,雙方都將黨內政治鬥爭視為“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北京主持抓捕行動的葉劍英多次說到,如不成準備進監獄、殺頭;行動醞釀始終只限於三五個人;最緊張的日子裡葉甚至一天中更換3次住所,整個行動充滿着詭密、肅殺之氣。而上海一方的思維方式也如出一轍,將老幹部群體視作“資產階級復辟勢力”;張、姚都早早提示徐景賢等“要有大考驗,要打仗”,這才有了後來那用民兵與正規軍對抗、以卵擊石的活劇來。其次,雙方都拋開了既有的組織系統、議事程序,而採取了非正常手段來解決政治問題。再次,雙方都是“暴力革命論”的崇尚者,執迷於“槍桿子裡出政權”,不惜動用可調動的軍事力量來制服政治對手。北京方由於有着中央的名份,自然將上海的舉動視作“叛亂”。設若“四人幫”用類似手段鎮壓其政治對手,那麼華、葉等人的行為不就成了“篡權”、“復辟”嗎?民國初年,中國大地走馬燈似地更替主子,發生了多少出中央斥責地方“叛亂”而舉兵鎮壓,地方攻擊中央“篡權”而興師討伐的活劇,人們至今仍記憶猶新。在這樣的故事裡,司法正當性何曾成為任何一方的考量?!

對徐景賢的判案還從政治上把他定性為“江青集團成員”,連其家屬因種種原因也未能免。“文革”期間真的存在所謂“江青集團”嗎?這本身就是一個詭論。眾所周知,江青在審判她的法庭上大叫:“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們打!”[39]她在庭審時還透露了一個震驚世人的最高機密:成為華國鋒“欽定接班人”最重要依據的那份毛給華的手諭“你辦事,我放心”上,還有6個字,“有問題,找江青”[40]。近年來還有一些關於毛安排江青在他身後出任中共主席的傳聞。儘管此類事在高度保密、許多重要檔案資料已被有計劃地銷毀的情形下,至今仍無法求證,官方又公開了許多毛對江不滿的言論,但毛始終將江視為推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路線最可靠的政治盟友,已為許多事實所證明。史實表明,中共黨內從未存在過具有獨立政見、以江青為最高首領的“江青集團”;相反,卻有一個被海外稱作“毛派”、“文革派”或毛自稱的“無產階級司令部”的政治集團。這一集團的為首者無疑是毛澤東,江青當然是、也只是這一集團中的重要骨幹成員。同樣毫無疑問的是,徐景賢也曾是這一政治集團的成員之一;在上海,他是這一集團成員里列位張、姚之後最得力的一名骨幹。他自己曾就此有過清晰的表述:“在我的觀念中,已經把我自己的命運和他們聯結在一條強有力的線上了,簡單明了地描畫出來,那就是:上海市委寫作班和我—姚文元—張春橋—江青—毛澤東。”[41]徐所謂的“強有力”,是因為這條線直通“偉大領袖”毛澤東,是通了“天”的。所以,稱徐是“毛派”、或毛澤東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成員,這才符合歷史事實,符合其在10年“文革”期間的作為。據史而斷,他既不是什麼“江青集團”成員,也不是什麼“反革命”。

三、徐景賢該當何罪?

徐景賢當年不應被判所謂“反革命罪”,當然也不該再套着“江青反革命集團重要案犯”的帽子離開人世。但這並不等於說當年他沒有犯罪。

被稱為一場浩劫的“史無前例”的“文革”運動令中國生靈塗炭,冤獄遍地。毛澤東為了實現他的權力鬥爭目標,先是放出了“紅衛兵”,後又放出了“造反派”,最後不得不動用軍隊,到處擺開了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戰場,攪得中華大地陷入一片血海,成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其暴虐與恐怖,其荒唐與醜陋,其觸目驚心和令人髮指,是現代文明國家的民眾難以想象的。上海是毛髮動和推行“文革”運動的試驗區,出經驗,出人才,以此來引領全國的運動。上海創造了諸多“文革”第一:瞞着中央其他領導人,密室策劃了第一篇批“海瑞罷官”的文章,點燃了“文革”的第一把火;冒出了衝破中央決議的第一個工人“造反”組織——王洪文為主要頭頭的“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發生了第一場群眾組織間你死我活的武鬥——武力鎮壓保守派組織“赤衛隊”的“康平路事件”;出現了第一個從黨政機構內部“造反”的組織——徐景賢為首的“機關革命造反聯絡站”;第一個得到毛澤東親自支持的基層奪權典型,然後整個上海成為毛推動全國“奪權”運動的典範……。在這些“第一”的背後,有着多少冤案錯案,哪一件不是沾滿了斑斑血跡?!1984年4月,上海曾對全市“文革”中發生的案件進行了複查,10年“文革”期間,全市共有各類“文革”案件348,700餘件,若將被株連的家屬親友計算在內,直接涉及面達到100萬人;其中,幹部案件101,295件,被誣陷為“叛徒集團”、“特務集團”、“反革命集團”等集團性冤假錯案949件,全市非正常死亡人數達11,510人。[42]當然,這還只是官方半公開的不完全統計數字。追隨毛澤東、積極地在上海推行“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參與並長期領導上海“文革”運動的徐景賢,對於運動中發生的這一切、特別是在“革委會”主持下發生的冤假錯案,當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究其罪責,僅就其犖犖大者,應有如下數點:

其一,追隨毛澤東,藐視、踐踏法律,以非法手段製造社會動亂。

儘管1949年以後的中國並非法治社會,接連不斷的政治運動已經禍及越來越多的無辜民眾,但直到“文革”前夕,中國社會尚存有基本秩序,多數百姓尚能正常生活。而“文革”運動卻打破了一切既定秩序和倫理道德,公開鼓動“造反”,製造了前所未有的社會大動亂。徐景賢等在上海響應毛澤東的號召,在黨政機關內部率先舉起“造反”旗幟,對上海社會秩序的動盪和混亂起了十分惡劣的作用。

其二,追隨毛澤東,擅用政權力量鎮壓政治異見人士。

毛使用專政機器,嚴厲打擊政治異見人士,煽動群眾圍斗,直至逮捕監禁,製造了無數政治犯、思想犯。“文革”期間,這種殘酷迫害從未停息。徐景賢等上海“造反派”在“砸爛舊市委”、建立“新政權”之後,忠實執行了毛澤東、中共中央的政策,運用灌輸和強制的雙重手法,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迫害了許多政治異見人士。其中,被市“革命委員會”以“反革命分子”名義殺害的有林昭、劉文輝、陸洪恩、柳友新、胡懋峰等異見人士。對這些冤魂孽債,作為上海市“革委會”主要負責人的徐景賢,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然而,徐在其回憶錄《十年一夢》中,對這些事件的原由和決策過程未着點墨,是無論如何也交待不過去的。

其三,追隨毛澤東,鎮壓政敵,迫害無辜。

在中共慘烈的“與人奮鬥”歷史中,以各種名目對無辜民眾的迫害一直沒有停息過。“文革”期間,這種迫害更是達到了極其殘酷的地步。1967年1月13日,經毛澤東批准,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公布了“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即所謂的“公安六條”)。此文件明確規定,凡是“攻擊誣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43]。這個文件成了“文革”運動中迫害無辜民眾、鎮壓所謂“九類分子”(指叛徒、特務、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右派分子、反動資產階級分子)的主要依據。1968年前後由毛澤東親自主持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據此製造了無數冤假錯案,通過非法拘禁、群眾圍斗、無限上綱、酷刑逼供、屈打成招等手段,使大批無辜民眾慘遭“紅色恐怖”,經歷了生不如死的批鬥迫害,許多人因此而被逼選擇自戕。據1969年5月26日上海市“革命委員會”辦公室調研組編《簡訊》第239號稱:“到1968年底,(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作為九類分子被揪斗的169,405人;……到1969年3月,全市作為九類分子揪斗的有136,566人。”[44]前述上海官方半公開的“文革”期間全市非正常死亡人員11,510人中,大部分發生在這一時期。作為上海主要負責人之一的徐景賢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上海“文革”中建立的所謂“新政權”,通過對“保守派”組織“赤衛隊”的打擊,對異己組織“紅革會”、“上柴聯司”的無情鎮壓,才得以站穩腳跟。當時上海的工人武裝聞名全國,它按毛澤東的指示組建而成,一律佩以藤帽、木棍,其實是一支掌握在“革委會”手中的暴力隊伍,以游離於法律之外的暴力方式為“新政權”效力。當王洪文的“工總司”進攻“上柴聯司”時,毛在上海通過電視觀看了暴力鎮壓過程,連連稱好,並對鎮壓的指揮者王洪文留下了“深刻印象”。徐景賢曾在1967年3月2日“和上海文藝界部分同志座談時的講話”中提出:“還有件事要提醒一下,我們文藝界起了不好的帶頭作用,就是搞那個揪頭髮、下跪、噴氣式。……這在形式上很‘左’,但不能解決問題,而且給敵人造謠的口實……”[45]顯然,他對當時批鬥活動中盛行的暴力行為雖然有所批評,但他關注的不是這類非法行為對受害人的人格和生命的殘害,而是“不能解決問題”以及“給敵人造謠的口實”。“文革”期間,上海與其他省市一樣,一直處於人人自危的政治高壓恐怖氣氛之中。正因為如此,“粉碎四人幫”獲得了民眾重獲解放般的擁護,而徐景賢們的反抗企圖也因不得人心而註定以失敗告終。

毫無疑問,對毛澤東為首的“無產階級司令部”(或曰“毛派”)在“文革”10年間犯下的滔天大罪,以“終究是一個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所犯的錯誤”來作結論,當屬荒唐;將毛排除在外,再將其他人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反革命罪”判刑,也同樣荒唐。他們所犯下的實際上是反人類罪。

反人類罪也被稱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類罪。這一罪行最早出現在二戰後的《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裡,其第6條規定:“反人類罪即在戰前或戰時,對平民施行謀殺、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為;或基於政治的、種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為執行或有關本法庭管轄權內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為,至於其是否違反犯罪地法律則在所不問。”[46]在該文件中,反人類罪與破壞和平罪及戰爭罪一起被確定為戰爭罪條里的三大罪行。1998年7月,國際刑事法院外交大會(羅馬大會)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體現了當代國際社會對反人類罪的最新共識。其所定義的反人類罪,指廣泛而系統的針對平民的攻擊中實施的殺戮、奴役、強姦、驅逐出境或強行遷移人口、酷刑等行為。[47]可以看出,從《憲章》到《規約》,對反人類罪的界定貫穿了同一精神,即這是一種以廣大平民為目標的犯罪行為。《羅馬規約》已於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5年5月,世界上已有139個國家簽署、99個國家批准了《羅馬規約》。這表明,國際刑事法院確立的國際刑事司法準則得到了人類的普遍接受。中國至今未簽署這一規約。但根據相關規定,一國即使未簽署《羅馬規約》,它也負有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義務。這一法規的設立表明,人們已經突破疆域、民族和意識形態的樊籬,不再漠視那些危害人類生命的罪行。無論出自何種政治目的、何種意識形態,抑或何等純真的動機,如果以暴力和恐怖為手段,以人的尊嚴和生命為代價,踐踏文化、踐踏文明,那麼,終究將受到法律的嚴正審判。

在國際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對反人類罪的清算,是依據《羅馬規約》對前“紅色高棉”領導人的審判。2007年11月,柬埔寨前“紅色高棉”領導人喬森潘在病中被捕,他被控對1970年代的柬埔寨大屠殺負責。這是被聯合國特別法庭以反人類罪指控的第5個紅色高棉領導人。此前,被稱為僅次于波爾布特的“紅色高棉”2號領導人農謝也被以同樣的罪名送上了法庭。這些昔日的革命領袖都希望在柬埔寨建成超過中國、越南的“優越制度”,不但要“跳過過渡階段立即進入社會主義”,而且是直接進入共產主義!然而,他們實現這一“真誠願望”的手段是恐怖與暴力:以AK47衝鋒鎗為工具,強制撤空城市;廢除貨幣;關閉佛教寺院,把僧侶趕下去從事農業勞動;處決所有前政府領導人;在全國建立高級合作社,實行集體食堂制;一次次進行黨內血腥清洗,……最終的代價是上百萬同胞的白骨!“紅色高棉”領導人的“革命理論”其實就是毛澤東主義的更激進版本。在毛的統治期間,尤其是10年“文革”期間,中國人為毛主義付出的代價遠遠超出了柬埔寨!可以相信,以全人類的名義審判毛澤東與他“無產階級司令部戰友”的這一天,終究會到來。

當然,作為這一集團在上海的重要成員徐景賢,以及與他類似的“文革”風雲人物,究竟該當何罪,也一定會得到歷史的公正審理。這一審判將不僅僅還歷史以真實,慰亡靈以安寧,更是告誡今人與後人,這類以生命和文明為代價的逆行再也不應發生了!否則,終將遭受全人類的譴責和公審!這正是對“紅色高棉”的審判、以及將會進行的對毛集團審判的意義所在。

實事求是地說,在“文革”風雲人物中,徐景賢是比較真誠地認罪者,這也是他的人生底色使然。正因為如此,起初當局甚至曾考慮對他免予刑事起訴。只是由於“文革”期間上海黨政領導人中排名在他前面的馬天水因發了精神病而不能起訴,而排名在他後面的王秀珍只是個工人,不宜作為上海的“首犯”加以重判,完全出於政治考量而不是法律權衡,當局最終決定將他作為“四人幫”在上海“死黨”的頭號人物,重判了18年。從免於起訴到重判,這一無常變幻若放在常人身上,或許會引發某種錯亂。然而,徐景賢仍坦然面對,並利用漫長的刑期冷靜、真誠地作了一些反省。

徐景賢在出獄後寫道:“當我從人民大會堂的主席台上跌落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的‘煉獄’底層以後,坐在潮濕的水泥地上,握着冰涼的鐵柵欄,我開始覺得原本不是長在自己脖子上的腦袋,終於逐步復位到自己的頸項上來了:我不再思別人之所思,想別人之所想,我終於有自己的見解了。我們曾經努力地去追求和實踐:無產階級要在各個領域包括思想文化領域實施全面的專政。在毛澤東的統帥下,姚文元成了全國的輿論總管,我則成了上海的輿論總管。我所信奉過的‘一言堂’,我所嚮往過、鼓吹過的‘姚文元道路’,實際上是一條文化專制主義一統天下的黑暗之路。在我們的管轄和控制下,人們往往‘以言致罪’,‘以文致罪’;在社會上只能‘輿論一律’,只能聽從‘最高指示’,只能容得下一家之言,不允許有自由思想,不允許在媒體上存在不同的聲音,更不允許批評領導人。我們自稱為‘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但我們卻容不得言論自由,更容不得出版自由。而馬克思卻一針見血地指出過:‘沒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我們真是愧對‘老祖宗’了!”“額頭枕着森冷的鐵梗,我終於清醒了:上海市委寫作班是文化專制主義的工具。而階級的專制、政黨的專制、個人的專制,離不開思想的專制、文化的專制、意識形態的專制。隨著文化大革命的結束,這一切都應該為人們所唾棄。我期待着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黎明,早日降臨!”[48]

重獲自由後的徐景賢曾主動請人代他向上海著名作家沙葉新致意,稱“文革”中批判沙的作品《邊疆新苗》是錯誤的,他要道歉。沙葉新寫道:“他誠懇地對我表示歉意,說他當時隨便一句話都可能對我造成意想不到的傷害。他請求我原諒。……況且他不只是對我一人道歉,對其他被錯批錯斗的人也都道過歉。”[49]徐景賢的這些反省和道歉應該是真的,也是言與行的一致。如能假以時日,相信徐景賢對自己的反省、認罪,會朝着真相越走越近。

時代的車輪早已進入21世紀。然而,在徐景賢這樣的歷史人物去世這一無關乎大局的小事上,相關部門依然罔顧事實,堅持“江青反革命集團重要案犯”這種充滿陳腐而暴戾氣味的結論,至死也不給逝者一個符合實際的公正評價。這說明,雖然“徹底否定文革”的歷史決議已經作出將近30年了,“文革思維”仍如幽靈般死死糾纏着許多人。而面對時下種種時弊,另有某些人試圖重拾連徐景賢都已經拋棄了的毛澤東“文革”理論,在徐去世時不惜使用“文革”語言表示悼念。這從另一方面表明,“文革思維”至今陰魂不散。

看來,客觀真實地評價那些“文革”風雲人物,還其本來面目,反省“文革”歷史,清理“文革”遺產,依然任重而道遠。而中國人只有通過對歷史深刻的反省和清理,才會有真正輝煌的未來。

注釋:
[1]引自“新民網”,作者署名王洋,2007年11月8日14:11。
[2]引自徐蘊給筆者的電郵及附件,2007年11月14日。
[3]出處同注[2]。
[4]徐景賢,《十年一夢》,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1月出版,第1頁。
[5]見“我愛中國”在“毛澤東思想旗幟網”的貼文,“徐景賢同志朋友們的輓聯”,2007-11-17,01:11:00。
[6]出處同注[4],第2頁。
[7]李銳,《“大躍進”親歷記》,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259頁。
[8]周蕾,“柏林牆倒塌之前的最後日子——訪原東德政治局常委沙博夫斯基”。
[9]徐景賢,“上海市委寫作班的來龍去脈”,未刊稿。2005年7月31日以電郵附件形式發給筆者。
[10]徐景賢,“張春橋斷片”,香港《明報周刊》,2005年6月號。
[11]出處同注[9]。
[12]出處同注[9]。
[13]徐景賢,報告文學集《生命似火》“後記”,作家出版社,1965年出版。
[14]徐景賢,“毛澤東與上海‘一月奪權’”,香港《鳳凰周刊》,2007年1月25日。
[15]見“我愛中國”在“毛澤東思想旗幟網”的貼文,“徐蘊:在徐景賢同志追悼會上的悼詞”,2007年11月17日。
[16]沙葉新,“我和徐景賢”,香港《動向》雜誌,2007年第12月號。
[17]“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82)滬高刑字第1號”,《歷史的審判(續集)》,群眾出版社,1986年9月出版,第233頁。
[18]出處同注[17],第230頁。
[19]《中國共產黨歷次重要會議集》(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出版,第214頁。
[20]出處同注[14]。
[21]徐景賢,“造反才知主席親”,1966年12月18日。引自《中共上海市委機關革命造反派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向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猛烈開火大會專刊》,1966年12月25日。
[22]《中共黨史大事年表說明》,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第200頁。
[23]轉引自張春橋1968年2月5日在上海市“革委會”擴大會議上的講話。
[24]出處同注[4],第40頁。
[25]《中共黨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第357頁。
[26]出處同注[14]。
[27]出處同注[14]。
[28]王年一,“對上海‘一月革命’的幾點看法”,《中共黨史研究》1986年第2期。
[29]出處同注[23]。
[30]《紅旗》雜誌評論員文章,“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紅旗》雜誌,1967年第2期。
[31]《人民日報》社論,“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奪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權”,1967年1月23日。
[32]“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
[33]劉榮剛,“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時的彭真”,《黨史博覽》,2003年第10期。
[34]出處同注[17],第232頁。
[35]“徐景賢的初步揭發交待”,1976年11月5日,“上海市區、縣、局黨員負責幹部會議秘書組”,1976年11月18日印發。
[36]朱通華,“風雨雷電的4年——彭沖和中央工作組在上海”,《黨史博覽》,2006年11期。
[37]李菁,“1976年,中國政治大地震”,《三聯生活周刊》,2006年第40期。
[38]《陳雲年譜》(1905-1995)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381頁。
[40]王文正回憶、沈國凡整理,“文革前後秦城監獄揭秘:‘四人幫’入獄的經過”,《文史精華》,2006年10月出版。
[41]R.特里爾着,劉路新譯,《江青全傳》,河北人民出版社。
[42]出處同注[4],第44頁。
[43]《上海“文化大革命”史話》(定稿送審本),上海“文革”史料整理編纂小組編,第428頁。
[44]出處同注[22],第358頁。
[45]出處同注[42],第427-428頁。
[46]上海《文藝戰報》增刊,1967年3月20日。
[47]參見《紐倫堡審判》(上卷),P.A.施泰尼格爾(編),王昭仁等譯。商務印書館1985年出版。
[48]《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設立國際刑事法院全權代表外交會議通過)第二編“管轄權、可受理性和適用的法律”第7條“危害人類罪”。參見《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評釋》,李世光等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49]出處同注[9]。
[50]出處同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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