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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從高級白領律師到無家可歸
送交者: 求真知 2014年06月21日17:55:1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維基百科:

倪玉蘭

倪玉蘭
Voa chinese Ni Yulan 4oct10.jpg
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居住地 北京市
民族 漢族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 律師

倪玉蘭(1960年3月24日),中國北京人,中國維權人士。

簡介

1978年,倪玉蘭考入北京語言學院,就讀於中文系,獲學士學位。後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來源請求],獲法學學士]]。1986年到2001年期間,倪玉蘭曾在中國國際貿易總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在正義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來源請求]

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蘭因拍攝北京西城區新街口大四條55號強拆現場,而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毆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後 警方以倪玉蘭“阻礙辦公秩序”為由,要求將其行政拘留10 天。7月3日,西城公安分局以倪玉蘭“涉嫌妨害公務罪”向西城檢察院提請逮捕。7月10日,西城檢察院將案卷退回西城公安分局,當天倪春蘭才得以回家,期 間被拘留75天。隨後倪玉蘭開始上訪。9月27日,倪玉蘭試圖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反應冤情,被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劉俊傑、閆修建毆打,致其摔斷尾骨,並將其 關押。11月14日,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倪玉蘭提起公訴。11月27日,西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一年,其律師資格被吊銷。法輪功稱,獄中,她得到了法輪功獄友的照顧,但因為傷勢沒有得到救治,此後落下殘疾,雙腿無法行走,生活已不能自理。[1][2] 2003年7月12日,倪玉蘭獲釋。此後繼續上訪維權,也繼續受到警方的打壓,根據她的陳述,2003年10月15日她又被警察李楠等人抓進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個小時;從2004年7月27日至2006年3月16日,她失去人身自由長達597天。[2]

2008年4月15日,因倪玉蘭家西城區前章胡同19號面臨強拆,[3] 後西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因拆遷施工糾紛,倪玉蘭“暴力阻礙工人施工”,致使工人“受輕微傷”,此後倪玉蘭被民警帶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調查,倪玉蘭“不服 從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體,致使其睾丸挫傷,被當場抓獲”,而以“妨害公務罪”起訴倪玉蘭。而根據倪玉蘭的陳述,4月15日她被“塞進汽車後備箱中, 拉到新街口派出所,關押在小黑屋內”,並遭到“多次刑訊、毒打”。倪玉蘭的律師胡嘯在探視倪玉蘭後,告訴記者,“她確實身體非常不方便,可以說一步一步挪 着走,拄着雙拐,身體瘦弱,非常蒼白。從我看見她從樓下走到我身邊的時候,大約有半個小時了。”[4]11月,倪玉蘭家被強拆。[3]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二年。[5]倪玉蘭的另一位辯護律師李方平表 示,法院“突然宣布開審,在沒有辯護律師,只有一名家人獲准旁聽的情況下進行,而公訴方指控倪玉蘭打警察的重要證據,現場的錄像竟未有當庭播出,所有證人 亦沒有出庭接受質詢,開庭兩日後就迅速作出一審判決,律師多次到法院查閱檔案遭拒”。法院拒絕二審開庭,2009年3月,律師收到維持原判的書面通知。[6][7][8]另據媒體報導,倪玉蘭被關押後,九個月內一直不獲准與家人見面。[9]倪玉蘭丈夫董繼勤將拆遷相關案件通過網上舉報中心舉報至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0]

2010年4月14日,倪玉蘭出獄,當天她接受媒體採訪,陳述其在獄中的悲慘狀況,“我有拐他們不讓我用,扶着凳子也不行,每天讓我在地上爬行,每 天還讓我到車間去幹活,裝一次性的筷子,從早到晚不停的干”,“我每天從五層的樓上往下爬,爬到樓下,再爬五百多米到車間,再從樓下爬到樓上,這種每天要 爬四個來回,算起來一天要爬六個小時,正常人每次走十分鐘的路,我要爬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天熱的時候我是這樣爬的,地非常的燙,我的手和腿全都燙出了大血 泡,所有的輔助工具都不讓我用”。“每天早晨別人到外面做操,我就到大廳里撅着,就跟文化大革命時知識分子被批鬥的時候一樣,四肢撐在地上,有的時候我的 腰根本撐不了,她們就弄兩個人來監視我,一看不行了,就把我提了起來,出操的人回來後要讓他們看我,說誰像我一樣不認罪就會遭到同樣的懲罰”。“就是我上 廁所他們都不讓我上,我上去了,進去了,把褲子扒下來往下蹲,結果他們看到我蹲就強迫把我拖出去,不讓我解手,說是隊長不讓我解,他們從廁所里給我拖出 去,我的牙撞到門板上掉了一半。我經常的被從廁所里拖出去,警官說這就是對你不認罪的懲罰。他們白天不讓我們解大手,晚上也不讓,因為他們經常在裡面,我 們喝不上水,就甭說要刷碗,洗臉,漱口了。”[11]

因為房屋被強拆,倪玉蘭和丈夫董繼勤先是住與小旅館,但因收到警方壓力,現在兩人只得露宿北京街頭。[12][13]2010年5月7日,倪玉蘭案的二審代理律師劉巍被北京司法局吊銷律師證。[14]

2010年6月下旬,《南方人物周刊》報道了倪玉蘭的事跡[15],隨後被騰訊網易[15]等國內主要門戶網站轉載。

2011年2月11日,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來到倪玉蘭臨時住所看望她,[16]同年獲荷蘭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但無法前去領獎,其女兒欲代母領獎亦遭警攔截。[17]

2012年4月19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促請中方釋放殘疾維權人士倪玉蘭夫婦。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認為,駱家輝的有關言論,並不適當。劉為民說, 中國是法治國家,無論甚麼人,只要觸犯法律,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處。中方堅決反對外國,利用所謂人權等問題,干涉中國內政和司法主權。 北京西城區法院,上星期判處倪玉蘭入獄兩年零八個月,罪名是尋釁滋事和詐騙。她的丈夫董繼勤,也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入獄兩年。

2012年4月,她再度被以「尋釁滋事」和「詐騙」罪名判刑2年8個月,而她的丈夫也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2年。[18]

參考文獻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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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蘭這兩月  ( 2012-05-12, 倪玉蘭自記)


本刊記者  楊瀟  發自北京

4月14日 星期三 晴

9點30分,我被叫出監舍到談話室接受了最後的檢查,他們把我的雙拐拆卸分離,將我放在裡面的十二張申訴書和我慘遭虐待的圖片搜出不讓帶出。 我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內衣內褲和襪子全部被脫掉接受嚴格的檢查,直到她們認為確實沒有東西藏在衣服裡面才讓我穿上衣服。經過40分鐘的折騰,他們才將我送出 大門。老伴女兒和好朋友來接我,他們跑過來和我擁抱……終於和親人團聚了。

律師倪玉蘭這一天出獄。當晚,她在一家小旅館洗了一年多來第一個熱水澡。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兩年,刑期從被羈押的2008年4月15日算起。

那一天,按照倪玉蘭的說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糾集一群人,沒有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拆,倪玉蘭架着雙拐與他們理論,結果被警察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進派出所。

公檢方的版本則是,倪玉蘭暴力阻礙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鴻橋受輕微傷,被民警傳喚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調查,當日11時許,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談話室內,倪玉蘭不服從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體,致使其睾丸挫傷,被當場抓獲。

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接處警記錄顯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胡同19號,“我所民警及巡邏車均在現場,無打人現象”。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據此認為,說倪“毆打他人”是誣陷。

在獨立導演何楊的紀錄片《應急避難場所》裡,倪玉蘭對着鏡頭說:“到了派出所以後,他們把我關進小黑屋,先讓保安揍了我一頓,一會誰進來就踢 我一腳,踹我一腳,把我從地上扔到沙發,又從沙發扔到角落裡。我要求上廁所,他們就讓我爬着去,不然就是違反派出所的管理規定。”



倪玉蘭住了一天就搬出來了,120塊一晚太貴。他們找到另一家小旅館,公共衛生間,50元/天,房間大概有6平米。

4月17日 星期六 陰

今天是我獲釋的第四天。前兩天片警找老董說,監獄已將我釋放的信函發送到了西城區政府部門,至今他們沒有對我的居住和生活有任何說法。

他們早就無家可歸了。2008年11月,倪家的房子被徹底剷平,現在,那裡立着圍牆和塔吊。這些天,來訪的多是一些老朋友,說得更明確些,是老訪友。

1986年,倪玉蘭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分配在中央某單位,同時在正義律師事務所兼職。1994年,她又被安排到中國國際貿易總公司做 法律顧問。從2001年開始,倪玉蘭代理了一些敏感的案子。“(案子)誰都不敢碰,受害者找到我父親,他是解放前的老律師,他說,我支不動別人,還支不動 我女兒嗎?父親的話,我能不聽嗎?”她說。

於是家裡其他親戚給她打電話,別跟政府作對。大家都害怕和她聯繫,不然就會被“調查”。

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奧成功。2002年,這個城市已經“拆”出了一個自我維權的群體。這一年的4月27日,西城區新街口四條55號強制拆遷現場,很多拆遷戶前去聲援業主,倪玉蘭舉着相機也在其中。

後來她被指控對現場工作人員和民警施行暴力,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倪玉蘭則說,她的左腿就是那時被打得肌肉萎縮,從而再無法正常行走。



三  

4月20日 星期二 陰

今天是我獲釋後的第七天。老朋友見面百感交集,熱淚盈眶,緊緊地擁抱在一起。人們在探討一個簡單的問題,為什么正當維權依法反映問題,卻要被判刑,被勞教,被拘留。有些人因長年上訪得不到解決,將自己的感言寫成對聯,上聯是天災千方百計治理,下聯是人禍千方百計遮蓋。

22日起,事情變得有點奇怪。小旅館的老闆開始讓他們反覆換房,一會兒說這間屋子是服務員住的,隔天又說另一間屋子已經租出去了。26日,董繼勤看見兩個警察走進了傳達室。

4月28日 星期三 晴,大風5-6級

今天是我獲釋的第十五天。我和老伴在旅館小屋住了14天,從22號這天起我們就沒安寧過。上午我們就搬離了。老伴頂着五六級的大風推着輪椅徒 步走到市政府小花園。在這裡我看到了兩年未見面的老朋友張,她給我送來了被褥。下午我們到南河沿皇城根遺址公園避風。今天是我和老伴開始流浪生涯的第一 天。

他們在路上撿到一個紅色的編織袋,拉鏈有點壞了,但是還可以裝東西。這樣,他們的家當就增加到了一個、兩個、三個編織袋。遺址公園裡有半下沉的廣場,那裡風稍微小一點,也有太陽,他們就呆在裡面。

這兒是應急避難場所,“我認為這就是救助一些生活沒有着落的人的,”倪玉蘭說,“而且這裡離市政府近,要有個什麼事兒交材料也方便。”

天慢慢黑了。一個保安指點他們,五四大街地下通道那裡風更小一點。平日,那裡總是有流浪漢呆坐、徘徊。他們在那裡過了一夜。

第二天下午,“特別無助”的倪玉蘭讓老伴給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打電話,對方說正在開會,“你去找你們區政府吧。”


皇城根在北京的內城,有北京市民路過,問他們:你們是外地來北京看病的嗎?倪玉蘭對他們說:不是,我們是北京的,拆遷無家可歸了。“趕上(拆遷)那個時候的人一聽就明白了,”她說,“也有沒趕上的,有人就問:北京還有這事兒?”

2002年,倪玉蘭被吊銷了律師執照。2003年出獄後,她腿腳不便,就在家裡接待訪民和維權者。“我們是為了尋求一個真理,我們走法律途徑,沒有任何過錯。”

她讓他們熟記憲法第四十一條:“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她教他們寫材料,告訴他們要簡單明了,不要囉囉嗦嗦,“不然別人不愛聽”,也不要寫那些過激的話,有基本事實和證據就好了。

她還幫助他們聯繫媒體,安排他們接受記者採訪。

5月2日 星期日 晴 31度

早晨勤帶我去洗澡,換衣服。這兩天天氣變化太大,前幾天還出奇的冷,這兩天就熱得難以忍受。

5月6日 星期四 晴

王買了草莓來看望我。晚上他們又給我送來了飯菜。郝買了雞蛋煮熟後給我送來了。

5月8日 星期六 陰 大風

下午高老太給我買來了衣服和食物。衣服的顏色特好看,這是我兩年多以來第一次穿這麼好看的衣服。傍晚貝貝(倪的獨女)來看我,得知夜晚有雨,就將所有的東西搬到地下通道。夜裡下的雨相當大,多虧我們及時搬到這裡避雨。今天白天的風比較大,不知道為什麼患上感冒。

5月13日 星期四 晴

王和葉來看我。王給我燉了一碗羊蠍子,葉買了四瓶綠茶。

他們和她在一起。


通過朋友介紹,何楊從5月上旬起開始跟拍倪玉蘭,那時候她就像一個被遺忘的死角,“她是西城的,東城的警察大概也不願意惹麻煩吧。”

他拍了10天,原本以為這只是一個慘烈的故事,但是倪玉蘭讓他感到意外。“遭受了這樣的苦難,大多數人都會變得激憤、偏執,甚至自暴自棄,但是倪玉蘭仍然這麼平和,她似乎有消化苦難的能力,或者說,她是站在苦難之上的。”

1960年出生的她說,從小受到的是關於崇拜的教育,“隨着教育和經濟的增長,我慢慢地對崇拜有了另一種看法,我改崇拜法律了。我什麼時候都要跟他們講理講法,雖然你講法,他說你跟政府作對,你講理,他說你擾亂公共秩序。這兩年,我覺得自己越來越剛強了。”

她第二次出獄的時候,還是帶出了一樣東西,他們沒檢查出來。那是寫在衛生巾上的《認罪悔罪書》,第一句話是,“我是被稱為罪犯的倪玉蘭。”

在講述到最痛苦的經歷時,她的表情也沒什麼變化,好像在敘述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情。然而她卻偷偷在公共廁所里哭泣——兩年的牢獄生涯讓她的表 達能力直線下降,為了重新流利地說話,她朗讀報紙,但總是不停地念錯。燈光也成了可怕的東西,監舍永遠是一排白晃晃的日光燈,現在,她在日光下能看見的 字,在燈光下就看不清楚。


除了訪友,還有別的“小人物”願意伸出一隻手來。一個小保安,準備辭職不幹了,臨走前去看倪玉蘭,給她買了只大雞腿。“外地街坊”買菜回來, 就塞給她西紅柿和鹹鴨蛋,“我多買了點,給你帶過來。”一個老頭,住在胡同里,小心翼翼地問她:我們家烙的雞蛋餅,吃不完了,你要嗎?倪玉蘭接過飯盒,餅 碼得整整齊齊,“我就知道是他專門去買給我的,怕我不肯要,才這麼說。”

5月15日 星期六 晴

離我們不遠的地方有個人。一連幾天都在那裡鬼頭鬼腦地探尋,我們給他拍了正面照。他抽的是大中華香煙,留下一堆煙蒂。2點到4點多鐘一直都在那裡。

短暫的不被打擾的日子結束了。

21日晚,睡得太熟,早晨起來,她發現雨傘不見了。隔了一天,她和老伴去附近東來順的後面躲雨,回來發現老伴的自行車也不見了。

怕繼續丟東西,他們決定輪流睡覺。倪玉蘭覺得,這是有人故意讓她生活得不方便,“他們就想讓我們報案,一報案就可以藉機把我們轟走了,我們就忍着不報。”

5月26日 星期三 晴

晚上8點多鐘,來了兩個警察。他們嘀咕一會兒就走了,不一會兒又回來直接向我們問:是倪大姐嗎?我說是,你們是誰。他們說,我們是市局的。其中一個高個警察,自稱姓王,給我們攝像,他們攝完像就要走。我說,再呆一會兒吧。另一個姓江的警察說,我別再招(惹)你們啦!

5月27日凌晨起,先是西城的警察把他們帶回區內,中午送回。從這天起到6月4日,東城的警察和他們玩起了例行公事的貓鼠遊戲:警察來一次,他們就得收一次帳篷,站到路邊,待其離開。

5月30日 星期四

今天是我們流浪街頭的第33天。幾天沒有睡覺了,感覺特無力。下午天氣不太好,小雨由小變大,一陣接一陣地下個沒完。晚上以為不會再下,誰知比下午厲害得多。早晨起來,帳篷四周的被子全部濕了,衣服也濕了。


何楊拍了10天,剪了7天,6月1日成片,6月5日傳到網上。他開機兩天,從自己的機器上監測到下載人數超過了兩萬,“後來種子散布出去,就沒法統計了。”

6月6日 星期日 晴

早晨一位女網友給我送來一束鮮花,她走後不久又來了一位小網友,他只比貝貝大一歲,他在這裡和我長時間地交談。他很可愛,走時偷偷在報紙下給我放了200元錢,他走後我才發現。

6月10日 星期四 陰轉晴

今天是我們流落街頭的第44天。一位外地網友發來短信說:“倪律師,祝您身體早日康復,我有機會來北京的話一定來看您。”

下午有3位人民大學的學生來看望我,買了桃子、香蕉、西瓜、雨傘。晚上6點半多,網友小袁看望我,給我捐款,教我如何使用微博 。

也有一個胖子,裝成有過上訪經歷的網友來套話,被一位訪民識破。“你別在我們面前說敏感詞的壞話,”倪玉蘭告訴他,“我們還指着敏感詞給我們解決問題呢!”



網友第一次行動是15日。14日晚11點,東華門派出所一警官強行將倪玉蘭夫婦的包裹裝車,並將人帶入警局。倪通過短信和微博求助,8名網友趕來要人。15日凌晨4時,派出所放人。

隨後部分微博用戶發出消息,號召大家6月16日端午節晚上和倪玉蘭共度佳節,品粽消夏。為了讓倪玉蘭能準時出席,他們甚至在15日打了一個掩護,讓她突然“消失”一晚——實際上她被護送去了崇文區的一家賓館。

16日將近晚上7點的時候,網友們在五四大街的地下通道見到了倪玉蘭夫婦,大家正在握手寒暄時,“警察呼啦一下就下來了。”

他們對網友拍照、錄像,“我們也對他們拍照、錄像,互拍。”網友張大軍說。2009年,他就曾與網友前往湖北大廈抗議鄧玉嬌事件,“我記得那一天也是端午節,來了10個人。而今年,只是發了個消息,就來了將近30個人。”

在口頭傳喚後,警察推着倪玉蘭坐的輪椅開始往派出所跑,網友們步步尾隨,而後在東華門派出所形成“圍觀”陣勢。

倪玉蘭人在派出所里,接受警察詢問:“你上網嗎?你發推特嗎?”他們不讓她用電話,“現在外面那麼多人,待會兒你又給我弄好多人來!”

派出所外,網友們唱起了國際歌。接近晚上11點,張大軍等網友在警察的“護送”下有序撤離,在空曠的王府井大街,響起了這樣的口號:倪玉蘭,回家!

倪玉蘭次日凌晨1點被警方送回了西城,住進一家賓館,臨走時警察對她說:“你別在網上罵我們!好話也別說。”

回憶這一段時間,她慣常平靜的神色不見了,開始笑起來。

張大軍認為,最近一年興起的這種新的抗議形式,不針對宏大事情,而是具體事件,把網絡的眾聲喧譁變成了實際的行動,“我們圍觀警察,也被別人圍觀,這是對公民權利的申張。”

何楊原來拍的是人類學紀錄片,拍完《應急避難場所》後,他發現“很多恐懼其實是多餘的”,他說自己要繼續放棄恐懼直面苦難,不過,“真正讓我放下心來的正是倪玉蘭的平靜,如果她一天到晚害怕,我想我也會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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