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捕的罪名是,收取了一家地下水设备公司社长给予的30万日元的好处费(约1万8000元人民币)犯了“受贿罪”。 30万日元,只是藤井市长半个月不到的薪水。但是,警察为什么要逮捕他?报道说,其基本原因大概有三:
一是,日本对于犯罪的定性,不是以金额大小而论,而是以性质定罪。也就是说,你受贿10万日元和受贿1亿日元的性质是一样的。因此,藤井社长受贿虽然只有30万日元,也是“受贿罪”;
二是,公职人员的犯罪其性质比一般人严重。首先,公职人员拿市民缴纳的税金生活,理应成为市民的模范。其二,市长是因为得到市民的信任,由市民投票选举产生。市长因私欲犯罪,是对市民信赖的背叛,也是对民主主义的诋毁,因此绝对无法容忍。
三是,日本司法不会因为你是官,而高抬贵手放你一马。警察正因为你是官,而且是全国有名的官,搜查的会比别人更起劲。
律师朋友说,如果判决的话,藤井可能会有2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即使法院放他一马,以缓期和罚款来处理,他也必须辞职,而且以后,他的政治生命就此完结。其次,因为有犯罪的记录,一般的公司都不敢雇用他。他今后的人生路只剩两条,一是自己去开店办公司,二是去愿意收留他的小企业去当一名普通员工。日本的犯罪案底跟人一生,以后他的一切都受影响。
犯罪也要成本!日本的成本最高!
闻此新闻,颇有感触。日本友人告诉我,日本警视厅是日本官僚体制的核心,它独行独断,铁面无私,无人敢于涉足。优秀的青年通过严格考试审查不断更新这个可怕的系统。尤其对于政治家,它如同阎王噩梦。今年春夏之交,我问日本著名律师,所谓“受贿罪”,额度如何?他说,20万日元以下,可以按“交通费”不计入“受贿罪”,真是令人意外。今天的新闻证实了这点。
日本官僚体制如同法国的行政管理系统。保障其有效行使法律的灵魂是“独立”。日本战后,仿效西方体制,其完整严酷有过之而无不及。日本官僚体制如同法国的行政管理系统的执法人员犯法的极少,并非他们是有高于“官僚”的理想与情操,而是一旦出了问题,他将失去一切,决无反悔获恕的可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失去丰厚的年金。所谓西方“民主”国家,其实就是有这样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它由金融寡头控制,委任社会精英代为管理。政治家一官僚一资本家,三位可以互为转换,但决不能同体。强大的官僚系统监视控制“政治家一资本家”的一举一动,无情无义。中国出现空前腐败,其根本原因就是将“政治家一官僚”体系改革为“政治家一官僚一资本家”体系。30年来,官僚们有钱有势,有名有利,坐在“官僚”宝座上,拍拍左边一“政治名分”,于是满口仁义廉耻,摸摸右边一“企业领导”,于是无尽财源滚滚。盛名之下,万金之上,法制成灰,道德沦丧,黑白两道,难分彼此,“爱情”之上,妻妾如云。“万乐淫为首”“同僚必合污”成为时尚!贪欲出于本性,天下决无圣贤。如无明法严律,无关学识地位,人人可能堕落。闻此,请问感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