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8
張鳴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在抓了一串律師,整了一串律師之後,當局居然開始推行司法改革了。正像某人說的那樣,沒了律師,還要檢察官幹什麼?沒了檢察官,還要法官幹什麼?律師、檢察官和法官都沒有了,哪裏還有司法呢?
當然,人家整律師,不是不要律師,只是讓律師乖一點。律師雖然是自由職業者,但也歸政府管。要講政治,講技術(就是不講法律)。所以,即將出台的律協新的規定,在約束兩個字上面,狠下了功夫。不是不要律師,而是不要不聽話的律師,尤其是死磕派律師。
其實,如果沒有這一系列打壓律師的行為,司法改革,雖說離司法獨立還差得遠,但將地方司法的管轄權上收,以擺脫地方政府對司法的直接領導,避免司法成為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工具,或多或少,還是有點積極意義的。此外,已經試點的一些地方司法審判制度的改革,也有一些亮點。但是,這一系列對律師的打壓,而且是不講法律的蠻橫打壓,卻不僅讓旁觀者疑竇叢生,而且令局中人也雲裏霧裏,不知所從。
要知道,令當局的某些人十分討嫌的死磕派律師,其實個頂個地,都是在法律上面死磕。也就是說,不管他們的動機如何,他們都是法律的信奉者,以法律作為信條的人。他們的死磕,都是在死磕法律。而任何國家,不講法治便罷,講法治,就得需要這樣的人。不管他們磕得是否讓你高興,但是法律人,就得有這個勁頭。
在中國,雖然很早就有龐大的刑律,但卻沒有法治。法律的彈性,在權貴面前,在倫理面前,在金錢面前,都會變得十分的蒼白。即使個別所謂嚴格執法的酷吏,在皇帝面前,也一樣會屈法從權。長期沒有法治傳統的國家,要建設法治社會,不改變從前的執法風格和精神,樹立講法律,死磕法律的風尚,是根本不可能的。可以說,所謂的死磕派律師,恰是法治建設所特別需要的人。打壓這樣的人,而且不按規矩,不按法律打壓,打壓完了之後,你居然還要進行司法改革,要進行法治建設。這樣的扭結,不讓人糊塗才怪。
司法改革,歸根結底,還是要講法律。一出手就不講法律,下面再怎麼改,講得再好聽,人們也會感到丈二和尚摸不到頭腦。摸不到頭腦,還是好的,更糟的是,這樣的改革,會因此而變得十分的扭曲,司法中人,會因此而陽奉陰違,最終司法改革能走到哪兒,讓人真的放心不下。
東網